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002667):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
股东杨永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温萍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3月17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股东杨永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温萍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59.3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减持计划自2023年4月28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股东杨永柱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温萍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杨永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温萍女士尚未进行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杨永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报备文件 1.《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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