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百合股份(603102):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百合股份: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02 公司简称:百合股份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新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冬冬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冬冬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相关内容。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近年来,国家大健康政策逐年利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也已经列入国家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促进和指导保健食品规范发展,2023年上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如《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指导性文件,同时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乳清蛋白》的公告(2023年第 22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报告期内,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增补工作,出台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有利于保健食品注册转备案的双规监管机制良性发展;原料创新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总局食审中心立项研究低聚果糖、菊粉等热门原料。为弥补空白的国家标准,国家鼓励协会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大量的营养健康相关团体标准的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良好规范的市场环境。 我国营养保健食品市场历经近 30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包括原料与功能声称管理、产品注册审评、生产经营许可、GMP审查等在内的一整套上市前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健康中国 2030”的国家战略号召下,营养保健食品等大健康行业受到了国家及地方政府的重点关注和助力扶持,行业法规不断地更新完善,共同齐心致力于国民健康事业的发展。2023年的营养保健食品行业迎来了新拐点、新挑战、新征程和新机遇。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历经多年的研 发与积累,公司已形成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口服液、滴剂、瓶装饮品及袋装饮品等多 剂型、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同时建立了高效的研发管理及供应链管理体系,能为国内外客户提供 涵盖产品定位、配方研究、生产审批及成品生产等全流程服务。 公司坚持自主品牌战略,在为国内外营养保健食品品牌运营商提供合同生产服务的同时,还 积极发展自主品牌。公司目前拥有“百合康”、“福仔”、“鸿洋神”及“足力行”等自主品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公司未来还将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力度,形成品类齐全、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结构。 2、主要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营养保健食品涵盖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口服液、滴剂、瓶 装饮品及袋装饮品等多种剂型,可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公司主要产品的剂型情况 如下图所示: 软胶囊 硬胶囊 片剂 粉剂 口服液 滴剂 瓶装饮品 袋装饮品 从产品功能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增强免疫力、增加骨密度、通便、祛黄褐斑、辅助降血糖、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缓解视疲劳、改善生长发育等 18项保健功能。 从产品类别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骨骼健康、基础营养(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男性健康、女性健康、心脑血管、婴幼/儿童/青少年健康、中老年健康等类别。 公司丰富、全面的产品结构可以满足家庭、婴幼/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人、高端人士等不同类型消费群体的多样化健康需求。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 200多种,主要包括明胶、鱼油、硫酸软骨素、磷虾油、大豆分离蛋白、DHA藻油、蜂胶等。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制度,从源头开始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对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公司一般择优选择 2家或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对于大宗原材料,公司一般会预留一定的安全库存,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1)合格供应商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甄选制度,在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前,公司采购部、质量部、研发部、检测中心一般会综合考虑其产品质量稳定性、采购价格、交货期、质量管理水平等因素,采用现场考评和产品质量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价,并持续跟踪,所有物料一般会择优选择 2家或以上合格供应商。 (2)原辅材料存储控制 公司拥有完善的原辅材料储存管理制度。原辅材料由仓储部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储存,储存过程中保管员会定期对物料储存条件进行巡查,保证物料储存条件始终符合标准和要求。 (3)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营养保健食品所需原料对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的要求极高,公司对采购流程各个环节、供应商选择、原辅材料进出库始终进行严格把关,对主要原料严格执行批次检测制度,检验合格后才可进入下一环节的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备货生产+以销定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生产经营。公司设有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对历史销量较大,且自主配方的产品,公司采用“备货生产”的生产方式,以便有效利用产能,保证销售旺季订单的按时完成;对于客户定制或销量较小的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生产部根据需求计划统筹安排生产。公司在各生产环节均设置了标准化的作业流程;鉴于部分客户存在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采购特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注重柔性化的资源配置,确保能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换产。公司对每批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合格、批生产记录审核合格和批检验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合同生产和自主品牌两种。合同生产模式下,公司向品牌运营商提供产品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自主品牌模式下,公司产品通过经销商、药店等线下渠道,以及天猫、京东等线上平台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对大部分客户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但对部分合作稳定或具有良好信誉的优质客户,公司会给予其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不超过 3个月)。 公司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1)合同生产模式 合同生产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主要服务对象为国内外的品牌运营商。公司设置合同生产业务部,负责合同生产业务市场运作及销售管理工作,包括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市场开拓、客户服务、销售计划等。 合同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特点,通过系统的市场调研与研发,向客户提供产品定位、配方研究、生产审批及成品生产等全流程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合同生产客户的获取方式主要为行业展会推介、业务团队市场开发以及客户主动联系公司开展合作等,个别情况下公司也通过经销商推广合同生产业务。 (2)自主品牌模式 公司自主品牌包括“百合康”、“鸿洋神”、“福仔”和“足力行”等,自主品牌模式主要分为经销模式和直营模式两种,具体介绍如下: ①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以城市或地区为单位,选择一个或多个有资金实力、网络覆盖能力强、有较强市场推广能力、认可公司经营理念的团队为公司的经销商。经销模式将公司研发、生产、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与各经销商的渠道优势结合起来,是公司目前自主品牌运营的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的经销模式按渠道可以分为线上经销和线下经销。