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赛车(834058):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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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7月26日 23:37:1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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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洋赛车:招股说明书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园路 139号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人(主承销商)
1-1-0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发行股数 |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4,000,000股(不含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
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
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00%(即 2,100,000
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增加至 16,100,000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定价方式 |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 |
每股发行价格 | 16.50元/股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3年 7月 31日 |
发行后总股本 | 5,600万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3年 7月 27日 |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5,6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5,810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
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
本次公开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
及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公开发行作出了相关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累计未分配
利润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
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
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主要销售国市场环境或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
公司一直从事非道路越野车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公
司外销收入占比一直维持在 85%以上,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是两轮越野摩托车和全地形车
等动力运动装备产品最主要的需求和消费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及俄乌冲突带来的一系
列影响,俄罗斯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可能存在市场需求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俄罗斯市场销售收入分别为 6,490.12万元、6,975.51万元以及 10,448.76万
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0.38%、9.81%以及 24.65%。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被先后列入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加征关税清单目录。若未来中美
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美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征关税,同时发行人客户要求发行人承担
全部或部分上涨的关税,可能将导致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业绩出现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因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其他区域有关国际局势、进口政策、
贸易摩擦、海外疫情等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和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合
作关系、货物发运和清关时效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
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公司对欧美等海外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公司逐步在海外越野摩托车领域成为主流
品牌,并与本田、雅马哈、KTM、川琦、北极星等国际知名品牌形成正面竞争。同行业国
际知名企业技术和资金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全地形车及摩托车市场甚至整个动力运动设备行
业均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在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研发设计水平等方面与国际知名企业
相比仍存在差距。公司如果不能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
有效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维持和提高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
市场份额和利润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业务及产品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基于多年积累的市场和技术优势,公司在巩固和强化中小排量越野运动车辆市场地位的
基础上,正积极布局大排量、UTV以及电动越野车等新产品系列的开发,同时积极筹备进
入道路车辆市场,逐步往全品类休闲摩托领域拓展,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及核心竞争力。目
前新产品的开发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尚未形成规模销售,未来能否顺利开拓新产品且形成
规模效应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此外,如果新产品实现量产后,其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市场
竞争环境恶化、公司市场拓展情况不及预期或产品技术研判偏离行业发展趋势,导致相关新 |
产品难以实现预定的发展目标,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两轮越野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得益于公司长期坚持的自有品牌策略、专
业的产品设计及优质的品质保障,公司产品已进入了欧美等国际主流品牌市场的专业门店,
KAYO已成为动力运动装备领域国际知名的中国品牌。但是,新冠疫情带来的产品需求波动、
自有品牌发展速度、零售网络增速变化、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变化等均可能带来业绩波动风险。
具体而言,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开展业务。2019年至 2021年,公司经
销商合作的终端销售网点快速增长,销售渠道的持续拓展推动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其中 2020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对公司零售商网络体系的快速完善起到了显著的助推作用。
2020年至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高速增长,分别为 31,838.56万元以及 71,106.61万元。
新冠疫情影响的减弱将使得消费需求增长放缓或在短期内出现下滑,网络布局的完善也将使
得零售商数量增速放缓,因新增零售商铺货带来的产品需求将减弱,可能在短期内造成业绩
波动。
另外,如果经销商特定情况下为了保障供应而短期内集中大批量订货,使得客户订单需
求出现较大波动;经销商与终端销售网点无法实现预期的销售目标或不能及时消化库存,从
