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达消费主题混合 (004549): 关于富安达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
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安达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3年7月25日(含)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富安达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 具体修改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拟修改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6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0%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1、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全文于2023年7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人查阅。上述调整事项,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人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相关情况。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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