盛邦安全(688651):盛邦安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盛邦安全:盛邦安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盛邦安全 股票代码:688651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ebRAY Tech (Beijing)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 9号 9号 2层 20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2023年 7月 25日 特别提示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安全”、“本公司”、“发行人”、“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7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539.90万股,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10%锁定期为 6个月。公司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15,776,24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0.9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未来股价仍可能下跌的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3年 7月 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3.28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2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3年7月12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计算2022年扣非前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安恒信息、绿盟科技、山石网科,计算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安恒信息、绿盟科技、山石网科、亚信安全。 本次发行价格 39.9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70.8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网络空间地图等新产品推广进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为产品与技术型公司,基于“两精一深”研发理念,结合市场和客户需求,持续推出创新产品与技术。网络空间地图领域为一个新兴的安全市场,是发行人重点布局的核心领域,用于满足国家各级政府单位、大型国企央企、国家监管机构等客户更高维度的网络空间资产治理、决策和分析需求,发行人为该领域的先行者和探索者。针对发行人推出的网络空间地图等新产品,受客户接受度、市场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相应推广进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与综合厂商竞争关系及客户自研趋势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不利影响 网络安全行业细分领域众多,呈现高度碎片化特征,行业内各厂商之间存在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情况。发行人与行业内部分综合性厂商在某些细分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同时又与奇安信、华为、新华三、天融信、星网锐捷等综合性厂商存在合作关系,且部分合作厂商就部分产品实现自研。若行业内综合性厂商通过产品自研或收购等方式深入参与发行人所布局的细分领域,将会加剧细分领域市场竞争强度,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可能存在潜在竞争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的合作主要基于网络攻击阻断系统即网盾 K01。网盾 K01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牵头设计,组织发行人共同研发的一款网络安全防护类设备。发行人销售该产品主要有直接对外销售(发行人直接与市场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和与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合作销售(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与市场客户签署销售合同,然后再与发行人签署采购合同)两种模式。 由于双方均可直接向市场进行销售,预计未来可能面临客户重叠进而导致潜在的竞争关系。 (四)新客户或新行业拓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限于资金实力、品牌影响力等劣势,发行人战略性聚焦于行业客户,主要为监管行业、电力能源、金融科技、运营商及教育等行业客户提供与行业特点深度融合的软硬件产品与服务。随着发行人市场规模的扩张,在夯实现有客户需求、减少客户流失的基础上,发行人一方面将持续开发现有行业的潜在客户,做深行业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品牌影响力、安全能力等提升,发行人将积极开拓新行业、新市场,以满足新行业、新市场潜在客户的安全需求。 若在新客户或新行业拓展过程中,如公司产品或服务不能满足相应的安全需求,或开发策略无效等,将可能导致发行人存在新客户或新行业开拓失败的风险。 (五)主营业务毛利率无法维持高水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5.59%、78.81%和 77.71%,作为产品与技术型公司,发行人主要以技术能力输出和提供偏标准化产品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整体较高。随着发行人实力增强及品牌能力提升,发行人预计将会逐渐增加微定制类、小集成类、服务类项目的开发,该等项目往往需要对外采购服务、产品或技术等,毛利率相对较低。未来随着发行人定制类、集成类、服务类业务及其收入占比增加,预计发行人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073.68万元、10,004.47万元和 15,024.23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82%、31.77%和40.80%,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高。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预计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将持续扩大,若发行人主要客户出现资金流紧张、付款不及时,甚至违约不付款等情况,则将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存在减值损失的风险。 (七)部分主要客户付款信用期变化及“背靠背”条款约定对发行人现金流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部分主要客户合作周期长、业务合作频繁或合作业务较为特殊,与其长期合作战略价值较大,因该部分主要客户市场地位比较高、资金实力较强、部分合作对发行人较为重要等原因,为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双方在对付款条款进行谈判时,发行人给予了较为宽松的付款政策,导致部分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存在付款信用期变化或存在“背靠背”结算条款的情形,该情形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现金流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和与相关主要客户合作规模的提升,若仍存在或新增相关特殊付款条款约定,将会持续或加重对发行人现金流产生的不利影响。 (八)项目合作渠道收入占比提高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现金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合作渠道收入占比分别为 13.55%、23.77%和 27.70%,2021年末该模式应收账款余额截至 2022年 8月末的期后回款比例为 30.35%,该模式下业务款项流转环节较长导致客户回款进度较慢。为有效地扩大销售市场和客户群体覆盖范围,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基于下游客户群体广泛、订单数量多、订单规模小等特征,发行人将加大力度建设渠道销售体系,与市场渠道商积极开展业务合作,提高渠道销售合作规模。 随着渠道体系建设完善与渠道销售力度的提升,项目合作渠道模式收入规模及占比将会进一步增加,预计将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现金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失败风险 网络安全行业产品创新及技术迭代较快,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发行人需要持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发行人凭借对网络安全漏洞的长期技术积累,通过漏洞识别评估发展出包括已知漏洞收集技术、未知漏洞收集技术、网络目标识别技术、漏洞环境仿真技术、海量数据关联分析技术、5G/6G卫星互联网漏洞分析技术等脆弱性检测技术,并衍生出诱捕防御、行为分析、攻击检测、情报匹配、大流量分析等漏洞缓解的应用防御技术,结合地理信息技术、大数据关联分析、可视化技术、海量目标识别、多协议识别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漏洞管理与溯源能力技术,探索开发网络空间地图技术。基于以上漏洞精准检测、精确防御技术和管理溯源能力,发行人在网络安全基础类产品的基础上逐步开发出业务场景安全类产品和网络安全地图类产品等新产品。 若发行人对行业技术发展方向、新产品市场容量预计有误,或各种原因造成技术创新及相应产品转化进度较慢,或新技术未能有效运用到产品,或新产品未能有效满足市场或客户需求等,均可能导致发行人存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十)主要业务或产品资质证书无法续期或办理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网络安全设备厂商从事网络安全专用设备销售和网络安全服务等经营活动,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等产品认证,并具备网络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等业务资质。发行人已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产品和服务认证资质的申请、取得和维护,且未出现过已取得认证或资质被取消的情况。