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云内动力(000903):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33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 疏忽,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之“一 、重大环保问题”: 更正前: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注重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年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公司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适时对《废弃物资收集存放管理办法》、《各部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在严格按照环保管理体系有效执行的同时,积极组织公司职工进行环保管理的相关培训,同时与各重点部门签订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对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提升各单位的环保管理能力,形成了长效环保管理机制。 2、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的处理 公司目前主要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各类污染物都采取有效治理设施进行治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规范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铸造行业)中监测频次要求,按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相关排放要求。 (1)废水处理 公司在工业园区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并实行雨污分流,日生化处理能力600吨,设置了一个废水排污口,处理后的外排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2)废气处理 公司主要产生的废气有粉尘、烟尘、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及苯系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各类污染物都经环保设备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铸工车间主要产生的废气有粉尘、烟尘及VOCs。为了保证车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各类污染物都设置了环保治理设施,如:袋式脉冲除尘设备、三乙胺净化塔,定期委托监测机构对废气的排放进行检测。乘柴事业部和装配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整机喷漆房采用上送风、下抽风的通风设计,对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及漆渣采用多级水帘处理后流入喷漆循环水池,不溶于水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烘干室产生的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通过催化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试车尾气主要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高空直排,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规范的监测频次要求。 (3)危险废物处理 每年年初在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以及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工作,公司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收集,并将其交由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公司各建设项目除《G系列节能环保轻型商用车汽油机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正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自主验收工作以外,其余各建设项目均已完成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 件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各类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 结合公司当前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环境应急资 源调查报告,同时修订、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 局进行了备案。 5、节能降耗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及节能 减排工作,减少环境污染,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公司实施了多起“节能减排”及“环 境保护”方面的技改项目,并采用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共同推进的方式创新生产。 6、子公司环保检查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公司定期对子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进行检 查,并发布检查通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及时督促各个子公司的环保管理 工作有序稳定开展。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更正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等标准,落实云南省、四川省等有关地方排放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环境管理考核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保护环境的职责。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进行严格管控,在项目建设运行等各阶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建设项目均获得了主管环保部门的环保审批,项目投产前通过了主管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申领了现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19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子公司成都云内于 2022年 7月 25日申领了现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 7月25日至2027年7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有效期内继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1、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环保工作,设置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制度,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知识培训,安排专人运维环保治理设施,改进制造生产工艺,部分公司完成了绿色工厂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C级企业申报。 2、开展污染物高效末端治理,有效保护环境 公司及子公司均设置了废水、废气环保治理设施,其中各类废气污染物主要采用水旋+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技术、吸脱附、高压脉冲布袋箱式除尘等治理技术进行高效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水污染物经公司污水处理站的物化+生化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建设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合规转移处置。 3、提升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不断升级改造环保治理设施;制定下发了《环保设备、设施点检及维护实施细则》、安全作业指导书等作业文件,进一步规范治理设施管理;开展日常点检、车间巡查、公司随机抽查,监督、保障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实施制造工艺升级,实现减污降耗增效 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合格企业审核,大力推进落实高、中、低费减排方案,鼓励员工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和工作案例,促使公司生产更加绿色环保,并于2022年3月21日通过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公司及子公司均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公司于2020年12月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530163-2020-028-L,成都云内于2021年4月编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510112-2021-064-L。 2、公司及子公司均编制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公司及子公司均编制完成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开展年度、季度等环境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2、公司及子公司均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完成联网,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实时监控。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开展环境监测,进一步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到位、污染物排放达标,同时根据属地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污染物高效治理、危险废物合规处置、污染物排放数据在线监测等环保措施,且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建设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合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投入危险废物处置费、环保日常监测费等费用共计170余万元,按期、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共计7万余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定期在相关网站披露环境信息。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司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将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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