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000619):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原标题:海螺新材: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onch (Anhui) Energy Saving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New Material Co., Ltd.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通过深交所审核与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本公司将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值。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为准。如发行价格按上述条款之约定进行调整的,认购数量亦按照相关约定相应予以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5、前述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7、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房地产行业紧密相关,如果出现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且持续恶化的情形,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将面临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中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相对较高,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毛利影响显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以及原材料市场供需情况变动等因素导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塑料型材业务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塑料型材产品销量分别为 32.74万吨、29.84万吨、24.44万吨和4.19万吨;塑料型材产品收入分别为264,307.92万元、269,843.87万元、220,154.29万元和34,837.99万元。报告期内,塑料型材行业受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行业整体不景气,导致公司塑料型材产品产销量下滑。目前,塑料型材行业为成熟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存在塑料型材业务持续下滑的风险。 (4)新产品、新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为加快转型发展,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拓展和开发了铝材、家居板材、生态地板等转型新产品及环保新材料产业,并加大了对外投资。新产品和新项目受市场需求变化、国际政治形势变化的影响,可能存在推广慢、效益不理想等不及预期的风险。 (5)业绩下滑以及存在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235.94 万元、-14,345.92万元、-9,220.14万元和-1,934.79万元。受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降、2021年主要原材料极端行情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面临较大压力,自 2021年起出现亏损。未来,若上述不利因素持续存在或继续恶化,公司仍然存在业绩下滑以及亏损的风险。 (6)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行业下游不景气以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塑料型材产能利用率较低且逐年下降;公司进入铝型材、脱硝催化剂行业较晚,目前仍处于产能提升及市场拓展阶段,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若公司在未来业务经营中不能扩大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实现业务的有效扩张和良性发展,导致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则将增加公司产品分摊的单位成本,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毛利率、净利率等财务指标,甚至可能发生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财务指标和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7)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1.91%、8.44%、6.80%和 8.24%。2020年至 2022年,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塑料型材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以及低毛利率产品铝型材销售占比增加所致。若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市场竞争加剧、下游行业不景气等影响公司业务毛利率的不利因素持续存在或进一步加剧,可能会造成公司毛利率持续较低或是进一步下滑,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6,591.82万元、59,575.81万元、77,748.35万元和73,260.7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如果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将会降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9)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51,365.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42.73%,占比较高;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408.19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余额相对较小。若未来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固定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或公司固定资产发生损毁、行业发生技术升级迭代或技术路线变化等不利情形,导致固定资产出现减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外协加工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铝型材销售半径的影响,公司综合考虑产能、经济性等因素,将部分铝型材产品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如果公司不能对外协厂商在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诚信履约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管控,外协厂商可能出现加工产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延迟交货等情形,将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发生未能及时供货等情形,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风险。 (11)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充分考虑日常经营付现成本及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约为 144,864.99万元,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78,804.09万元。