在线下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下游销售渠道一般为药店、商超等;在线上经销模式下,公司下游销售渠道主要为经销商在京东、天猫及拼多多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 ②直营模式 公司的直营模式按渠道可分为线下直营和线上直营两类,具体如下: A.线下直营 线下直营模式下,公司主要与国内大、中型连锁药店合作。公司负责提供产品、市场营销方案、销售支持、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零售终端则负责执行营销方案,实行全店全员推广。 B.线上直营 线上直营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在京东、天猫、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设立官方旗舰店或专营店的形式销售“百合康”、“鸿洋神”品牌营养保健食品。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作为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研发、创新、质量、技术、品牌、渠道、服务等方面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一)市场化的研发创新优势 夯实的技术研发实力是行业企业保持并巩固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要素。近年来,营养保健食品功能趋于专一化,品种趋于多样化,对营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研发要求。 作为产业链较为完善的混合型企业,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体系,能及时根据终端的消费需求调整自身产品结构,不断推出新产品,对市场进行全方位覆盖,保证研发、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同步;同时也会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先驱探索,根据技术变化(如植物软胶囊、咀嚼软胶囊及肠溶软胶囊等技术)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做到领先市场、适应变化、资源储备。 公司建有符合 CNAS实验室认可标准的检测中心,并先后被认定为“山东省鱼油系列保健食品工程实验室”、“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山东省海洋特色膳食营养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同时,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等多所单位和院校合作,共同研发最前沿的营养保健食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 26项,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64项,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871项,是行业内拥有保健食品配方最多的企业之一。 (二)规模化及柔性化生产优势 1、规模化生产优势 规模化生产优势是保健食品制造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公司作为行业内具备较强竞争力的营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拥有专业化生产基地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年产营养保健食品超过 37亿粒/片。大规模的原材料采购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原材料采购成本低;同时,产品的批量生产可减少模具更换调试时间,使产品质量更加稳定,总体上提高了产品的合格率。公司在营养保健食品制造领域具备高水平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可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使产品更具竞争力。 2、快速反应的柔性化生产线优势 营养保健食品行业下游客户对产品种类、配方、外观等具有较强的非标准化特点,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对企业的生产方式提出更高的要求,能够快速反应的低成本柔性化生产方式成为解决小品种产品生产问题的有效途径。 公司拥有完善的各品类营养保健食品生产服务体系,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涵盖产品定位、配方研究、生产审批及成品生产在内的全流程服务,尤其是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和柔性化生产能力为公司赢得了大量中小客户的订单。 (三)质量和认证优势 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立身之本,已建立严格、规范的生产工艺体系,有效执行了一套贯穿研发、采购、生产、检验与销售整个业务流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公司建有符合 CNAS实验室认可标准的检测中心,配备了先进完善的气相、液相、重金属等化验设备,可进行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查和有效成分测定等多项专业检测,能及时对原材料及产品进行快速、精确的分析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和稳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包括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美国 NSF认证、英国 BRC认证、SEDEX认证、欧盟水产品注册、FDA注册、海关 AEO高级认证以及加拿大 FSRN认证在内的 12项资格认证,是行业内取得国内外认证最多的企业之一。 (四)品牌优势 公司推行主辅结合、全面与专业结合的多品牌战略,在为国内外营养保健食品品牌运营商提供合同生产服务的同时,还积极发展自主品牌。公司目前拥有“百合康”、“福仔”、“鸿洋神”和“足力行”等自主品牌,分别针对家庭、婴幼儿、高端人士、中老年人等消费群体,其中“百合康”品牌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在行业内已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经过多年的品牌战略以及一系列营销推广,公司与下游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较高。公司丰富、全面的产品结构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取得了较高的认可度。公司的品牌和声誉为产品带来了更高的品牌溢价。 (五)丰富、完整的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拥有丰富、全面的产品结构,产品剂型涵盖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口服液、滴食品的生产要求。同时,公司的产品类型也极为丰富,公司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备案凭证的配方已达 935个,能够为骨骼健康、基础营养(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男性健康、女性健康、心脑血管健康、婴幼/儿童/青少年健康、中老年健康等需求提供全方位营养补充,可以满足家庭、婴幼儿、中老年人、高端人士等不同类型消费群体的多样化健康需求。公司未来还将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力度,形成品类更为齐全的产品结构,以巩固并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六)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拥有成熟的销售网络,主要由合同生产销售渠道、经销渠道、线下直营渠道和线上直营渠道构成。公司营销网络覆盖了消费者所能接触的主要渠道,能够避免渠道单一而出现的销售渠道依赖风险,形成了公司的销售网络优势。 在合同生产渠道方面,凭借前瞻性的产品研发以及对国内外市场的深刻了解,公司已与国内外多家知名营养保健食品品牌运营商合作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合作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与行业地位,吸引着更多的客户与公司合作。 在自主品牌渠道方面,公司与大参林、益丰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重庆万和、贵州一树等百强连锁药店直接或间接建立了合作关系,也与吉林大药房、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江西德融药房、山西仁和大药房等多家区域性连锁药店保持密切合作。同时,公司产品还进驻了京东、天猫、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 30多个省市自治区,公司产品销往美国、欧洲等 70余个国家和地区。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始终秉承“以慎重的科学态度,严谨的生产管理,打造出适合人类的营养保健食品,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贡献”的企业使命,以研发创新为导向,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优化业务布局,不断巩固并强化公司在营养保健食品制造领域的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791.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6.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46.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6.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003.2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1.76%。2023上半年,公司战略聚焦,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有序开展工作: (一)优化品牌战略,开展“主题论坛+高端展览+零距离访厂”整合营销模式 精耕务实,守正创新,2023年是百合股份发展突破年。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营销战略进行了优化,在国内外先后多次开展“主题论坛+高端展览”相互融合的营销方式。展会丰富度上,与往年相比,更是提升不少,活动内容做到有会有展、活动形式做到有知有味、活动渠道做到线上线下。其中专业论坛知识分享环节拉近了客户与百合的距离,创造了更广泛领域的合作交流机会。 与客户广泛建立百合经济合作伙伴体系,充分挖掘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合作新机遇是报告期内的工作重点。