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方电缆(603606):监事会及监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 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年报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本次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半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胡伯惠 陈 虹 邱 斌 2023年8月4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