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 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但仍可能存在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 (12)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将得到提升。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目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6 释义...............................................................................................................................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发行人概况 ................................................................................................... 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和行业竞争情况 .......................................... 13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7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业务发展战略 .............................................. 73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75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78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81 三、《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 82 四、《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摘要 .......................................................... 85 五、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86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87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7 八、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7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8 十、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 88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9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90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93 四、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93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95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9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9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9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9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8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98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00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01 第七节 有关声明 .................................................................................................... 10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0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3 三、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104 四、保荐机构董事长、总裁声明 .................................................................... 105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6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7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09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360,000,000股,具体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海螺集团,海螺集团控股股东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海螺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海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和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型材、铝型材、门窗、SCR 脱硝催化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顺应国家实施建筑节能和注重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构建了以绿色建材和环保新材料为核心业务的发展格局。绿色建材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塑料型材、铝型材以及系统门窗;环保新材料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SCR脱硝催化剂。 (二)发行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主要法规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塑料型材产品所属行业类别为“C 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铝型材产品所处行业类别为“C 制造业”中的“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SCR脱硝催化剂产品所处行业类别为“C 制造业”中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塑料制品所处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类别下的“C2922塑料板、管、塑料制造”;铝型材所处行业为“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类别下的“铝压延加工(C3252)”;SCR脱硝催化剂产品所处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类别下的“C3529 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监管体制 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由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其中政府职能部门侧重于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侧重于行业内部的自律规范。