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维宏股份(300508):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18:37:20 中财网
原标题:维宏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维宏股份股票代码30050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明洲何闫闫 
电话021-33587515021-33587515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18,095,599.43212,071,142.71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9,330,252.5031,582,991.265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45,868,778.0029,404,769.195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9,360,782.40-3,294,622.621,598.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220.289556.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220.289556.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0%5.02%2.2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821,397,890.98856,989,101.38-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92,172,044.52652,442,094.066.0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4,03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汤同奎境内自 然人31.81%34,705,069.0026,028,802.00  
郑之开境内自 然人25.95%28,305,876.0023,642,182.00  
胡小琴境内自 然人3.71%4,048,400.000.00  
UBS AG境外法 人0.80%872,790.000.00  
赵东京境内自 然人0.58%632,460.00519,345.00  
宋秀龙境内自 然人0.55%601,000.000.00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鹏华 优选成 长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其他0.53%574,680.000.00  
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鹏华 养老产 业股票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其他0.43%471,616.000.00  
牟凤林境内自 然人0.38%419,296.00418,497.00  
中国建其他0.34%371,020.000.00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鹏华 医疗保 健股票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公司持股数量前10名股东中,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和郑之开先生构成一致 行动人;郑之开先生与胡小琴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上述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1001578,发证时间2022年11月15日,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启动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为公司利用金融工具吸引人才、激励核心骨干、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达成等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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