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9:43:21 中财网

原标题:景业智能: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857号悦江商业中心 35001室)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309,714股
2、发行价格:63.7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1,060,461.78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4,741,308.84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9名,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票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9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1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1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2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5
二、发行人律师 ................................................................................................... 25
三、审计机构 ....................................................................................................... 25
四、验资机构 ....................................................................................................... 26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7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 29
二、查询地点 ....................................................................................................... 29
三、查询时间 ....................................................................................................... 29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景业智能、发行人、 本公司、公司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人(主 承销商)、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邀请书》《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购报价单》
《公司章程》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修订)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A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 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和 2023年 3月 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Boomy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8,2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来建良
成立日期2015年 5月 20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857号悦江商业中心 35001室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景业智能
A股股票代码688290
联系电话0571-86637176
传真号码0571-8511527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安全 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 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安防设备制造;安 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 611号金盛工业园 4幢一层、5幢)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核工业智能装备、非核专用智能装备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工业、新能源电池及医药大健康等领域。公司已成为国内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的重要供应商,相关产品已被国家核工业多个专项成功采用,主要客户为中核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等大型央企的下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同时,公司还为国防军工、新能源电池、医药大健康、职业教育等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制造装备及解决方案。

二、本次新增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股东大会授权
2023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董事会审议
2023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确认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同时审议并确认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年 6月 1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37号)。2023年 6月 16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 6月 20日,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3年 7月 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3年 5月 26日(T-3日)至 2023年 5月 31日(T日)竞价日上午 09:00前,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前 20名股东(截至 2023年 5月 10日,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共 11名)、3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9家证券公司、9家保险机构、54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 127名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 5月 31日(T日)09:00-12:00,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见证下,共有 21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符合条件的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54.83元/股-70.29元/股。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 象类别申购价 格(元/ 股)申购金 额(万 元)保证 金(万 元)是否 有效 申购
1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 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22L-CT001沪”)保险66.003,000300
2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时间 方舟 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5.012,000300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62.175,900-
4华有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其他62.851,500300
5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兴途健辉 3号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其他65.051,500300
   62.192,000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沣途沣泰叁号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其他68.401,500300
7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 富斯雪宝 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70.293,939300
8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65.891,500-
   54.832,000  
9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荣长赢 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61.881,500-
10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 资管智增专享 1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其他62.221,500300
1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61.309,600-
12夏同山自然人61.772,100300
1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保险60.122,000300
   55.123,000  
1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61.003,854-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 象类别申购价 格(元/ 股)申购金 额(万 元)保证 金(万 元)是否 有效 申购
1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59.312,565-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65.001,500-
   62.855,850  
   60.5510,990  
17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投飞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5.101,500300
   63.731,510  
   61.681,520  
18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 公司QFII60.002,100-
   54.833,330  
19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 裕远 7号资产管理产品保险63.771,500300
2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67.003,660-
   65.016,120  
   62.1914,374  
2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 精选 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1.334,000300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 21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以 63.77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定价和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根据申购簿记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3.77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3,309,7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1,060,461.78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9,69861,199,941.46
2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 18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17,68839,389,963.76
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470,44029,999,958.80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 沣泰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35,22014,999,979.40
5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5,22014,999,979.40
6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投飞腾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235,22014,999,979.40
7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 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35,22014,999,979.40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5,22014,999,979.40
9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 7号资产 管理产品85,7885,470,700.76
合计3,309,714211,060,461.78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4)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情况
2023年 6月 5日,发行人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已约定“除本协议项下的争议解决等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在满足下述全部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中最晚的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1)本协议已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本次发行竞价结果等本次发行事项及本协议已经甲方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3)本次发行已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除此之外,《股份认购协议》明确约定了各发行对象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股票数量、认购款项的支付方式、争议解决等事项。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与各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5)发行配售结果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年 7月 17日向 9名发行对象发出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认购资金。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3,309,714股,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9,69861,199,941.46
2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 18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17,68839,389,963.76
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470,44029,999,958.80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 沣泰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35,22014,999,979.40
5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5,22014,999,979.40
6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投飞腾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235,22014,999,979.40
7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 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35,22014,999,979.40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5,22014,999,979.40
9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 7号资产 管理产品85,7885,470,700.76
合计3,309,714211,060,461.78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3,309,714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5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3.77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1,060,461.7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9,152.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741,308.84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382号),经验证,截至 2023年 7月 20日止,主承销商收到 9家特定对象汇入的本次发行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11,060,461.78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经审验,截至 2023年 7月 21日止,上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09,7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060,461.78 元,扣除发行费用 6,319,152.9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08.8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3,309,71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1,431,594.84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名称专用账户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571908399110558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1010122002694272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3年 8月 1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3,309,71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9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 6个月。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59,698股
限售期6个月
(2)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 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703/04室
法定代表人丁训刚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认购数量617,688股
限售期6个月
(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名称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488号 42-43楼
法定代表人沙卫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 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70,440股
限售期6个月
(4)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 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名称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1号新地中心 18层 07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云飞
注册资本2,5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5,220股
限售期6个月
(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B区 D0545
法定代表人郑俊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5,220股
限售期6个月
(6)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层 1901-1908室 20层 2001-20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认购数量235,220股
限售期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5,220股
限售期6个月
(8)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投飞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1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施跃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5,220股
限售期6个月
(9)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 7号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 8号
法定代表人甄庆哲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 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2021年 2月 7日核准筹建登记;2021年 7月 27日取得《中 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 【2021】608号))。
认购数量85,788股
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缴款、验资符合《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3年 8月 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景业智能
证券代码为:688290.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9名,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项目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2,854,22153.45%56,163,93554.96%
无限售条件股份46,025,77946.55%46,025,77945.04%
股份总数98,880,000100.00%102,189,714100.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309,71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来建良。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数量(股)持股 比例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
1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8,661,91728.99%28,661,917
2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270,0009.38%9,270,000
3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8,876,9528.98%-
4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7,101,5617.18%7,101,561
5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489,0006.56%-
6浙江赛智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6,121,7276.19%-
7来建良境内自然人5,600,0035.66%5,600,003
8浙江秘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秘银晓风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038,8402.06%2,038,84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07,1191.32%-
1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 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000,9431.01%-
合计 76,468,06277.33%52,672,321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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