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与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此外,塑料型材、铝型材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还包括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责监督管理行业下游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脱硝催化剂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还包括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对重大生态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等。 塑料型材所属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异型材及门窗制品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及建筑装饰制品分会,主要职能包括:研究本行业发展方向,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协调产业链上下游制品业间和谐良性发展,参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行业内相关产品标准的修订或编制,组织铝型材所属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采集、整理、加工、分析并发布行业信息;积极提出行业发展、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意见等。 脱硝催化剂所属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协会下设脱硫脱硝委员会,在推动脱硫脱硝领域专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成果推广与应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技术交流,协调会员关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标准 (1)塑料型材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极大地促进和规范了行业的发展,从而带动着塑料型材、铝型材、脱硝催化剂等所属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行业发展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在较长时期内对行业发展带来促进作用。 (三)行业发展现状以及趋势 1、塑料型材 (1)简介 塑料作为一种成本低、使用方便、加工制造方便、重量轻、应用广泛的材料,曾被认为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成功的材料之一”。塑料制品的加工成型方式主要有四种,挤出、注射、压延和压制,其中挤出加工是最重要的加工形式之一。挤出塑料制品包括以下几大类产品:各种塑料管、塑料板、片、塑料异型材、各类薄膜和容器以及塑料网、格、丝、带、棒等。塑料制品所用材料主要是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聚丙烯(PP)、ABS、聚酯(PET)等。 塑料型材作为塑料制品之一,是以聚氯乙烯(PVC-U)树脂为主要原料,加上一定比例的稳定剂、着色剂、填充剂、紫外线吸收剂等,经过挤压成型而成的型材。门窗用塑料型材因其截面为非圆形、方形、工字型等不规则形状,亦称为塑料异型材。塑料型材具有多腔式结构,具有良好的隔热性、隔音性、耐腐蚀性、耐候性。 (2)应用情况 塑料型材作为一种常见的塑料制品,主要有门窗型材、室内装饰型材(踢脚线、挂镜线、电线槽板、楼梯扶手等)、室外装饰材料(屋顶阳光板、墙面挂板、雨水檐槽)、园艺护拦、栅栏型材、公园座椅型材、户外广告牌型材等,广泛应用于建筑装修等行业。 公司塑料型材主要用于制作门窗。通常在型腔内添加钢材以增强门窗的牢固性,因此型材内部添加钢材制作的塑料门窗通常被称为塑钢门窗。随着塑钢门窗的广泛使用,用于制作塑钢门窗的 PVC型材习惯上被称作塑钢型材。 塑钢型材早在 20世纪五十年代末已经在德国出现,20世纪 90年代开始在我国普及应用。高品质高性能塑料门窗凭借其优异的保温隔热性能,在节能建筑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全球范围内塑料门窗产品层级逐渐由初级向中高端提升,从而带动了塑料型材向中高端迈进。 (3)行业发展现状、趋势 ①行业发展成熟,市场规模有所萎缩 塑料型材行业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至今的二十几年,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大建设大发展,经历了初创起步阶段、稳步积累阶段、高速发展等阶段,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近几年,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时期,塑料型材行业已经进入成熟发展期。 我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塑料型材制造大国。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及建筑装饰制品分会统计信息,全球范围内塑料门窗型材行业在 2019年创造产值约 750亿元,其中我国 150亿元、北美 200多亿元、欧洲 250多亿元及其他地区 100多亿元。 2015年塑料型材销量约为 220万吨,塑料门窗用量达 2.2亿平米以上,约占1 门窗市场用量的 30% 。2015年开始,国内塑料型材开始存在被铝合金型材替代的情况,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导致塑料型材行业总体销量出现连续萎缩。2020年我国塑料型材销量为 147万吨,塑料门窗销量 1.5亿平方米以上,塑料门窗在2 建筑门窗市场占有率保持在 25%左右 。 ②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优势企业占主导 近年来,受市场需求变化以及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影响,塑料型材行业规模有所萎缩。在此背景下,大型企业在品牌、资金、产品和销售网络布局等方面的优势更加明显。研发实力弱、产品质量差的低端产能和中小企业逐渐被市场淘汰,市场向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优势企业进一步集中。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及建筑装饰制品分会对行业部分塑料门窗型材企业经营情况统计,2020年,我国塑料型材销量 147万吨,海螺新材、大连实德、浙江中财三家企业的销量已占全行业市场销售总量的 60%以上。 ③节能环保标准提高,新型环保节能产品市场规模扩大 建筑能耗在能源消耗中占比巨大,我国建筑的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以上。建筑节能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规范及技术标准的制定,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年 10月 24日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方面,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2022年 3月 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要求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分阶段、分类型、分气候区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推动零碳建筑、零碳社区建设试点。 数据显示,门窗能耗约占建筑围护结构能耗的 50%,因此,建筑节能的关键是门窗节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节能要求不断提高,各省市对门窗各项性能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我国已基本实现建筑节能 65%的目标,天津、河北、山东、吉林、江苏等地区已全面执行 75%建筑节能标准,门窗传热系数 K值≤2.0 1 《适应新常态 转型升级 健康发展》(2016年塑料门窗委员会工作报告) 以下。