如果未来国家关于产品和服务认证的政策或标准出现重大变化,或出现人员维护失误导致未及时对相关证照进行续展的情况,则公司产品和服务资质存在无法续期或办理的风险。 (十一)知识产权或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主营产品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同时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等多种手段,以保护发行人的知识产权与技术秘密。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过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泄密的情形。但若将来公司不能有效保障核心技术涉及的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公司的竞争优势可能会遭到削弱,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二)因第三方代缴社保导致的发行人涉诉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在该员工实际工作及生活的省市区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该等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可能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同时,如发行人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在未及时取得员工事前同意的情况下出现第三方机构代缴行为,并因此导致与员工发生纠纷,则发行人可能会面临相关诉讼或仲裁的法律风险。 (十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65.68%的表决权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其行使表决权可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人事任免、经营策略、技术及产品研发方向等,若实际控制人存在权力行使不当或决策失误情形,则可能对公司正常经营及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业务规模扩张后管理能力无法同步提升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的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4.66%,目前阶段发行人处于高速成长期。随着发行人研发能力提升、营销体系建设与完善及本次募投项目落地,在网络安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及政策持续支持的背景下,预计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发行人资产、收入、员工、客户及市场区域等规模扩张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与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发行人不能及时根据业务规模情况持续改进或重构经营管理方式,致使企业管理能力与业务规模扩张无法匹配,甚至出现制约业务规模扩张的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市场竞争风险较大,网络安全行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出两个特点:一是行业参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根据 CCIA研究发布的《中国网络安全产业分析报告(2022年)》,2022年上半年我国开展网络安全业务的企业共有3,256家;2019-2021年我国网络安全行业集中度CR8为39.48%、41.36%和 43.96%,2020年度、2021年度我国网络安全行业集中度 CR1仅为 7.79%和9.50%;二是行业细分领域众多,竞争格局分散。根据 CCIA统计,我国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细分领域达 70多个,市场竞争格局呈现较为明显的碎片化特征。 在上述行业竞争格局下,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的风险。 (十六)与行业龙头公司相比,公司在产品布局、市场份额、经营规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我国网络安全行业参与者众多,既包括覆盖细分领域较多的综合性厂商,也包括深耕三至五类细分领域的优秀领军企业以及在某一细分领域开拓创新的新锐企业。受限于资金实力影响,发行人聚焦于具有比较优势的部分细分领域,即以漏洞技术为核心的安全检测、应用防御及网络空间地图等领域。发行人在其布局的部分细分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但从公司综合实力看,与行业龙头公司相比,发行人整体上在产品布局、市场份额、经营规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十七)经营业绩季节性变动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第四季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42%、53.29%和 57.30%,发行人在第四季度实现的收入占比较高,存在收入季节性特征;而发行人各项主要费用支出在各个季度相对均衡发生,导致发行人前三季度特别是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可能存在亏损,发行人各季度净利润的季节性特征可能更为明显。发行人在第四季度实现的收入规模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的实现情况至关重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考虑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季节性变动风险,审慎进行判断。 (十八)人力资源成本持续上涨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年,发行人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5,724.45万元、8,168.54万元和 10,603.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67%、40.32%和 44.91%,人均薪酬分别为 18.26万元/年、21.61万元/年和 24.69万元/年,发行人人力资源成本占收入比重较高,且人力资源成本总额持续上涨。随着行业“人才争夺”加剧、发行人人才队伍的扩充与优化及人力资源成本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等,预计发行人仍将面临人力资源成本持续上涨的风险。 (十九)核心技术人员短缺或流失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技术密集型业务,核心技术人员的充足性与稳定性是保持公司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争力的主要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安全产业规模扩大,网络安全方面的技术人员短缺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现阶段网络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员仍属于一种稀缺资源,网络安全行业发展使得“人才争夺”愈演愈烈。 随着行业“人才争夺”的不断加剧,若未来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考核和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缺乏市场竞争力,难以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或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短缺或流失的风险。 (二十)因用户发生数据泄密或网络安全事件等导致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为用户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关安全服务;在产品研发与生产过程中,发行人已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研发活动实际情况,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生产部质量放行管理制度》等,以保障产品质量符合既定标准要求。 未来,若最终用户发生数据泄密或其他网络安全事件时,如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认定公司产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则公司可能面临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等行政责任风险,同时可能面临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向用户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 (二十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要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1,920.51万元、2,145.17万元和2,172.41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合并)的比重分别为 55.61%、42.12%和 44.64%,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上述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机关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不利于公司的调整,将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十二)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和公司的技术发展特点,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预测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推出的新产品、新服务市场空间低于预期,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下游市场竞争加剧、新产品或新服务发布较慢导致客户流失、客户开拓进展不达预期、相关技术出现重大迭代等情形,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十三)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59元/股、0.85元/股和 0.82元/股,实现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8.91%、23.96%和 18.71%。