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688192):迪哲医药: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且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8:47:34 中财网
原标题:迪哲医药:迪哲医药: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且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3-45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超过 1%且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礼瑞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31.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0,448,676股。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转让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790,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7%。转让方于 2023年 7月 26日至 2023年 7月 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8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于 2023年 8月1日至 2023年 8月 7日期间,通过转融通出借 4,0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于 2023年 8月 7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10,448,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综上所述,转让方合计持股比例由 8.77%减少至 4.99%,累计减持比例超过 1%且权益变动至 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 7月 14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17,895,3494.38%
2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316,2793.51%
3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579,0700.88%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 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非迪哲医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迪哲医药股份比例超过 5%。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转让方 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 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拟转让数量 (股)实际转让数 量(股)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转让后 持股比 例
1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17,513,1494.29%5,224,3385,224,3381.28%3.01%
2苏州礼康股 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9,797,7792.40%4,179,4704,179,4701.02%1.38%
3苏州礼瑞股 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3,510,9700.86%1,044,8681,044,8680.26%0.60%
 合计30,821,8987.55%10,448,67610,448,6762.56%4.99%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8.77%减少至 4.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于 2023年 7月 26日至 2023年 7月 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8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于 2023年 8月 1日至 2023年 8月 7日期间,通过转融通出借 4,0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于 2023年 8月 7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10,448,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
1、基本信息

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基本信 息名称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302号北海商业大 厦 6字楼
 权益变动 时间2023年 8月 7日
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本信息名称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号 19栋 234 号
 权益变动 时间2023年 8月 7日
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本信息名称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号 19栋 234 号
 权益变动 时间2023年 8月 7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 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 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 例
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大宗 交易2023年 7月 24日至 2023年 7月 28日人民币 普通股382,2000.09%
 询价 转让2023年 8月 7日人民币 普通股5,224,3381.28%
 合计--5,606,5381.37%
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大宗 交易2023年 7月 24日至 2023年 7月 28日人民币 普通股437,0000.11%
 询价 转让2023年 8月 7日人民币 普通股4,179,4701.02%
 其他2023年 8月 1日至 2023年 8月 7日人民币 普通股4,081,5001.00%
 合计--8,697,9702.13%
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大宗 交易2023年 7月 24日人民币 普通股68,1000.02%
 询价 转让2023年 8月 7日人民币 普通股1,044,8680.26%
 合计--1,112,9680.28%

注:以上“其他”变动方式指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合计持有股份17,895,3494.38%12,288,8113.0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7,895,3494.38%12,288,8113.01%
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4,316,2793.51%5,618,3091.38%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4,316,2793.51%5,618,3091.38%
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579,0700.88%2,466,1020.6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3,579,0700.88%2,466,1020.6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35,790,6988.77%20,373,2224.99%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35,790,6988.77%20,373,2224.99%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 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限售期 (月)
1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8,718,6762.14%6个月
2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300,0000.32%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80,0000.07%6个月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50,0000.04%6个月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3年 8月 1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迪哲医药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363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76家、证券公司 53家、保险机构 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3家、私募基金 172家、信托公司 1家、期货公司 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3年 8月 1日 18:00至 20: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4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期间,截至 2023年 8月 3日下午 15:00追加认购结束,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 2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4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31.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044.8676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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