北京于 2021年 1月 1日在全国率先实施 80%建筑节能标准,门窗传热系数 K值≤1.1W/(㎡·K),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五步节能。2022年 4月 1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全面实施,进一步提升国内建筑节能水平,对建筑门窗等提出具体的节能设计标准。 随着各省市建筑节能的不断提高,对门窗产品结构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门窗行业逐步向节能、环保方向发展。塑料门窗节能效果显著,多腔体结构能有效的阻隔热量传递,达到保温、隔热、隔音、密封的性能。使用节能塑料门窗更容易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可以有效解决冬季结露,降低供暖能源,减少碳排放。可以预见,塑钢门窗在节能建筑领域的优势将日益显现。经过多年的发展,塑料门窗培育出良好产业基础、系统化设计且技术成熟,高品质高性能的塑料门窗应用市场范围将持续逐步拓宽,新型节能型塑料型材的市场规模有望扩大。 2、铝型材 (1)简介 铝具有质量轻、高导电性、高导热性、可塑性(易拉伸、易延展)、耐腐蚀性等优良特性,是世界上产量和用量仅次于钢铁的金属,尤其在节能环保领域体现出其独到价值。近年来,随着全球环保及节能减排意识的增强,铝及铝合金的绿色环保性能也正在被社会广泛认可,其应用规模快速增长。 整个铝行业的产业链来看,产业链前端的铝土矿行业主要为以矿产资源为导向的开采型行业;氧化铝与电解铝则是以标准化加工为特点的制造行业。而处于产业链中端的铝加工行业需要根据下游应用行业的不同,生产出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技术工艺水平要求较高,是一个应用导向的行业。 铝加工产业链 铝型材是指铝棒通过热熔、挤压,从而得到不同截面形状的铝材料。按照加工方式分类:铝型材主要分为铸造加工和变形加工两种铝型材。铸造加工是通过压铸的方式将原铝加工成各种精密铝合金压铸件和精密钣金;而变形加工又分为挤压和压延两种方式,通过挤压工艺制成的产品叫做挤压型材,主要包括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通过压延工艺制成的产品叫做板带箔材,主要包括各种铝板带、箔材。 (2)应用情况 公司铝型材系挤压工艺制成,主要包括建筑用铝型材和工业用铝型材。 建筑用铝型材。铝型材易于加工、表面涂装或与其他物料组合使用,可用作门窗、幕墙、支架、商业建筑室内装饰等一系列用途。其中,铝合金门窗是重要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之一。幕墙是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常用的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不承担主体结构载荷与作用的建筑围护结构。 工业用铝型材。铝合金是工业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有色金属结构材料,在新能源、汽车、家用电器、电子电力、航空、航天、机械制造等领域中已得到大量的应用。在新能源领域,铝型材在光伏领域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光伏边框和太阳能光伏支架等。太阳能光伏边框和支架主要起到固定、密封太阳能电池组件、增强组件强度、便于运输和安装等作用,其性能将影响到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寿命。 在汽车领域,铝合金是实现汽车轻量化的重要材料,目前广泛运用于前后防撞梁、电池托盘、机器盖、翼子板、前后悬挂的摆臂、副车架等的制造。 ①产销规模逐年增长,市场规模大 经过近 30年发展,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铝型材大国。全行业的产销量和 出口量得到迅猛增长,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铝型材生产国和消费市场。近年来, 随着光伏产业的复苏及铝型材在汽车轻量化、电子电力、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 及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应用的逐步深入,市场对铝型材的需求逐步扩大。从生产情 况来看,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统计,近年来,我国铝挤压材、铝型材 产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铝挤压材产量由 2017 年的 1,950 万吨增长至 2022 年 2,150万吨;铝型材产量由 2019年的 1,878万吨增长至 2022年的 2,000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同花顺 ②建筑铝型材产销占比最高,工业铝型材增速最快 在国内市场上,就目前来看,建筑行业仍是我国铝型材主要消费领域,需求占比长期保持在 6成以上。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铝合金门窗、建筑幕墙等行业增长放慢或有所下滑,但新能源汽车及太阳能光伏行业发展迅速,工业铝型材产量逐年增加。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从细分产品的产出情况来看,2022 年我国建筑铝型材的产量占比约为 62.00%,产量相较于 2021年减少了 10.1%;工业铝型材的产量占比约为 38.00%, 产量相较于 2021 年增长了 11.9%。在工业铝型材的细分产品中,光伏型材为占 比最大的工业铝型材,且产量增长率为 30%。 资料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③集团化、大型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环保节能的日益重视,铝型材在汽车、光伏、家电等领域需求逐渐扩大,铝加工业行业也正在朝着高性能、高精度、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具有一定规模行业中技术设备落后、产品趋于同质、低附加值的小型规模企业因无法持续 盈利而逐步被淘汰。铝型材下游行业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的持续扩展,部分企 业通过发挥专业化优势专注于某个细分领域或通过资源整合的形式,成为细分领 域的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凭借资金、稳定的供应能力、持续的研发投入、规模化 效应等多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近年来,随着铝加工行业向集团化、大 型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的数据, 2017-2020年铝加工行业 CR6由 2017年的 11.88%增长至 2020年的 14.42%,预 测 2021年 CR6达 15.21%。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 ④节能环保政策推行,未来市场广阔 A、建筑领域 建筑领域铝挤压材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状况相关,房地产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国家调控政策、城镇化率提高等因素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近年来,在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信用风险提升叠加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铝型材在建筑领域增长放缓或有所下滑。 从增量市场看,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和新房建设带来的增量需求,铝合金门窗的市场规模将保持稳定增长,并带动铝型材需求的同步增长。过去五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 60.2%提高到 65.2%,年均增长仍达 1%;而根据国际经验,城镇化率 30%-70%的区间属于快速城镇化阶段。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至 2022年我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复 合年均增速约为 5.26%,2022年全年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达 156.45亿平方米。