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自科技(300490):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原标题:华自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9 2022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文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红霞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者权益金额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为新能源、环保等领域用户提供智能控制软硬件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多能物联技术领航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如下表: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采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及交付周期来安排采购和生产。根据不同原材料市场供应的特点,公司每年年初进行年度招标工作,并综合评定年度合格供应商。根据生产订单需求采取特质品专项定制和定量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并维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满足生产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和定制。因此,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模式,并辅以常规产品和标准件适量备货,以降低采购和生产成本,提高交货速度。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在下游行业建立了良好的声誉,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对于较大型项目,通常参与用户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同时,积极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加强客户资源开发。公司以分板块(新能源+环保)的模式统筹相关产品的销售工作。 (4)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保持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紧跟市场需求,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在锂电池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控制设备及储能设备、智能变配电自动化设备以及膜材料、膜工艺、水处理方面持续探索和创新,巩固在行业的技术引领地位,提高客户粘性及满意度,提高综合效益。 (二)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电站及泵站自动化控制设备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小水电中心控制设备制造基地。基于在电力市场多年经验和技术积累,持续拓展在光伏、风电、储能及综合能源领域的应用,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湘投控股集团、国网、南网等多家国企、央企广泛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新能源、储能业务。报告期内,由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牵头、华自科技承建的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基于新型电力系统的新能源储充一体化应用成功入选“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大数据成果应用 10大项目”名单。公司在智能变配电业务市场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是 ABB、施耐德等全球知名企业授权生产厂家,技术成果获湖南省科学进步一等奖,产品在轨道交通、工业园区、房地产等场景得到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参建的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智能工厂成功入选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该项目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粮油罐区智能过程控制系统,实现了罐区生产高度自动化与管理智能化,大幅度提升了生产效率和运营指标。 近三十年的发展,公司具备勘测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实施、智能运维等综合服务能力,迄今已为全球四十余个国家,万余厂站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协助用户完成智能化转型升级。 公司锂电池自动化后段处理系统和设备优势突出,产品和服务获得国内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如宁德时代、蜂巢能源、赣锋锂业、亿纬锂能等客户的广泛认可。随着电动化持续推进,公司锂电设备收入也实现了飞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持续落地,储能市场也将迎来爆发期。公司基于在能源领域的多年经验和技术积累,持续拓展在光伏、风电、储能及综合能源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受邀参加第十五届高工锂电产业峰会,荣获 “2022年储能产业链 T0P30”奖项。 环保领域,公司是多元化膜技术的倡导者,可为环保水处理领域用户提供市政供水、市政污水、工业纯水、工业废水、水处理+多能源系统、全设备生命周期等 EPC整体解决方案,并多次获评环保“走出去”先进企业,与南京水务集团、葛洲坝水务集团运营公司等企业均有合作。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新能源业务 随着电动化持续推进,锂电设备需求高速增长,尤其是在动力电池领域。公司子公司精实机电作为老牌锂电池后端设备生产企业,在锂电测试自动化领域于行业领先地位,广泛实现了在动力、储能、3C等各类锂电领域中的检测及生产应用,与宁德时代、蜂巢能源、赣锋锂业等新能源知名企业达成了长期合作关系。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为 327GWh,2025年锂电池市场需求预计超过 1,400GWh,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45%。伴随着后续产能的释放,锂电业务将维持快速增长。公司将紧跟新能源锂电企业的扩增需求与节奏,不断通过技术创新、产能扩充、数字化精益生产、管理升级来迎接锂电迈向 TWh时代的挑战与机遇。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引发的环境问题逐渐增加、尤其是今年以来,很多地方出现了几十年难遇的高温极端天气,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用电荒”,因此,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包括加快光伏和风电发展,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推动低碳清洁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显得尤为重要和紧急。 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波动性和季节性对电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造成冲击,搭配储能设备系统是必然趋势;同时随着峰谷电价差的扩大、储能技术的进步,为了降低用电成本、保证生产经营用电的持续性,工商企业配置储能的意愿将逐步提升。根据 CNESA统计,截至 2021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为 5,729.7MW,其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 89.7%。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目标到 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 30,000MW以上,储能市场空间十分广阔。《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 变配电设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能应用在电网、发电厂、交通、工商企业、小区住宅等领域,近年国家在变配电传统领域的投资规模逐步加大,终端供电的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电网、交通、通讯等行业的电力需求和投入持续增长,变配电设备制造行业市场前景良好。2021年,我国正式进入“十四五”规划阶段,《“十四五”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指出要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我国规模以上输配电设备企业销售规模将保持稳步增长态势,至 2026年将超过 4.27万亿元。 2、环保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公司在水利、水处理领域深耕多年,全资子公司格兰特也具有非常强的底层技术,是水处理膜品种最丰富的技术原创公司之一,具有多种 MBR膜产品线、多种超滤膜产品线和 EDI产品。通过将膜产品、膜工程及污水深度处理工程三方面技术有机结合,格兰特可为污水处理、水再生、水净化提供领先的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及工程服务。特别是在污水深度处理领域,格兰特有能力承接大多数同行企业难以做到的污水深度处理项目,这一能力深受医药、煤化工、石油化工、生物化工、造纸等高污染行业客户的认可。公司还基于业内新标准率先推出二次供水智能物联网关产品,并通过第三方检测以及在项目中示范应用,助力公司拓展二次供水领域业务。 格兰特的另一重要应用是在市政污水处理领域。由于传统市政污水膜法处理项目中的膜需要频繁更换,导致运营成本较高,针对这一弊端,格兰特将盒式平板膜技术和低耗能膜生物反应器技术结合,可以有效解决传统市政污水膜法处理项目中需要经常更换膜及高能耗导致的运营成本高的问题。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自主创新优势 公司在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领域深耕多年,拥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 CNAS实验室、国家级创新平台持续开展自主创新。2022年半年度研发投入达 6,779.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7.82%,比上年同期增加 2,247.65万元,增长 49.60%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拥有各类技术人员 635名,占总员工人数的 30.81%,起草多项行业标准,专利数量逐年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专利近 400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并同外部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开展广泛的技术合作。 