报告期间主办了“科学营养与创新无限论坛”、“2023年度零距离访厂大会”,并参展以 Vitafoods Europe瑞士展在内的国内外多场展会,获得了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二)“智造”提速,大质量闭环管理战略 公司加强“智造”统筹部署,优化顶层设计,制定大质量闭环管理战略,将质量、法规、检测整合资源打造全链条产品质量框架保证产品高标准的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已经完成打造从产品概念设计、小试实验、中试量产到产品升级功能的综合研发中心体系,并搭建三级研发人才晋升路径,构建完备的研发人员梯队可实现新型产品全生命周期监控;在新技术标准方面,参与制定的多烯鱼油制品行业标准(SC/T 3503-2022)于 2023年 3月 1日实行,现行有效。 (三)数字化、智慧化的运营管理系统项目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化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公司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已正式启动,已实现厂区移动化、透明化、精益化、智能化的“四化”管理,将对降低生产难度、规范管理流程、提升生产效率等方面起到促进作用;综合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方面,公司正在测试 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当中,打通 LIMS化验室管理系统和 QMS质量管理系统数据通道,可有效预警异常产品信息和实现产品质量监控,为公司战略及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市场营销活动恢复,广告及推广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及购置长期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2023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因公司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葛永乐先生在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董事及财务总监职务,因此补选刘海涛先生担任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聘任唐冬冬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新力: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刘兆民: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刘新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发信德: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如果本公司对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在公司上市之日持股数的 100%(若上述 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且提前 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 公告。 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文通、刘禄增、葛永乐、王丽娜、刘旭东、孙同波、姚建伟、刘海涛: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6、公司其他股东烟台春华、永利投资、上海伟墨及刘新志等 31名自然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 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注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新力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一、截止本函出具之日,除百合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百合股份或其控股子公 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二、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百合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 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百合股份所有。 三、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百合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四、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百合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 方式纳入百合股份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百合股份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百合股份对该等股权/ 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五、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百合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百合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 协助百合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六、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百合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注 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新力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招股说明书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 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 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百合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百合股份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 4: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 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 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上述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股份、购回股份以及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 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公司上市后其减持的原限售股份。同时,本人将积极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同意以本人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本人所持的 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本人同意以本人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通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所获现金分红或现金薪酬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 4、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广发证券承诺:因广发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及经办律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新力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补充作出以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注 6: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承诺: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若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将 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5、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新力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 的约束措施如下: 1、若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应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作为 公司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5、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6、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如下: 1、若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若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 金分红中扣减; 5、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6、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 注 7: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公司 A股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