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鼎盈LOF (169201): 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7:12:15 中财网
原标题:浙商鼎盈LOF : 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7月3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0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浙商鼎盈事件驱动混合 (LOF)基金代码169201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07日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03月16日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马斌博2018年04月19日2012年08月01日 
其他1、基金场内扩位简称“浙商鼎盈LOF”。2、本基金自2018年6月7日起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从"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 OF)"。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定向增发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分析,力争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主要在对公司股票投资 价值的长期跟踪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挖掘和把握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的 大背景下的事件性投资机会,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 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 100%,其中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以事件驱动策略投资的股票资 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 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
主要投资策略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中观行业分析与定向增发项 目优势的深入研究,优选具有较高折价保护并且通过定向增发能够改善、提升 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形成以定向增发为核心的投 资策略,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中观行 业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事件驱动下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机会,形成以事件 驱动为核心的投资策略,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 金产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申购费(前 收费)M<100万1.50% 
 100万≤M<200万1.00% 
 200万≤M<500万0.50% 
 M≥500万100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场外份额
 7天≤N<30天0.75%场外份额
 30天≤N<365天0.50%场外份额
 1年≤N<2年0.25%场外份额
 N≥2年0%场外份额
 N<7天1.50%场内份额
 N≥7天0.50%场内份额
注: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6、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有:份额变现的风险、折价风险、投资定向增发股票风险、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8、技术风险。

9、不可抗力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为招募说明书一并进行重大事项临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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