而降低后续订单下达数量或减缓下达速度,或者自有品牌销售的增加不及贴牌生产业务的下
降,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考虑到公司已达到一定的销售规模,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频发
和大国博弈加剧,给全球经济带来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影响。受“俄乌战争”影响,2022
年,发行人暂未形成对乌克兰客户的销售收入。2021年度,公司对乌克兰客户的主营业务
收入金额为 705.18万元,占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1.02%。
2022年,受上期收入基数高、经销商前期备货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影响,2022年发行
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40.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下降 37.54%。若上述因素无法缓解或持续加剧,则发行人未来外销业务收入及业绩存
在波动的风险。
(五)财务内控不规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公司账户结算、关联方资金拆借和员工代收代付等财务内控不规
范情形。2019年至 2021年,扣除往来款、借款和理财后,非公司账户收款分别为 423.72 |
万元、323.05万元和 544.09万元,非公司账户付款分别为 362.69万元、386.65万元和 538.50
万元;员工代收款的金额分别为 189.41万元、130.44万元和 139.25万元,员工代付款的金
额分别为 4.91万元、13.23万元和 139.25万元。2022年后,公司未再发生前述财务内控不
规范情形。未来,若公司财务内控制度不能继续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因为内控不规范导致公
司利益受损,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12月 31日。申报会计师对公司 2023年 3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 1-3月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
了《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525号)。
经审阅,2023年 3月 31日,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与上年末基本持平,资产总额为
34,509.9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03%,负债总额为 18,235.3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2.31%,
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3年一季度,因公司主动削减贴牌产品订单、部分客户因新产品订单需等待认证尚
未实现销售等原因,使得公司销售收入有所下滑,2023年 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21.2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25%。除此之外,由于 2号厂房投产、募投用地增加以及汇率波
动的影响,公司各项费用有所增加,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下降幅度高于收入下降幅度。2023年 1-3月,公司净利润 770.64万元,同比下降 29.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5.33万元,同比下降 62.80%。具体内容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
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随着经销商及零售商去库存的逐步完成,同时考虑到公司零售网络持续扩张、新产品持
续推出、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以及终端消费需求的恢复,公司销售将恢复增长态势。截至
2023年 4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 17,683.40万元,较 2023年一季度末增长 40.68%,较 2022
年末增长 108.35%,公司预计 2023年上半年和 2023年全年收入将恢复增长态势。
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3年 1-6月预计业绩及与上年同期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1-6月 2022年 1-6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1,500至 23,000 21,164.36 1.59%至 8.67%
毛利额 4,300至 4,600 4,838.21 -11.12%至-4.92%
净利润 2,600至 3,000 3,811.18 -31.78%至-21.28% | | | | |
| 项目 | 2023年 1-6月 | 2022年 1-6月 | 变动率 |
| 营业收入 | 21,500至 23,000 | 21,164.36 | 1.59%至 8.67% |
| 毛利额 | 4,300至 4,600 | 4,838.21 | -11.12%至-4.92% |
| 净利润 | 2,600至 3,000 | 3,811.18 | -31.78%至-21.2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 2,000至 2,400 | 3,128.60 | -36.07%至-23.29% | |
| | | | | |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0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67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55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69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96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7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08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1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22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 | |
公司、发行人、华洋赛车 | 指 |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华洋动力 | 指 | 缙云华洋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招股说明书 | 指 |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全国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全国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改委、发展改革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
人、光大证券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 | 指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容
诚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最近三年、报告期 | 指 | 2020年、2021年以及 2022年 |
各报告期末 | 指 | 2020年末、2021年末以及 2022年末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分公司、天津分公司 | 指 |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缙云华拓、华拓投资 | 指 | 缙云县华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仙都仪表 | 指 | 浙江省缙云仙都仪表有限公司,公司原股东 |
专业名词释义 | | |
非道路两轮摩托车、两轮越
野摩托车 | 指 | 一种汽油机排量≥50CC、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
用于休闲娱乐和竞技运动的两轮摩托车 |
Pit Bike | 指 | Pit Bike(小越野)是一种小型非道路两轮摩托车,发
动机为卧式且轮径通常在前 17后 14吋以下,具有轻量
化设计、车身灵活、易于操控等特点,常应用于儿童及
青少年休闲娱乐等场景 |
Dirt Bike | 指 | Dirt Bike(大越野)是一种中大排量越野摩托车,轮径 |
| | 在前 19后 16吋以上,发动机为立式且排量通常在
150CC以上,具有车体高大、动力强劲、速度快、通
过性好、减震性能较好、抗冲击性能较强等特点,适用
于专业赛车手或成年越野摩托车爱好者骑行,常应用于
各种场地赛事 |
全地形车 | 指 | 一种被设计于非高速公路行驶的、具有四个或以上低压
轮胎、且可在非道路上行驶的轻型车辆。根据车辆结构
情况,全地形车可分为四轮全地形车(ATV)、多功