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同期复合年均增速约为 5.20%,2022年全年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为 90.50亿平方米。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同花顺 从存量市场看,旧房改造与更新换代带来的存量需求规模庞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测算,我国目前既有建筑面积已超过 800亿平方米。目前,既有建筑已使用 15年或以上,对门窗等装饰结构的更新改造需求日益迫切。随着时间推移,门窗等结构进入更换期的既有建筑也会不断增加。现房改造和现房更新需求将成为拉动门窗等建材产品消费的重要支撑。 随着铝合金在建筑领域应用渗透率的提升、房地产开工面积的稳定以及节能建筑的普及,旧房改造与更新换代带来存量市场需求释放,建筑领域仍将对铝型材保持较大规模的市场需求。 B、工业领域 (a)光伏 铝材同样大量运用于光伏行业,且光伏用铝品质工艺要求较高,主要应用在光伏组件的边框和光伏电站的支架。 光伏产业的发展阶段尚属成长期,随着碳中和行动的全球化推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会逐年提高。基于此,光伏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升级和迭代不断加速,带动了光伏产业的较好增长。根据 WIND 数据 统计的数据,近年来,全球新增光伏容量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2021 年全球太 阳能光伏装机总容量已达到 942GW。 数据来源:WIND、21世纪可再生能源政策网络 中国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应用市场。2022 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 量已达 392GW,当年新增装机 86GW,累计装机和新增装机容量继续保持全球 第一。在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我国光伏发电市场将持续快速增 长,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22-2025年我国光伏发电年均新增装机量将达 到 83-99GW。 数据来源:同花顺、国家能源局 太阳能光伏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我国光伏发电领域的快速发 展,带动太阳能光伏边框、支架等铝型材的需求和产量的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有 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2年我国光伏铝型材产量从 100万吨增长 至 260万吨,年均增长率达到 37.5%,其中,2020-2022年,光伏铝型材产量增 幅分别为 42%、40.8%、30%。按照未来年均增速 20%保守估计,预计到 2025 年光伏用铝型材产量将达 450万吨。 资料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b)其他 随着近年来我国“双碳”目标的确立,各大相关领域快速发展,铝材需求量也随之增长。汽车领域,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同时整个汽车行业向着轻量化不断迈进,用铝需求将呈现爆发式增长。 交通领域,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以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作为中国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也在快速发展,铁路营业里程的持续增长、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发展都将持续带动轨道交通铝挤压材需求的增长,铝型材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仍有提升空间。根据安泰科数据显示,预计到 2025年,国内工业铝挤压材总需求量将达到 1,188万吨。 整体来看,未来随着下游市场消费好转,房地产市场用铝将维持稳定高需求。 轨道交通及汽车领域在轻量化、碳中和等因素驱动下,用铝量将快速提升。新能源领域中,光伏边框及支架用铝将随着光伏组件及电站的产能需求将维持高增长。 此外,其他包括家电消费、包装材料等用铝领域将维持稳定增长。 3、门窗 门窗行业是公司塑料型材和铝型材的主要下游行业。门窗是抵御风雨尘虫,实现建筑热、声、光环境等物理性能的极其重要的功能性部件,具有建筑外立面和室内环境两重装饰效果,直接关系到建筑的使用安全、舒适节能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 随着材料与技术水平的革新,社会对建筑门窗功能和性能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我国现代建筑门窗是在二十世纪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现代木门窗、钢门窗、隔热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等。木门窗是我国几千年来传统的建筑门窗,已从原始的各种实木已经发展到运用现代科学工艺处理的硬度适中的集成材料的现代木门窗;钢门窗为代表的金属门窗在我国也已有百年历史;铝合金门窗自上世纪七十年进入我国,目前也已迈入隔热铝合金门窗时代;塑料门窗自 90年代开始普及应用,以其优良的性价比在我国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随着技术的发展,采用各种新型材料、具有优良性能的系统门窗产品不断涌现,进一步满足建筑节能需求。 4、脱硝催化剂 (1)简介 氮氧化物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烟气脱硝是从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去除氮氧化物的过程。目前国内主流的工业脱硝技术处理路线主要包括 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和 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工艺适用温度范围广,脱硝效率可达到 90%以上,可实现 NOx 排放浓度小于3 50mg/m。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工艺对应的产品价格较低、布置简易、占地面积小,使用人需投入的建设及运行成本低;但适用温度一般为 850℃~1,150℃,下游设备易堵塞和腐蚀,脱硝效率 30%~80%,氨逃逸量较大。 SCR 脱硝技术的工作原理为在脱硝催化剂的作用下使还原剂氨选择性地和氮氧化物还原生成氮气和水,起到净化烟气、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作用。 图:SCR催化剂催化反应过程 SCR脱硝催化剂是 SCR脱硝系统的核心部件。脱硝催化剂不同的技术特点及性能要求,如活性、选择性、机械性能、抗毒性、耐热性、SO 氧化率、寿命、2 比表面积等,适用于不同的工况环境。催化剂的活性温度范围是最重要的指标,反应温度不仅决定反应物的反应速度,而且决定催化剂的反应活性。 按照成型的状态分类,脱硝催化剂可分为蜂窝式催化剂、平板式催化剂和波纹板式催化剂。蜂窝式催化剂,挤压成型、蜂窝载体负载成型;几何比表面积大,活性高、耐磨性好,再生性好;适合各种工况环境。平板式催化剂,金属板/网为骨架,表面负载活性涂层;拆卸方便、不易堵灰;适用于烟气含尘量较高的状况。波纹式催化剂,波纹状玻纤作载体,负载活性涂层;比表面积中等,质量轻,但易磨损,使用条件苛刻,烟气必须较为清洁。 (2)应用情况 大气中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来源为电力行业和钢铁、水泥、焦化等非电行业。 SCR 脱硝技术具有脱硝效率高、运行稳定,氨逃逸低等优异性能,能够更好地满足环保要求,广泛应用于火电厂、钢厂、水泥厂、焚烧厂等工业烟气脱硝。根据统计,2019 年,SCR 脱硝技术在电力、钢铁、焦化等行业的应用比例已经超3 过了 95%、70%、90%。 