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原标题:千味央厨: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简称:千味央厨 股票代码:001215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Qianweiyangchu Food Co.,Ltd (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2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后方可实施。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本募集说明书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6、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5,992,730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权益派送、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
其他项目的实施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前提。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和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6、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打造持续回报型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声明。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注2: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年,第3年为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年,第5年为募投项目达产年。 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比重最大值为 1.76%,占预计净利润比重最大值为 24.56%。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因素致使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公司将面临折旧摊销金额增加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五、存货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的存货规模增长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11,616.55万元、16,207.20万元、18,244.64万元和20,646.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分别为34.87%、27.31%、27.25%和 37.8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 3个月以内存货占比分别为 99.15%、98.83%、98.60%和97.81%,3个月以内存货占比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未来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存货规模可能持续上升。若公司未来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存货过期或规模过大,存在存货跌价风险,将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六、食品安全风险 近年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与日俱增,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公司主营业务为面向餐饮企业的速冻面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属于日常消费品,产品质量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环节众多,且公司产品需要全程冷链储运,一旦因公司员工操作疏忽、物流公司操作不当或者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偶发性事件、经销商及餐饮客户管理不当、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原料质量等原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可能使公司遭受产品责任索偿、负面报道、行政处罚或品牌形象受损。报告期内,公司因客户投诉支付的罚款金额分别为15.31万元、5.51万元、5.50万元和0.28万元。尽管上述客诉所涉金额不高,公司亦不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但如果未来客诉持续增加或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则公司可能面临大额赔偿或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释义.............................................................................................................................. 10 一、一般释义 ...................................................................................................... 10 二、专业释义 ...................................................................................................... 11 目录.............................................................................................................................. 13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6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2 六、财务性投资基本情况 .................................................................................. 54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2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63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6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6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6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6 八、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 66 九、关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情况 .............................................................. 