能全地形车(UTV)和卡丁车(Go-Kart) |
ATV/四轮全地形车 | 指 | 一种装备跨坐型座椅、依靠方向把控制方向的车架式全
地形车 |
UTV/多功能全地形车 | 指 | 一种装备前向乘坐式座椅及封闭式驾驶室或半封闭式
驾驶室、依靠方向盘控制方向的底盘式全地形车 |
SSV/肩并肩坐全地形车 | 指 | 由 UTV演变而来,是一种装备前向乘坐式座椅及封闭
或半封闭驾驶室,通过方向盘控制方向的底盘式全地形
车。 |
Go-Kart/卡丁车 | 指 | 一种装备前向乘坐式座椅、依靠方向盘控制方向的框架
式全地形车 |
排量 | 指 | 发动机活塞从上止点移动到下止点所通过的工作容积
称为气缸排量,如果发动机有若干个气缸,所有气缸工
作容积之和称为发动机排量,通常排量大的发动机单位
时间释放的能量大 |
cc或 CC | 指 | 发动机气缸排量单位(米制体积单位),1cc=1毫升 |
扭矩 | 指 | 使物体发生转动的一种特殊的力矩,单位为 N·m;发
动机的扭矩即指发动机从曲轴端输出的力矩,在功率固
定的条件下其与发动机转速成反比关系 |
OBM | 指 | 英文 Own Branding Manufacturing的缩写,指自有品牌
生产,是生产商自行建立自有品牌,并以此品牌行销市
场的一种作法。从设计、采购、生产到销售皆由同一公
司独立完成 |
ODM | 指 | 英文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指原始设计
制造商,是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
产、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
方式。采购方通常也会授权其品牌,允许制造方生产贴
有该品牌的产品 |
OEM | 指 | 英文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缩写,是指一
种代工生产方式,制造厂商依据品牌商提供的产品样式
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
EPA | 指 |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即美国环保署,
2006年 1月 1日起,美国 EPA实行新的环保法规,出
口到美国的汽车、摩托车必须通过 EPA认证,获得 EPA
证书并加贴标志后方可进入美国市场 |
CARB | 指 | 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
气资源委员会,对于进入该州销售的内燃机类及其终端 |
| | 产品,均应获得 CARB证书 |
e-mark | 指 | e-mark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
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获得
e标志认证的产品各欧盟成员国都将认可 |
CE | 指 | CE认证是欧盟要求的产品强制安全认证,表示产品已
经达到了欧盟指令所规定的安全要求,任何国家的产品
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进行 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 CE
标志 |
ERP | 指 |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
企业资源计划 |
中国摩协 | 指 | 中国摩托运动协会 |
VIN码 | 指 | 是英文 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的简称,指车辆识
别号码或车架号码,是车辆生产企业为了识别某一辆车
而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由十七个字母或数字组
成,包含了车辆的生产厂家、年代、车型等信息,具有
对车辆的唯一识别性 |
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数字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部分表格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不等系四舍五入尾差。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
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0075909011XD | |
证券简称 | 华洋赛车 | 证券代码 | 834058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4年 3月 10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5年 6月 4日 | |
注册资本 | 42,000,000 | 法定代表人 | 戴鹏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园路 139号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园路 139号 | | | |
控股股东 | 戴继刚 | 实际控制人 | 戴继刚 | |
主办券商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挂牌日期 | 2015年 11月 2日 |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 C制造业 | | 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
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管理型行业分类 | C制造业 | C37铁路、船舶、
航空航天和其
他运输设备制
造业 | C375摩托车制
造、C378非公
路休闲车及零
配件制造 | C3751摩托车整
车制造、C3780
非公路休闲车
及零配件制造 |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华洋赛车成立于 2004年 3月 10日,系一家专业从事非道路越野车自主研发、生产和销
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是戴继刚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戴继刚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 49.6001%股份,并通过缙云华拓支配发行人 9.7163%股份的表决权,直接与
间接合计支配发行人 59.3164%股份的表决权。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非道路越野车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具有较强竞
争力的动力运动装备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 50-300CC排量的两轮越野摩托
车和全地形车产品,主要应用于专业场地及山路林地等场景的运动竞技,郊野、公园、自家 |
庭院等休闲娱乐,以及户外特种作业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形成
Pit Bike(小越野)、Dirt Bike(大越野)、Mini Gp(小型公路赛车)、ATV(四轮全地形
车)及 SSV(肩并肩坐全地形车)五大产品系列,根据不同年龄段、使用场景、客户需求差
异合计推出三十余种规格型号,形成了较为丰富的产品体系。同时,公司已开展中大排量车
型、UTV以及电动越野车等领域的研发,将逐步向全品类休闲摩托领域拓展,从而持续注
入成长动力。
公司系我国较早进入动力运动装备领域的企业,通过建设标准化的越野摩托车试验场和
摩托车运动培训基地、组建华洋赛车队并参与国内外专业赛事等,形成公司特有的越野摩托
车研发测试能力及文化生态。公司根据主要客群特点和使用场景针对性进行原创性产品开发
设计,秉持轻量化与高强度相结合的产品设计理念、兼顾安全可靠性能及可接受的价格之间
的平衡,得到了全球细分市场用户的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在车架主体的结构
设计,在动力性、加速性、制动性、操控性等整车性能的调校,在高效传动系统设计等方面
掌握核心技术,相较市场同类产品具有更佳的使用体验。此外,越野车作为一种体验型产品,
公司前卫运动的外观设计也是公司产品吸引青少年等客群的一大亮点,同时赛事推广等营销
活动及社交媒体传播效应也进一步加快了公司品牌裂变速度。
截至目前,公司产品进入了北美洲、欧洲、南美洲和大洋洲等国内外主流市场的五十余
个国家和地区,自主品牌 KAYO已在包括美国、俄罗斯、捷克、波兰、瑞典、中国等多地
成为适用于青少年使用的越野摩托车优势品牌。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近百个经销客户、覆
盖千余个终端销售网点,产品已进入了欧美等国际主流品牌市场的专业门店,KAYO已成
为动力运动装备领域国际知名的中国品牌。
作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国家标准《全地形车防盗装
置》(GB/T 34622-2017)、行业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电线束总成》(QC/T 417-2021)
的参与编制单位,是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小排量内燃机式全地形车》(T/ZZB 1808-2020)
的主要起草单位。公司多次获得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突出贡献奖、浙江省休闲运动车行业协
会赛事突出贡献奖、浙江省休闲运动车行业协会优秀会员企业等荣誉,公司产品多年来被指
定为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指定竞赛用车,在我国各级赛事中的参赛保有量占据前列地位。
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出具的证明,在 2019至 2021年期间,公司生产的非道路两轮越野摩托