新能源领域,公司拥有快换换型化成容量机,水冷一体机等锂电池装备核心技术,结合边缘智能、能源转换、安全控制、储存与调控等先进技术,围绕能源新业态形成业内领先的多能物联解决方案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对锂电智能设备性能进行革新,开发出单侧出极耳全自动快速换型化成容量机、异侧出极耳刀片电池化成容量机、水冷一体机、新型软包高温压力化成机。 公司潜心研发的 HZC-600多能物联协调控制器通过开普实验室型式试验和动模试验,该产品适用于各种电压等级和装机容量的储能电站,完成储能站内全站储能变流器(PCS)的统一协调控制,实现源控制,在并网和孤网运行方式下,通过对 PCS控制模式的切换,以及对 DG(Distributed Generation)、负荷的有效控制,维持微电网运行时功率和频率的稳定。 近日,中国仿真学会发布《2022年度中国仿真学会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由公司参研的“多能源互联系统仿真优化与智能调度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中国仿真学会科学技术奖-创新技术奖一等奖。 该项目综合考虑用户冷热电需求,通过集成运用储能、冷热电联供装置、能量路由器、协调控制器等设备,广泛开发太阳能、风能等多种分布式能源形式,构建一个离网及并网运行模式可无缝切换的局域/区域供配电系统。重点围绕分布式多能源系统终端汇聚、智能调度、策略优化以及模型算法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与创新,为实现各类能源系统有序协同、提升多能源互联系统管控效率及降低能耗等目标提供了有益借鉴。 环保领域,作为水利、水处理自动化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的先行者及多元化膜技术的倡导者,公司始终致力于水利、水处理自动化产品、水处理膜材料和膜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并在水利及膜技术领域不断创新,在膜技术领域获得了近百项专利。 2、市场优势 公司拥有近三十年项目实施经验,具备勘测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实施、智能运维等综合服务能力,在新能源和环保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在电站及泵站自动化控制设备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迄今已为全球四十余个国家,万余厂站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协助用户完成智能化转型升级。 子公司精实机电凭借优质的产品及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得到了行业头部企业的高度认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环保领域,作为多元化膜技术的倡导者和膜工程的实施者,子公司格兰特、湖南坎普尔的产品和服务在高浓度污水处理领域和物料分离污水处理领域,被越来越多的市场所选择。 3、品牌信誉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注重企业声誉和品牌形象的树立,在所涉及的各个业务领域都建立了良好的品牌优势,华自品牌获得了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众多客户的认可,“华自”商标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全资子公司精实机电也是锂电池智能装备领域的知名企业,具有较高行业声誉。全资子公司格兰特经过多年的积累,在膜法环保水处理领域也积累了较强的品牌优势,特别是在化学、煤化工、造纸、制药等高污染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公司充分发挥在水处理智能控制领域的优势与坎普尔多元化膜技术优势,不断创新与突破,进一步提升品牌全球竞争力。报告期内,坎普尔外压 CPO/SVF等系列产品通过美国 NSF认证检测,获得 NSF International官方认证证书,为开拓北美市场奠定了基础,为公司产品品质提供了权威佐证。 4、协同优势 公司通过科学规划、系统思考,逐年加强对母子公司人力调配、资金、市场资源、研发技术、供应链等的互联互通。协同各子公司聚焦主业,发挥各自优势并结合自身业务场景的需要,从技术、成本、质量方面积极互动,以助力各自市场发展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5、企业文化和凝聚力优势 公司始终秉承“坦诚、务实、合作、进取”的企业精神,将绩效文化、执行力文化和员工关怀结合,开展各类技术、管理培训,促进员工成长,让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通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权益,服务员和关怀员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群团活动,增进交流,提升凝聚力。开设各类兴趣活动小组,如瑜伽、太极、篮球、足球、跑团等增进职工身心健康。报告期内,公司举办“初心如磐 奋楫笃行——‘最美逆行者’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在面对战乱、自然灾害的巨大挑战与考验,仍然义无反顾奔赴项目一线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致敬广大逆行者们的责任与担当,弘扬企业精神。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 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 报告期末,受限的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收款项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 3月,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C200316GR4310291” 号的《保证合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向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3,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借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北京格兰特膜分 离设备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短期借款为 2,000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占用敞口额度 979.328万元。 (2)2020年 3月,湖南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湘(2019)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29829号)及该土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项目建成后转为该房产抵押担保,与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0190100013-2020年金鹏(抵)字 0004号”的《抵押合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签订 了编号为“0190100013-2020年金鹏(保)字 0001号”的《保证合同》,为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向湖南坎普尔环保技术 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8,5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90100013-2020年(金鹏)字 00054号”)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八年。2022年 06月 10日,湖南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就项目建成后 转为房产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编号为“0190100013-2020年金鹏(抵)字 0004号-01”的《抵押合同补充协议》,以其名下 宁乡市经开区发展路 99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湘(2022)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09098号、湘(2022)宁乡市不动产权 第 0009103号、湘(2022)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09100号、湘(2022)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09102号)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 2022年 06月 30日,湖南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长期借款余额 7,1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1,000万元。 (3)2021年 12月,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793220211210”号的《保证合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4,8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长期借款为 4,611.43万元。 (4)2022年 5月,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为“9146202228001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B9146202200000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 2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向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91462022280015”)中 的 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向海淀科技担保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签订《反担保保证书》编号分别为 HKD2022081-02A、HKD2022081-02B;北京坎普 尔未来五年内形成的应收账款、一项专利(专利号:ZL 2008 1 0180565.7)出质给海淀科技担保公司,并与海淀科技担 保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协议》、《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编号分别为 HKD2022081-09A、HKD2022081-05A。