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绿色能源混合A (015927): 西部利得绿色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1:31:54 中财网
原标题:西部利得绿色能源混合A : 西部利得绿色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西部利得绿色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7月20日
送出日期:2023年07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西部利得绿色能源混合基金代码015927
下属基金简称西部利得绿色能源混合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5927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29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陈保国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4月1日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研究 投资优势,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 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还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绿色能源主题 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含 存托凭证)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融资交易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绿色能源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注:(1)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2)根据 2017 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成立于2022年11月29日,暂无相关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成立于2022年11月29日,暂无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M<1,000,0001.20%
 1,000,000≤M<2,000,0000.80%
 2,000,000≤M<5,000,0000.50%
 M≥5,000,000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M<1,000,0001.50%
 1,000,000≤M<2,000,0001.20%
 2,000,000≤M<5,000,0000.60%
 M≥5,000,0001,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80天0.50%
 180年≤N<1年0.20%
 N≥1年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6)购买力风险。2、管理风险。3、本基金特有风险:(1)混合型基金的风险;(2)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5)参与融资交易的风险;(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7)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8)汇率风险;(9)境外市场的风险。4、技术风险。5、流动性风险。6、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7、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estlead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78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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