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亚翔集成(603929):亚翔集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17:46:21 中财网
原标题:亚翔集成:亚翔集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代码:603929 公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3-028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亚翔集成603929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繁骏钱静波
电话0512-670270000512-67027000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3,032,904,763.022,572,991,736.142,572,991,736.141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1,196,148,068.331,171,482,374.131,171,482,374.132.10
股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931,321,602.10968,170,864.32968,170,864.32-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74,179,312.6722,033,974.1922,033,974.1923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73,548,054.5819,959,203.3219,987,058.81268.49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816,838,111.49248,058,803.06248,058,803.06229.29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6.272.122.12增加4.15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4770.10330.1033236.59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4770.10330.1033236.59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62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53.99115,200,00000
EVER CREATIVE INVESTMENTS LTD.境外法 人6.0012,800,00000
WELLMAX HOLDINGS LIMITED境外法 人5.0110,700,00000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 资产如意28号保险资产管 理产品未知1.052,242,70000
苏州华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931,984,00000
苏州亚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751,600,00000
苏州协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0.611,312,00000
 国有法 人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 资产如意15号资产管理产 品未知0.541,147,50000
苏州兰阳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521,112,00000
苏州丰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3167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亚力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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