3 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200713/1088419.shtml,《国内脱硝催化剂的市场规模与产能分布》,北SCR 脱硝催化剂作为目前工业上应用最广的脱硝技术中的核心产品,是国家治理火力发电厂、钢铁厂、水泥厂等固定源和汽车等移动源对大气排放氮氧化物污染物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国家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实现工业超低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环保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3)行业发展现状、趋势 ①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市场规模稳步提升 近些年,政府逐步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必要性,环境污染治理也上升到国家战略。决策层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逐渐加深,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指导大气污染防治。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起步晚但发展快,治理措施从火电脱硫到火电脱硝除尘、再到其他行业限产、直到当前的非电提标改造,污染物防治也从单一的二氧化硫扩展到五大空气污染物全面控制,治理手段丰富,技术先进,范围全面,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四十年间实现了快速发展。 脱硝催化剂作为高效的脱硝技术手段,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在环保要求不断趋严的背景下,国内烟气治理领域的电除尘、袋式除尘、脱硫、低氮燃烧、脱硝等技术装备和工程建设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与之配套的除尘滤料、脱硝催化剂等领域得到快速发展。根据北极星大气网的公开数据,2017 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脱硝催化剂市场规模分别约为 60亿、75亿、85亿;且预计未来三年,电力行业将继续保持每年 50亿以上的存量容量,非电行业以每年 15%以上的速度继续增长。 ②电力市场趋于稳定,非电市场空间广阔 大气中烟尘和 NOx 排放的主要来源为电力行业和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而我国电力行业以火力发电企业为主,火力发电的燃料煤炭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烟尘和 NOx。因此,电力行业一直是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2015 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到 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其中,在基准氧含量 6%条件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50毫克/立方米)。 国家针对火电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烟气排放的治理政策,通过污染物排放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应用以及超低排放的全面实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取得较好的成绩,截至 2021年底,我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约 10.3亿千瓦,已占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 93%。因此,电力行业超净排放改造已基本完成,脱硝催化剂在电力行业市场趋于稳定。电力行业对于脱硝催化剂需求主要来源于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设备后续更换。 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初装改造已基本完成,非电行业正成为主战场。2021 年11 月 2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提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到 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 2020年分别下降 10%以上,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在钢铁行业,2019 年 4 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 50毫克/立方米;明确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2022年 1月 20日,工信部等部门下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力争 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在水泥等相关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指导方案、规划等也相继出台。国务院下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提出,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 号)提出,推广水泥窑高能效低氮预热预分解先进烧成等技术;完成 8.5亿吨水泥熟料清洁生产改造。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12号)提出,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研究推动化工、焦化、电解铝、铜冶炼、铅锌冶炼、水泥、玻璃、耐火材料、石墨深加工、陶瓷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工信部下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 号)提出,深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稳步实施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水泥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玻璃行业熔窑烟气除尘、脱硫脱硝、余热利用(发电)“一体化”工艺技术和成套设备改造。 我国现行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自 2014年 3月1日起实施,规定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限值为 40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企业依据 320毫克/立方米特别限值执行。近年来,在绿色发展大趋势下,国内不少省份,如河南、山东、河北、宁夏、山西、吉林等已经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水泥行业排放标准,部分地区已明确要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限值为 50毫克/立方米,在较大程度上已严于国家标准,排放限值有了较大下降。 随着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全面实施、部分省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意见的相继出台,以及将来水泥、有色等行业超低排放意见的全面实施,对烟气净化产品也提出更高的要求,非电行业将成为超低排放改造的主战场,市场前景广阔。 ③行业集中度逐年上升,进一步向龙头企业聚集 近年来在国家环保与安全政策日趋严格,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人力、运营成本刚性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环保行业竞争程度不断加剧,综合竞争力较弱的中小企业不断退出,而拥有品牌、规模、客户、渠道和资金等优势的企业将占领更多市场,未来集中度提升、行业不断整合的趋势仍将延续。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塑料型材 (1)有利因素 ①政策鼓励扶持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