车的产销量排名全国第一,四轮全地形车的产销量排名全国前列,属于非道路越野车细分领
域的领军企业,是中国运动摩托车代表品牌之一。 |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
资产总计(元) | 341,570,110.67 | 408,928,863.07 | 298,676,518.76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154,902,771.71 | 105,894,715.65 | 64,738,113.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
权益(元) | 154,902,771.71 | 105,894,715.65 | 64,738,113.1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4.65% | 74.10% | 78.33% |
营业收入(元) | 423,897,050.25 | 711,066,055.39 | 318,385,612.25 |
毛利率(%) | 21.85% | 20.92% | 17.46% |
净利润(元) | 66,127,063.31 | 89,876,337.36 | 27,534,484.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元) | 66,127,063.31 | 89,876,337.36 | 27,534,484.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 | 54,419,464.43 | 87,123,227.91 | 25,632,209.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39% | 84.95% | 46.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
收益率(%) | 42.29% | 82.34% | 42.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7 | 2.14 | 0.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7 | 2.14 | 0.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44,335,760.00 | 65,737,208.83 | 51,621,450.1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3.83% | 3.31% | 3.21% |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2年 3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2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2022年 8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底价的议案》,将本次发 |
行方案中的发行底价调整为 33.50元/股。
2022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底价的议案》,将本
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底价调整为 33.50元/股。
2023年 3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有效期均延长十二个月。
2023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有效期均延长十二个月。
2023年 7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底价的议案》,将本次
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底价调整为 3.69元/股。
(二)本次公开发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开发行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年第 29次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78号文批复同意注册。 |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 |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4,000,000股(不含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
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
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00%(即
2,100,000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增加至 16,100,000股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7.71%(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
定价方式 |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
价格 |
发行后总股本 | 5,600万股 |
每股发行价格 | 16.50元/股 |
发行前市盈率(倍) | 12.73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16.98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4.47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2.55 |
预测净利润(元) | 不适用 |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3.69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6.47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51.39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18.24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深圳麦
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通怡海川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通怡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通怡百合 3号私募基金、开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和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 6号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
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内不得转让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
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
发行对象 |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
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80.00万股,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00.00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26,565.00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
20,762.38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发行人
募集资金净额为 23,998.55万元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337.62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之前)、2,566.45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519.9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1,747.98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610.00万元;
3、律师费用:179.25万元; |
| 4、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28.39万元(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29.22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注:上述费用均不含增值税,费用以万元为单位,结
果保留两位小数;本次发行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
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
造成的,各项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