本次成功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周期,短期内不能立即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出现下降,导致公司股东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十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除受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影响外,还受国内外经济形势、政府宏观调控政策、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偏好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脱离其实际价值而波动。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充分了解并认识股票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年 5月 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3〕1172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2号”批准。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完成后,公司A股总股本为 7,539.9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15,776,247股股票将于2023年 7月 2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盛邦安全”,证券代码为“688651”。 二、公司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科创板 (三)上市时间:2023年 7月 26日 (四)股票简称:盛邦安全 (五)股票扩位简称:远江盛邦安全 (六)股票代码:688651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75,399,000股 (八)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8,88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5,776,247股 (十)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59,622,753股 (十一)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069,313股。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国泰君安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盛邦安全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 1号资管计划”),无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安排,具体结果如下:
1、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证裕投资所持的 944,000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君享 1号资管计划所持的 1,125,313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928.0747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103.4440万股。 4、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十五)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六)上市保荐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30.08亿元,公司 2021年、2022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为 4,295.47万元和 4,247.27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为 8,542.74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一)项的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中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权晓文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权晓文直接持有公司 18,424,7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60%,通过远江星图、远江高科、 新余网云、盛邦高科控制公司 19.84%股份,同时,根据权晓文与刘晓薇、王润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刘晓薇与王润合为权晓文的一致行动人,刘晓薇持股比例 10.75%,王润合持股比例 2.49%,因此权晓文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 65.68%。本次发行后,权晓文直接持有发行人 24.44%的股份,通过远江星图、远江高科、新余网云、盛邦高科控制公司 14.87%股份,同时通过与刘晓薇、王润合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发行人 9.93%的表决权,因此权晓文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 49.24%。 权晓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6123011978********,出生于 1978年 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工程博士在读,正高级工程师,系统分析师。2001年 7月至 2005年 8月,就职于海信集团,历任海信数码公司研发经理、产品线经理等职位;2005年 9月至 2006年 8月,就职于 Thomson北京研发中心,任高级工程师;2006年 9月至 2012年 9月,就职于 Juniper Networks瞻博网络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2010年 12月,创立盛邦有限,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 11月,股份公司成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上市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权晓文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直接及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19年 12月,公司分别向员工持股平台新余网云及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卫东增发 163万股、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增资价格即授予价格为 6元/股。 2020年 9月,公司分别向员工持股平台新余网云、盛邦高科增发 16万股、91万股限制性股票,增资价格即授予价格为 10元/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卫东外,全部激励对象均通过持有新余网云、盛邦高科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一)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及人员构成 1、新余网云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约定员工持股平台新余网云的锁定期安排为自授予日起至公司上市之日,且不少于 3年;激励对象同意在解除限售后继续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期限为 1年以上。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约定员工持股平台盛邦高科的锁定期安排为自授予日起至服务期满之日(激励对象的最低服务期为自授予日起 4年),且不少于 4年。 上述员工持股非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持股平台份额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持股平台的持股对象在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期间,如有员工因与公司协商一致离职、退休或发生继承的,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以授予价加计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础确定回购财产份额;如有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或导致公司重大利益损失而被动离职的,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以授予价回购财产份额。 (三)是否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新余网云、盛邦高科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对盛邦安全进行投资外,并无投资或参与经营其他经营性实体的情形,亦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其自身不存在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其出资或接受委托管理其他投资人出资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四)股份锁定 新余网云、盛邦高科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行权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权的情况,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无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6,519,000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18,88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4%,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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