67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8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 68 第四章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99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99 二、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2 三、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方式及定价结果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 105 四、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 111 五、本次收购的业绩承诺情况 ........................................................................ 112 六、本次收购预计形成的商誉情况 ................................................................ 112 第五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3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1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13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1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14 第六章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15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15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17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 121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 122 五、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122 第七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23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23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27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27 第八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3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3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3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3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35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36 六、为本次发行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137 七、董事会声明 ................................................................................................ 13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共青城城之集直接持有公司 46.0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伟先生持有共青城城之集 100.00%的股权,并通过共青城城之集持有公司 46.0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伟,男,1968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新闻系,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 41010319680706XXXX。李伟未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现为共青城城之集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 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14 食品制造业”中的“C1432 速冻食品制造”。 1、行业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 经过多年发展,速冻食品行业已经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市场化发展格局。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本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为各级食品行业协会,主要职责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为行业内企业服务,开展交流活动,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促进行业进步与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食品制造行业相关主要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食品制造行业相关行业标准具体如下: 速冻食品加工工艺的核心优点是通过低温速冻处理,有效地抑制微生物的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持食品本身的色泽风味及营养成分。我国速冻食品起步于上世纪 70年代,时至今日,速冻食品以新鲜、营养、卫生、口味佳、复原性好、储藏期长、食用方便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青睐。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饮食文化和饮食结构有所不同,中国速冻食品行业与西方国家速冻食品行业的分类也有所区别。中国速冻食品根据产品种类可大致分为速冻调制食品、速冻面米制品、速冻其他食品三类。其中,速冻调制食品可细分为速冻鱼糜制品、速冻肉制品两类。速冻鱼糜制品主要包括鱼丸、鱼饺、蟹棒等,速冻肉制品主要包括肉丸、肉饼、午餐肉等;速冻面米制品主要包括水饺、汤圆、油条、芝麻球等;速冻其他食品可细分为农产速冻食品、水产速冻食品、畜产速冻食品等。 速冻面米制品是速冻食品中市场规模最大的品种。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市场份额达到 52.4%。