调整。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 |
注 1: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5,6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5,810万股;
注 2: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3: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6.98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7.62倍;
注 4: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5: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2.55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2.43倍; 注 6:发行前每股收益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7: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97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94元/股; 注 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9: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47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80元/股; 注 10: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11: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8.24%,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16.75%。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秋明 |
注册日期 | 1996年 4月 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100019382F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
联系电话 | 021-22169999 |
传真 | 021-22169284 |
项目负责人 | 王如意 |
签字保荐代表人 | 王如意、朱喆 |
项目组成员 | 何科嘉、陈姝婷、姜梦芝、任倩文、万国冉、李姣、关波、
李子超 |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杨晨 |
注册日期 | 2004年 5月 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110000E00017402T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A座 10层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A座 10层 |
联系电话 | 010-57068585 |
传真 | 010-85150267 |
经办律师 | 王成、刘胤宏、侯进宇(离职) |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肖厚发 |
注册日期 | 2013年 12月 1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0854927874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
联系电话 | 010-66001391 |
传真 | 010-66001391 |
经办会计师 | 史少翔、桂迎、李超 |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金阳大厦 5层 |
联系电话 | 010-58598980 |
传真 | 010-58598977 |
(六) 收款银行
户名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
账号 | 0216014040000059 |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 |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贵华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号 |
联系电话 | 400-626-3333 |
传真 | 010-63884634 |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
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系我国较早进入动力运动装备领
域的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承着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
创新,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以期在行业中保持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地位。
(一)技术创新
自设立以来,公司根据主要客群特点,针对性进行非道路越野车的研发设计。凭借多年
在行业内的人才和经验积淀,公司拥有丰富的非道路越野车研发经验和独特的设计理念,掌
握了多项核心技术。 |
1、针对细分市场目标客群持续进行原创性产品设计开发
公司从车体外观设计、车架主体的结构设计及材料选择、整车性能的调校、高效传动系
统设计等多方面攻坚克难,通过经验积累及反复试验掌握各车型一手关键性能参数,掌握各
类钢铝型材及配比、空间结构设计等对产品性能的影响,达到轻量化与高强度、安全可靠的
结合,使得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在非道路越野车行业处于优势地位。
其中,公司拥有青少年二冲程越野摩托车车架、成人二冲程越野摩托车车架、竞技 ATV
车架总成等车架相关核心技术,使公司产品实现轻量化与高强度的平衡,保障了整车的稳定
性和操控性。公司在动力性、加速性、制动性、操控性等整车性能上的反复测试和调校使得
公司产品性能参数高度匹配,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竞技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此外,越野车作为一种体验型产品,公司前卫运动的外观设计也是公司产品吸引青少年
等客群的一大亮点,同时赛事推广等营销活动及社交媒体传播效应也进一步加快了公司品牌
裂变速度。
2、持续进行生产工装工艺创新,保障产品质量及性能
公司坚持以高效、节能为目标,积极创新工装技术,提升生产技术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例如,公司采用定压联动轮胎充气工艺技术,实现多个轮胎同时高效稳定的充气功能,充分
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轮胎充气压力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此外,公司采用数控弯管机代替传统弯
管机、用焊接机器人代替手工进行车架焊接等,关键工序的智能化改造大幅提升了公司金加
工生产精度和加工能力。工装工艺的革新结合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搭建,大幅提高了公司的生
产效率、产品质量及性能指标。
3、与供应商高效协同,深度参与关键部件的定制化开发
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市场上标准化的零部件难以满足公司产品设计及性能需
求。公司具备较强的零部件定制化开发能力,对发动机、减震器、轮胎等关键零部件,公司
根据研发设计需求及对零部件性能的理解,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设计参数要求,并协同供应
商共同开发或定制开发后经公司测试验证使用,保障公司产品设计得以顺畅产业化。
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公司也同样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之日,公司已获得专利 83项,其中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37项,外观设计专利 45
项。公司还是国家标准《全地形车防盗装置》(GB/T 34622-2017)、行业标准《摩托车和轻
便摩托车用电线束总成》(QC/T 417-2021)的参与编制单位,是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小排量
内燃机式全地形车》(T/ZZB 1808-2020)的主要起草单位。 |
(二)产品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精准定位于动力运动装备领域,系我国较早开展越野摩托车和全地形车研发、生产
与销售的企业。公司聚焦于 50-300CC排量产品,根据不同年龄段、使用场景、客户需求差
异合计推出三十余种规格型号的车型,在全球五十余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千余个零售网点向细
分市场用户提供 KAYO自主品牌产品,建立了一定市场影响力,同时也为实现我国越野摩
托车的国产化替代作出卓越贡献。
根据中国摩协出具的说明,公司研制的 T系列新型摩托车赛车打破了国外摩托车赛车
垄断的局面,为国产赛车争得了荣誉。公司的高功率二冲程 50CC儿童越野摩托车、自然风