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短期借款为 500万元。 (5)2021年 10月,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BG16E2118481Z”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业务发生时间自 2021年 10月 12日起至 2022年 8月 31日,保证期间为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向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为 G16E2118481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 项下之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880万元。同时华自科技股份有公司、北京格兰 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2021年 BZ0924号”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 合同》,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截至 2022年 6月 30 日,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短期借款 500万元。 (6)2021年 9月,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YYB23(融资)20210019”《最高额融资合同》,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融资额度有效期限 (自 2021年 08月 10日起至 2022年 08月 10日止)内,在本合同项下可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申请 使用的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4,500万元。2021年,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 公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YYB23(高保)20210026”《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分别计算,自每 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为上述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向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4,500万元的授信提供保证 担保。同时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21 年 BZ0904号”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 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以合计 8,753万元的应收账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号为“京平国用 (2013出)第 00125号”土地、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2016规(平)建字 0006号、2017规(平)建字 0012号、 2017规(平)建字 0013号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编号为“[2016]施[平]建字 0028号”建筑物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为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在 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短期借款 850万元。 (7)2021年 10月,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07700DY21BCCIJN”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北京市市辖区平谷区马坊镇马坊南街 32号院 2号楼 1至 2层 101 房地产(房产证号:京(2018)平不动产权第 0017897号)及编号为“07700DY21BCCJBD”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 其名下北京市市辖区平谷区马坊镇马坊南街 32号院 1号楼 1至 2层 101房地产(房产证号:京(2018)平不动产权第 0017898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7700BY21BCBGHN)为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编号为“07700LK21BF7IDM”的《线上流动资金 贷款总协议》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间自 2021年 10月 29日起至 2023年 3月 17日止,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1,250万 元整。同时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编号为“07700BY21BCCB8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 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编号为“07700LK21BF7IDM”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2,500万元整。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总额为 643.8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415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占用敞口额度 228.87万元。 (8)2022年 3月,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2200000000142-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格兰特 及北京坎普尔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质字第 2200000000142-1“及”公高质字第 2200000000142-2”的 《最高额质押合同》,以格兰特 ZL 201310422357.4 一项专利及北京坎普尔 ZL 201210071438.X、ZL 201210532170.5 两 项专利进行质押,共同为格兰特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 间为该笔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截至 2022年 06月 30日,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 保合同项下短期借款为 257.38万元。 (9)2021年 7月、2021年 8月、2022年 6月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1圳中银河借字第 000021A号”、 “2021圳中银河借字第 000021B号”、 “2022圳中银河借字 第 000078A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共向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7,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圳中银河保字第 000078号”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向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1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 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与蜂巢能源科技(上饶)有限公司、蜂巢 能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FCNYSRZ2200482、FCNYMASZ2200645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截至 2022年 06月 30日,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短期借款为 7,000万元。 (10)2021年 9月,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2109LN1562695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 贷款,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C190314GR4318951”的《保证合同》, 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向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编号为“Z2109LN1562695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一年。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深圳市精实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短期借款为 2,000万元。 (11)2021年 10月,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79322021280239”《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B7932202100000032”的《保证合同》,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2,000万元《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编号为“7932202128023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2年 3月 3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 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00万元为限。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 有限公司在该行该担保合同项下短期借款为 2,000万元。 (12)2021年 12月、2022年 1月、2022年 5月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流借字(2021)第 101号、“兴银深高新区流借字(2022)第 004号、“兴银深高新 区流借字(2022)第 040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