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603667):五洲新春部分监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7:58:00 中财网
原标题:五洲新春:五洲新春部分监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监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减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其中限售股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明舟监事1,036,0350.3155%0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转增取得股份
张迅雷高管220,0000.0670%132,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秦毅高管200,0000.0609%120,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许荣滨高管240,0000.0731%152,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宇汝文高管200,0000.0609%120,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吴红英高管120,0000.0365%72,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宋超江高管170,0000.0518%110,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1、监事王明舟持有股份已于2017 年10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余高管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于2022年9月27日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

2、以上持股比例系按照公司截止2023年8月7日收盘后总股本328,384,621股计算,公司非公开发行 40,298,507股股份登记尚在办理中,下同。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股)拟减持比例 不超过减持时间拟减持方式
王明舟监事259,0000.0789%本减持计划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集中竞价
张迅雷高管55,0000.0167%  
     集中竞价
秦毅高管50,0000.0152%  
     集中竞价
许荣滨高管60,0000.0183%  
     集中竞价
宇汝文高管50,0000.0152%  
     集中竞价
吴红英高管30,0000.0091%  
     集中竞价
宋超江高管42,5000.0129%  
     集中竞价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明舟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1,036,0350.3155%IPO前取得:796,950股 其他方式取得:239,085股
张迅雷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20,0000.0670%其他方式取得:220,000股
秦毅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00,0000.0609%其他方式取得:200,000股
许荣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40,0000.0731%其他方式取得:240,000股
宇汝文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00,0000.0609%其他方式取得:200,000股
吴红英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120,0000.0365%其他方式取得:120,000股
宋超江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170,0000.0518%其他方式取得:170,000股
注:监事王明舟 IPO前持有公司股份 769,950股,其他方式取得 239,085股系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王明舟不超过: 259,000股不超过: 0.0789%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59,000股2023/8/30 ~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其他个人资 金需求
    2024/2/29 方式取 得 
张迅雷不超过: 55,000股不超过: 0.0167%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5,000股2023/8/30 ~ 2024/2/29按市场价 格其他方 式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秦毅不超过: 50,000股不超过: 0.0152%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0,000股2023/8/30 ~ 2024/2/29按市场价 格其他方 式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许荣滨不超过: 60,000股不超过: 0.0183%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60,000股2023/8/30 ~ 2024/2/29按市场价 格其他方 式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宇汝文不超过: 50,000股不超过: 0.0152%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0,000股2023/8/30 ~ 2024/2/29按市场价 格其他方 式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吴红英不超过: 30,000股不超过: 0.0091%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30,000股2023/8/30 ~ 2024/2/29按市场价 格其他方 式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宋超江不超过: 42,500股不超过: 0.0129%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42,500股2023/8/30 ~ 2024/2/29按市场价 格其他方 式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监事王明舟先生在公司IPO时做出承诺: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以上12个月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张迅雷、秦毅、许荣滨、宇汝文、吴红英、宋超江需遵守: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人员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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