冷 250CC林道越野摩托车等多款产品相继获得浙江省省级新产品、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等
荣誉。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出具的证明,在 2019至 2021年期间,公司生产的非道路两轮越
野摩托车的产销量排名全国第一,四轮全地形车的产销量排名全国前列,属于非道路越野车
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是中国运动摩托车代表品牌之一。
(三)模式创新
非道路越野车行业是摩托车行业中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较高的细分领域,要求企业不仅
具有普通民用摩托车的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还需要企业能够深入理解并将非道路越野车文
化、体育文化、休闲娱乐文化和产品性能特点进行高度融合。
公司自 2015年成立华洋赛车队,积极参与、承办国内外越野摩托车各项赛事,取得了
较多赛事荣誉,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公司签约了多名全国冠军级别的
赛车运动员及教练,在公司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这些专业运动员能够在赛事级的测试环境下
对车辆进行可靠性、安全性和操控性的试验,实现公司独有的产品设计理念和精准的整车性
能调校能力,使得公司产品性能更符合专业赛事水平,强化产品竞技性能的研发与创新。结
合专业的竞赛场地和培训服务,公司正全方位地建立起具有华洋特色的摩托车文化。 |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发行人选择第一套标准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
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
发行人系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根据可比公司的估值
水平推算,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 2亿元;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8,712.32万元、5,441.9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82.34%、42.29%,均不低于 8%,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第一项的要求。 |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
或类似特殊安排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运动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 33,781.64 33,781.64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300.68 9,300.68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8,082.32 48,082.3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
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
以及拟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可对本次募投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和具体投资计划进行调整。
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有关内容。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运动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 | 33,781.64 | 33,781.64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300.68 | 9,300.68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48,082.32 | 48,082.32 | |
| | | | |
十三、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
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本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经营风险
(一)主要销售国市场环境或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一直从事非道路越野车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公
司外销收入占比一直维持在 85%以上,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是两轮越野摩托车和全地形车
等动力运动装备产品最主要的需求和消费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及俄乌冲突带来的一系
列影响,俄罗斯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可能存在市场需求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俄罗斯市场销售收入分别为 6,490.12万元、6,975.51万元以及 10,448.76万
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0.38%、9.81%以及 24.65%。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被先后列入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加征关税清单目录。若未来中美
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美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征关税,同时发行人客户要求发行人承担
全部或部分上涨的关税,可能将导致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业绩出现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因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其他区域有关国际局势、进口政策、
贸易摩擦、海外疫情等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和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合
作关系、货物发运和清关时效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
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公司对欧美等海外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公司逐步在海外越野摩托车领域成为主流
品牌,并与本田、雅马哈、KTM、川琦、北极星等国际知名品牌形成正面竞争。同行业国
际知名企业技术和资金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全地形车及摩托车市场甚至整个动力运动设备行
业均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在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研发设计水平等方面与国际知名企业
相比仍存在差距。公司如果不能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
有效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维持和提高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 |
市场份额和利润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业务及产品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基于多年积累的市场和技术优势,公司在巩固和强化中小排量越野运动车辆市场地位的
基础上,正积极布局大排量、UTV以及电动越野车等新产品系列的开发,同时积极筹备进
入道路车辆市场,逐步往全品类休闲摩托领域拓展,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及核心竞争力。目
前新产品的开发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尚未形成规模销售,未来能否顺利开拓新产品且形成
规模效应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此外,如果新产品实现量产后,其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市场
竞争环境恶化、公司市场拓展情况不及预期或产品技术研判偏离行业发展趋势,导致相关新
产品难以实现预定的发展目标,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海外市场准入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比一直维持在 85%以上,产品主要销往美国、俄罗斯、