根据 Frost & Sullivan数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巿场规模从 2013年的 549亿元增长到 2021年的 78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4.52%。 中国速冻面米制品的市场规模(亿元) 我国速冻面米制品 C端市场发展较为成熟,B端市场规模较小且竞争格局分散,近年来随着餐饮连锁化趋势加速、外卖渗透率提高、餐饮供应链工业化发展,B端需求正迎来快速增长,市场前景广阔。B端大型餐饮企业对产品有更多的差异化、特色化需求,因此产品多为定制,对上游供应商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等要求较高。针对 B端的米面制品研发还需要考虑场景适配度、后厨操作等,例如早餐场景、团餐场景、宴席场景等,在成本价格、出餐速度、操作简便度、形象新奇度等多个方面有不同侧重点,厂家在餐饮场景的经验积累、对终端需求的理解程度是研发推出适销对路产品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升级与团餐外卖场景应用的推广,速冻面米的品类不断丰富,行业呈现多元化的发展,传统速冻面米企业呈现出向预制菜品类布局的趋势。相较传统速冻食品而言,预制菜在 B端需求旺盛,C端市场也逐渐打开,且毛利率较高,被行业普遍视为第二增长点。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速冻面米制品市场发展较成熟,行业竞争格局清晰且集中度较高。速冻面米制品的消费主要分为零售市场和餐饮市场,在速冻面米制品进入消费者家庭的同时,由于速冻面米制品具有的产品标准化、安全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特征,促进速冻面米制品市场渠道延伸至餐饮业、团体食堂、酒店及乡厨等领域。近年来,随着餐饮企业连锁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趋向于集中生产加工或者统一采购食材,低温配送到门店等销售终端,实现速冻面米制品与餐饮企业的无缝对接,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连锁餐饮产品标准化水平,同时有效控制了经营成本。 (1)零售市场竞争格局 目前,在速冻面米行业传统消费领域,市场以存量竞争为主,且继续保持三全食品、思念食品和湾仔码头“三足鼎立”局面。从销售渠道上看,上述企业主要以商超和经销为主,面向零售市场,行业集中度高。随着零售业竞争加剧,商超把更多费用转嫁给供应商,同时面米等原材料、人工成本等不断提高,使得速冻面米制品生产企业利润空间受到双重挤压。展望未来,随着 C端速冻面米逐渐步入产品生命周期的成熟阶段,行业整合末期有望渐行渐近,届时龙头企业盈利能力有望迎来释放。 (2)餐饮市场竞争格局 相比零售市场,餐饮端整体更为分散。目前餐饮端速冻面米制品的参与者主要有三类:一类专注于餐饮渠道(如千味央厨),一类是依托 C端品牌向 B端延伸的头部厂商(比如三全食品的子品牌三全快厨,思念食品以及安井食品面向餐饮端的大规格产品),另一类是诸多的区域性小厂家、小品牌。在渠道端,千味央厨大客户定制的路线独树一帜,同时也通过油条、蛋挞皮、蒸煎饺、芝麻球、地瓜丸等大单品打开了全国化经销渠道;三全食品、思念食品则在全国化的商超经销商网络布局全面,餐饮和流通渠道亦在不断发展;一些地方性小厂则通过OEM模式为其他大品牌或连锁餐饮品牌代工,或在冷链半径的“保护”之下开发本地市场 B端中小客户。 (3)行业内主要企业的情况 ①三全食品(002216.SZ) 三全食品成立于 1993年,于 200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拥有“三全”等行业知名品牌,主要从事速冻汤圆、速冻水饺、速冻粽子、速冻面点等速冻面米制品和常温方便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在郑州、广州、成都、天津、苏州等地建有基地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根据三全食品 2022年年度报告,当年其营业收入为 74.34亿元。 ②安井食品(603345.SH) 安井食品成立于 2001年,于 201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要从事速冻火锅料制品和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菜肴制品等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丰富的企业之一。安井食品生产销售的速冻面米制品主要包括手抓饼、核桃包、红糖发糕、桂花糕、手撕红糖馒头等。根据安井食品 2022年年度报告,当年其营业收入为 121.83亿元。 ③巴比食品(605338.SH) 巴比食品成立于 2010年,于 202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要从事中式面点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一家“连锁门店销售为主,团体供餐销售为辅”的中式面点速冻食品制造企业。产品可以分为面点系列产品、馅料系列产品以及外部采购系列产品,具体包括包子、馒头、粗粮点心、馅料以及粥品饮品等,共计近百余种产品。巴比食品建立了以加盟门店销售为主,直营店及团餐销售等相结合的营销体系,每日为上百万顾客服务。根据巴比食品 2022年年度报告,当年其营业收入为 15.25亿元。 2、行业市场化程度 从销售渠道来看,零售市场目前形成了三全食品、思念食品和湾仔码头三大龙头品牌领先且占据主要巿场份额的竞争格局。市场趋于饱和,竞争仍然激烈,以存量竞争为主。随着餐饮行业集中度、连锁化、供应链社会化水平的逐步提升,餐饮市场速冻面米制品需求潜力较大,千味央厨等一线企业聚焦餐饮领域、采用差异化竞争策略,抢占市场增量。整体来看,速冻面米制品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产品质量控制及食品安全壁垒 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速冻食品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健全,行业标准日趋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在质量标准、市场准入、生产许可制度等方面对速冻食品的产品生产和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也使得一些规模小、实力弱、生产手段落后、产品质量差的小企业逐步被淘汰。越来越高的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和愈加严格的行业监管体系,提高了行业进入的门槛。同时随着消费者消费理念的变化、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越来越强,速冻面米制品行业准入标准也越来越高。 速冻面米制品质量的保障取决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和仓储流通等多环节的系统性控制。随着国家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环境、加工过程、质量检测等环节提出更高的标准,对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的使用也有严格的限制,因此一般企业和新进入者较难在短期内达到较高的质量标准。 综上,为满足不断提升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速冻面米制品生产企业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合理设置质量检测、检验与控制部门,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升生产环境条件和生产装备水平,这些都为新进企业提高了进入门槛,形成一定的食品安全壁垒。 (2)营销网络与运营能力壁垒 营销渠道的建设对于快速消费品企业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营销网络的开拓、建设和维护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新的市场参与者试图在该行业有所发展,需要制定有效的销售策略,投入巨大的资金、人力和物力,并需要较长的时间去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和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 在 B端餐饮市场,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关系到餐饮企业的生死存亡,其供应体系相对封闭,新企业要想获得信任需要经历漫长的产品检验、资格审查、验厂等环节;同时,新进入企业不仅需要在销售渠道上投入巨额资金,还需要较长的时间通过配套人力、物流等支持方能发挥营销网络的效果。 形象和知名度,才能逐步获得餐饮企业等业务市场客户的认可,从而建立完善的营销渠道和网络。另外,为保持持续竞争力,企业需要持续对营销网络进行维护和更新,将更具实力的餐饮企业、经销商不断充实到营销网络中。因此,市场营销及运营综合能力的提升和积累都是新进企业在短期内难以获取的重要资源。 (3)产品创新与研发门槛 产品创新不仅是餐饮企业增长动力,同样也是上游速冻面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命力,只有不断推陈出新才能满足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速冻面米制品的创新、升级开发,需要企业对消费者口味变化和餐饮企业需求动向具备较高敏感性,在生产工艺、品种、口味、品质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才能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具备差异化的新产品。 在 B端市场,速冻面米企业的定制化服务是展现企业技术能力的重要窗口,定制化产品从客户概念性需求到成品出库,企业不仅需要持之以恒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在正式推出前还需要经过多方面的品质测试以确定能得到客户的接受和认可;因此,先进技术与研发人才是推出新产品的重要保障;在标准化产品生产方面,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纷繁多样且工艺复杂,使得国际食品机械行业中的先进技术无法直接从国外引进,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企业具备良好研发创新能力来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因此,新产品的研发成本和推出失败的风险构成了一定的进入壁垒。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带动餐饮业强劲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餐饮行业近年来一直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餐饮市场规模从 2014年的 2.9万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4.7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0.1%。由于外部不可控因素影响,2020年餐饮市场规模下滑 14.9%至 4.0万亿元。2021年市场小幅回暖至 4.7万亿元后,2022年由于外部因素持续影响,市场规模下降至 4.4万亿元。但随着外部不利因素的消除,线下消费需求持续回升和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给餐饮行业带来了强劲的业绩增长动能。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3年 1-4月,全国餐饮收入 1.59万亿元,同比增长 19.8%。在餐饮业整体回暖的背景下,餐饮、外卖、团餐等消费场景也陆续恢复,我国速冻食品需求将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餐饮连锁化加速带来的市场增量 餐饮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餐饮品牌的连锁化程度提升,连锁化率逐年提高。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机构发布的《2022年中国连锁餐饮行业报告》显示,2018-2021年国内餐饮连锁化率分别为 12.8%、13.3%、15.0%和 18%,行业连锁化率逐年提升,且 2021年后呈加速趋势。 连锁化经营是餐饮品牌做强做大的必经之路,中国餐饮连锁化率刚刚起步,相比国外成熟市场连锁化率还有较大的空间,目前美国和日本的餐饮连锁化率分别达 54%和 49%,而中国餐饮连锁化率不到 20%,从餐饮品牌的集中度看,中国餐饮品牌 CR5(业务规模前五企业集中度)仅约 2%,而美国和日本 CR5分别达到 15%和 14%,中国市场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未来中国餐饮业的连锁化率会继续加速。 餐饮连锁化率提升,为后端的餐饮供应链企业带来了增长机遇。连锁经营意味着在餐饮供应链管理中需要追求食材的质量稳定和标准化,同时连锁餐饮门店基本以快餐为主,注重出餐速度,对食材和烹饪工艺的标准化程度要求也较高,而速冻面米制品自身具有产品标准化、安全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特征,贴合餐企需求,因此速冻食品是餐饮食材的主要品类之一,这为速冻面米企业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机会。连锁化率对于餐饮供应链发展有巨大的拉动作用,而且随着连锁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新的需求也源源不断创造出来,这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市场机遇。 (3)消费者习惯转变酝生对预制菜的巨大需求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推进、生活节奏的加快、女性普遍就业、消费者惰性增加等趋势,人们开始逐渐减少家庭用餐的频率,在追求快捷化与多元化的同时也增加了对团餐、外卖的依赖。同时,随着餐饮连锁化的加速,市场开始逐渐青睐标准化以及能够高效出餐的产品。在此趋势下,预制菜的广泛应用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机会。 相较于日本,目前国内预制菜在 B、C两端的渗透率仍较低,市场竞争格局尚未完全确立,因此预制菜在餐饮业的渗透率仍有很大的攀升空间。根据艾媒咨询预测,2022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4,196亿元,推测 2025年将突破9,000亿元。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餐饮行业复苏存在不确定性 餐饮供应链是需求拉动型产业。餐饮供应链的诞生与餐饮行业发展变革息息相关,因此产业属于需求拉动型产业而不是供给推动型产业,供应链的发展严重依赖餐饮行业的发展。虽然餐饮行业近十几年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但从 2020年开始,受制于外部环境影响,餐饮行业发展遭遇了巨大挑战。2022年餐饮行业更是困难重重的一年,相比于其他行业,外部不利环境对餐饮业产生的冲击较大,直接关乎餐饮门店销售额。外部冲击已经逐步影响人们在餐饮上的消费习惯,消费者外出就餐次数减少,消费金额下降。从经营状况来看,2022年餐饮业仍然未摆脱困境,很多餐饮企业处于亏损状态,甚至是大型连锁品牌企业也很难独善其身,不少抗风险能力差的中小餐饮门店情况更严峻。预计 2023年餐饮业仍然处于复苏阶段,是否回到 2019年的市场规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虽然外部不利因素逐步消除,但由此对餐饮业带来的经营压力与餐饮消费市场需求收缩同时存在,餐饮业经营困难和挑战依然存在,是否能够完全复苏尚不确定,这对以餐饮供应链为代表的公司业务发展形成了挑战。 (2)B端市场竞争加剧 长期以来,速冻面米企业竞争主要集中于 C端市场,以三全食品、思念食品、安井食品为代表的速冻食品企业已经形成了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但随着餐饮行业集中化、连锁化和供应链社会化的发展,餐饮端速冻面米制品需求潜力较大,餐饮半成品食材需求日益增强,餐饮端成为速冻面米新蓝海,部分企业开始关注 B端市场,B端市场竞争在不断加剧,而且预计未来这种竞争加剧会持续。 从行业竞争格局看,不少消费端速冻面米供应商也在逐渐将业务重心转向餐饮渠道。如安井食品于 2018年底调整了经营策略,提出“三剑合璧、餐饮发力”的经营策略和“餐饮流通渠道为主、商超电商渠道为辅”的渠道策略组合模式,并推出了副品牌“冻品先生”,专门定位于餐饮食材类,从而开始切入到餐饮渠道。三全食品推出“三全绿标”产品,主要围绕餐饮市场进行产品开发和生产,未来也将在餐饮渠道进一步下沉,并对预制菜业务进行尝试性安排。思念食品也开始重视餐饮渠道,成立专门事业部,针对连锁餐饮、团餐、方便熟食、酒楼宴席渠道为餐饮客户提供产品,逐渐开始发力 B端业务。大型速冻食品企业逐渐把业务重点开始向 B端转移,一方面是因为自身在传统 C端业务遇到瓶颈,需要开拓新的业务模式,另一方面也跟目前餐饮供应链产业不断成熟,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有关。随着大型速冻面米企业的加入,未来 B端市场竞争可能更为激烈,这为公司发展带来了挑战。 (3)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利润压力 速冻面米企业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农产品,包括面粉、糯米粉、食用油、白砂糖等。2022年多数国际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虽然部分产品价格相比2021年有所改善,但整体看,速冻面米企业的成本压力依然存在。其中,面粉、大豆油等价格在 2022年维持高位运行,部分原料在 2022年呈现上涨态势。2023年一季度,由于市场对国内消费复苏疑虑未消以及经济周期带来一定影响,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预计企业成本压力或得到一定缓解。展望未来,全球通货膨胀以及国际贸易等因素将会持续作用于大宗农产品价格,后续大宗农产品原材料价格或处于震荡状态,给速冻面米企业盈利带来不确定性。 (五)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速冻面米制品行业属于日常消费品行业,具有很强的稳定特性,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 2、行业区域性 从生产区域分布来看,速冻面米制品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河南、福建、广东、四川等省份。从需求方面来看,尽管我国地域宽广、民族较多,人们的饮食习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品种及风味需求也存在着一定差异,但水饺、汤圆、包子、油条、芝麻球、南瓜饼等速冻面米制品,为我国传统的特色食品,长期以来,一直深受我国各地消费者喜爱,区域性特殊需求并不明显。 3、行业季节性 由于我国国庆节、春节和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和学生寒暑假大多集中在每年的8月份至次年 2月份,且该时间段内婚丧嫁娶等社会活动也相对较多,餐饮业进入旺季,相应的也增加了速冻面米制品行业的产品销量。因此,每年的 8月份至次年 2月份为速冻面米制品行业的旺季。 (六)公司竞争优势 目前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其中大多数企业资产收入规模较小。相对于同行业企业,发行人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针对餐饮 B端提供定制化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拥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中国餐饮业态繁多、形式各异,不同消费场景下食材需求存在差异,下游餐厅对菜单更新、新品推出速度要求甚高。公司研发优势来源于对餐饮场景的深刻理解,公司围绕客户的餐饮消费场景,针对客户的后厨加工设备,进行产品定制化研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目前形成需求导向型的研发体系,从客户需求出发,还原餐饮后厨操作环境,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餐饮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在郑州、上海分别建设有两个产品研发基地,拥有多名高技术研发人才,同时建立了油条、蒸煎饺、油炸休闲制品、烘焙类等多个产品研发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 80项,产品类型快速持续更新。 2、市场先发优势 作为国内最早为餐饮连锁企业提供速冻面米制品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公司始终坚持“只为餐饮,厨师之选”战略定位,坚守餐饮专供速冻面米制品领域,及时发掘餐饮市场需求,专业化定制出深受餐饮企业欢迎的各类产品,并成为众多知名餐饮品牌速冻面米制品供应商,在速冻面米制品餐饮企业定制领域已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先发优势。 3、食品安全优势 公司主要业务是根据餐饮企业、团餐、酒店、宴席等客户的需求提供预制半成品的研发和生产,基于餐饮大客户对于产品品质的严格要求,公司坚持贯彻食品生产必须以质量为根本,从原材料的采购、加工、检验、运输等各个环节严加控制,公司内部执行严格的质量管控机制,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和稳定的产品品质。 公司已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FSSC22000国际食品体系安全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获得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子公司新乡千味通过了 BRCGS认证,并达到 A级。同时,公司对于部分原材料采购设置了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并要求供应商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公司每年定期对检测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审定;生产过程安装食品操作监控系统,全程追溯进行成品质量控制管理;对于质检由专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各个工艺关键控制点及时监督和检测,确保生产工艺不偏离标准、产品符合要求,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允许出厂;对于运输过程采用恒温的可追溯冷链系统,保证产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的可控、可追溯。2019年 4月,在百胜中国的 2019供应链合作伙伴大会上,公司荣获“百胜中国质量奖”、“百胜卓越供应链奖”。2022年 8月,公司荣获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农产品供应链分会颁发的“2021中国食材供应链 Top榜”。2023年 5月,公司荣获百胜中国授予的“卓越供应链奖”。(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