英国、厄瓜多尔、波兰、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目前上述国家和地区对公司相关产品进口
没有特别的限制性技术贸易政策,但海外市场对于产品的安全和环保等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技
术法规和技术标准,比如欧盟 CE认证,美国 EPA、CARB认证等。如果未来主要出口国家
和地区对公司相关产品的进口贸易政策或产品认证制度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出口业务将可能
面临一定的风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依靠自有品牌的产品设计及品质保障获得竞争优势,主要零部件由外购取得。报告
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分别为 92.68%、92.38%和 91.48%,直接材料占比较
高且较为稳定。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向下游客户传导,将
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在非道路越野车行业发展过程中,我国陆续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推动了行业的规范经营
和有序发展,营造了有利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环境,并且近年来,相关行
业政策稳定,发生重大变动的可能性较小。
由于行业监管政策的出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仍存在可能因行业监管政策变动 |
导致业务增长速度放缓,甚至业绩下降的风险。如未来国家出台行业政策加强对行业生产、
经营或流通等方面的监管,且发行人届时无法及时应对,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两轮越野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得益于公司长期坚持的自有品牌策略、专
业的产品设计及优质的品质保障,公司产品已进入了欧美等国际主流品牌市场的专业门店,
KAYO已成为动力运动装备领域国际知名的中国品牌。但是,新冠疫情带来的产品需求波动、
自有品牌发展速度、零售网络增速变化、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变化等均可能带来业绩波动风险。
具体而言,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开展业务。2019年至 2021年,公司经
销商合作的终端销售网点快速增长,销售渠道的持续拓展推动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其中 2020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对公司零售商网络体系的快速完善起到了显著的助推作用。
2020年至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高速增长,分别为 31,838.56万元以及 71,106.61万元。
新冠疫情影响的减弱将使得消费需求增长放缓或在短期内出现下滑,网络布局的完善也将使
得零售商数量增速放缓,因新增零售商铺货带来的产品需求将减弱,可能在短期内造成业绩
波动。
另外,如果经销商特定情况下为了保障供应而短期内集中大批量订货,使得客户订单需
求出现较大波动;经销商与终端销售网点无法实现预期的销售目标或不能及时消化库存,从
而降低后续订单下达数量或减缓下达速度,或者自有品牌销售的增加不及贴牌生产业务的下
降,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考虑到公司已达到一定的销售规模,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频发
和大国博弈加剧,给全球经济带来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影响。受“俄乌战争”影响,2022
年,发行人未形成对乌克兰客户的销售收入。2021年度,公司对乌克兰客户的主营业务收
入金额为 705.18万元,占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1.02%。
2022年,受上期收入基数高、经销商前期备货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影响,2022年发行
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40.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下降 37.54%。若上述因素无法缓解或持续加剧,则发行人未来外销业务收入及业绩存
在波动的风险。 |
(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风险
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内销产品增值税按 13%的税率计缴;出口产品适用的增值
税退税率为 13%。公司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较大、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高,如
果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增加公司的产品成本,在出口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
下将减少销售毛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于 201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于 2016年、2019年、2022年通过复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
行人系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来,若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不能通过复审,将不能继续享受相应所得税
优惠政策,则会对未来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四)第三方回款结算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9,282.60万元、9,680.85万元以及 6,687.1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16%、13.61%以及 15.78%,主要系境外客户指定第
三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或关联公司回款,且以存在外汇管制政策的国家或地区如俄罗斯、乌
克兰为主。目前,公司针对上述国家或地区客户均要求在发货前全额支付货款,总体回款风
险较小。但若未来其他国家或地区外汇管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对公司销售造成不利影
响,且会给公司收款管理及核算增加难度,公司面临第三方回款结算风险和业绩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50.86万元、2,719.17万元以及 5,247.98万元,占各期流
动资产之比为 2.18%、8.44%以及 23.91%。未来如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经营恶化等因素影
响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内控不规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公司账户结算、关联方资金拆借和员工代收代付等财务内控不规
范情形。2019年至 2021年,扣除往来款、借款和理财后,非公司账户收款分别为 423.72 |
万元、323.05万元和 544.09万元,非公司账户付款分别为 362.69万元、386.65万元和 538.50
万元;员工代收款的金额分别为 189.41万元、130.44万元和 139.25万元,员工代付款的金
额分别为 4.91万元、13.23万元和 139.25万元。2022年后,公司未再发生前述财务内控不
规范情形。未来,若公司财务内控制度不能继续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因为内控不规范导致公
司利益受损,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技术风险
(一)行业技术更新的风险
通过多年的生产积累和技术研发,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设计及生产制造经验,组建了具
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团队,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
消费习惯的持续升级,如果公司技术研发未能及时跟进、研发设计方向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在研项目或新产品研发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从而无法在技术水平、研发能力、新产品开拓上
保持应有的竞争力,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参数泄密风险
公司通过长期研发及经验积累,针对细分市场目标客群持续进行原创性产品设计开发,
在车辆整体设计、车架主体的空间结构设计、各类钢铝型材等原材料的配比及选用、整车性
能调试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技术参数体系,保证了公司产品性能。如果未来因技术人员大规
模流失等原因导致相关技术参数出现大量外泄,可能对公司竞争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新产品研发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需要经过项目可行性分析及立项、方案设计、
技术设计、产品试制、测试验证和批量生产等多个阶段,此外,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操控性、
可靠性、耐久性,公司设置了高强度测试场地,通过高强度的碰撞试验、破坏性测试、耐久
性试验等反复校验产品的关键性能参数。公司往往需要提前较长时间进行产品研究规划并持
续投入资金进行产品开发及测试,由于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研发失败或者研发
成果无法顺利实现产业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定,积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 |
公积金,逐步提高缴纳比例,但仍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司存在
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同时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运动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尽管公司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已对人力资源、市场、技术、
财务、管理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但不排除项目实施及后期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
如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
而影响到公司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另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
一段时间,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
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
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全称 | Zhejiang Kayo Motor Co.,Ltd. |
证券代码 | 834058 |
证券简称 | 华洋赛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0075909011XD |
注册资本 | 42,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戴鹏 |
成立日期 | 2004年 3月 10日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园路 139号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园路 139号 |
邮政编码 | 321400 |
电话号码 | 0578-3068866 |
传真号码 | 0578-3068855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公司网址 | http://www.kayo.com.cn/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 |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任宇 |
投资者联系电话 | 0578-3068866 |
经营范围 | 特种摩托车、全地形车、雪地车、卡丁车、滑板
车等各类运动车辆(包括两轮越野赛车、两轮公
路赛车、四轮全地形赛车,军用及警用等特种摩
托车和全地形车)、电动车、电瓶车、助力车、
自行车、三轮车、小型拖挂车、摩托艇、滑翔伞
及动力滑翔伞、各类休闲游乐器材、模型车、玩
具、健身器材、动力机械、发动机(包含摩托车
发动机及全地形车发动机)、汽车配件、摩托车
配件的制造和销售;特种运动服饰、眼镜、箱包、
运动靴、头盔及各种防护用具及相关休闲用品的
生产与销售;产品设计开发及研制;不含酒精饮
料的销售;液压油、润滑油、润滑剂的销售;户
外广告;保险代理;组织体育比赛;安排和组织
培训;组织表演(演出);游乐园;提供体育设
施;赛车出租、运动场出租;自营和代理国家准
许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主营业务 | 公司专业从事非道路越野车的自主研发、生产和
销售。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两轮越野摩托车和全地形车 |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时间
2015年 11月 2日
(二) 挂牌地点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华洋赛车”,证券
代码为“834058”,公司目前所属层级为创新层。
(三) 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
(四) 终止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自挂牌之日起至 2021年 12月 24日,公司主办券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金证券”),经公司与国金证券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国金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光大证券签署持续
督导协议书。2021年 12月 24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主办券商由国
金证券变更为光大证券。
(六)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 2021年年报和 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七)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15年 11月 2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
转让方式。
2018年 1月 15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
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八)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2020年 2月,公司实施股票定向发行。2020年 3月 2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457号),同意
发行人以 3.50元/股的价格向时任公司董事戴继刚、戴鹏、陈钧、任宇等 4人合计发行
2,890,78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17,758.00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0〕第 1604
号”《验资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发行融资情况。
(九)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十)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戴继刚,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十一)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四次股利分配,具体如下:
2020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8元(含税)。
该次股利分配于 2020年 9月 25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15,360,000元。
2021年 5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0.775股,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股转增 2.35股。该次股利分配于 2021年 5月
28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共派送红股 2,48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00,000元,转增
7,520,000股,分红前总股本为 32,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2,000,000股。
2021年 9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8元(含税)。
该次股利分配于 2021年 11月 5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32,760,000.00 |
元。
2022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20元(含税),该次股利分
配于 2022年 5月 30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17,640,000.00元。 |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