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铁装配(300374):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铁装配: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24) 2023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安振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铁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宝彬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三)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显效发力,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相关数据,初步核算,2023年 1-6月份,全国建筑业总产值132,261亿元,同比增长5.9%。 报告期内,国家连续发布多项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以及市场环境的助推下,装配式建筑行业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2023年6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发表了重要文章《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文章提出建筑业是重要的实体经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要守好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的初心,全面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品质的市场环境;大力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建筑工人队伍培训教育,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2023年 2月 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印发 2023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着力提升装配式建造品质,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在“绿色建造”低碳转型上实干担当。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4%,建筑工业化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2023年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其中提到要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推行智能建造基地建设,发挥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优势,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协作联盟。鼓励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智能建造技术。 鼓励同一地块项目 100%实施装配式建造,落实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等激励政策;对实施装配式建筑且评价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地可按装配式建筑面积给予政策支持或财政资金补助。 2023年6月3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智能建造规划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智能建造监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BIM技术在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审图、施工和运维等环节广泛应用;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智能建造产业链和覆盖保障市域、辐射服务半岛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基本形成;打造智能化工厂20个以上、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5个以上、示范项目 100个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全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除上述地区外,全国各地持续发布相关文章、政策,再次强调要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二)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中铁旗下唯一的高科技创新型装配式建筑业务平台,是国内领先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供应商和集成商。公司以总部为中枢、装配式智能制造产品和装配式智慧建造服务为两翼,全力推进智能制造、智慧建造两大业务,全力打造集研发、制造、建造、运维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全生态产业链。 公司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施工资质,能提供集装配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及设备输出、工程设计、部品部件智能制造及仓储和物流管理、BIM技术智慧建造、智能集成房屋建造、工程总承包施工、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七大领域的“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 (三)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装配式建筑业务主要体现为“智能制造”和“智慧建造”两大板块。 1.装配式智能制造产品 依托北京窦店智能云工厂、江苏宿迁智能云工厂和新疆工厂,通过引进的国外先进生产设备,打造产品研发体系、生产体系,提高产品生产智能化、标准化生产效率,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人性化的服务。公司装配式智能制造的主要产品有装配式墙体材料、装配式结构材料、装配式装饰材料、装配式园林景观材料和集成房屋。 2.装配式智慧建造服务 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EPC),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只有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才能把设计、制造、建造很好地协调起来,真正发挥装配式建筑的优势,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品质,降低装配式建筑的造价。中铁装配致力于打造涵盖创新研发、标准化设计、智能化制造、智慧化建造、智能维管的全生态产业链供应商,在工程总承包方面有天然的优势,更容易实现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这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公司在打造全生态产业链的基础上,响应国家号召,全面开拓 EPC业务,积极承接装配式建筑施工任务,同时大力推广公司生产的装配式墙体材料、装配式内外装饰装修材料及相关部品部件,通过集成设计,在施工现场快速组装成装配式建筑,提高建造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智慧建造服务。 (四)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以北京总部作为管理和创新研发中心,重点打造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产品和装配式建筑智慧建造服务两大经营板块。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产品依托各大生产基地(智能云工厂)作为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基地,为装配式建筑工程按需定制装配式建筑新材料。装配式建筑智慧建造方面,公司分别在北京、济南、武汉、昆明成立四大区域经营中心,以区域经营中心所在城市作为重点开拓市场,辐射周边地区市场,积极开展装配式智慧建造工程业务承揽,同时带动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产品的推广、销售。 (1)直接销售模式 公司直接销售的模式主要分为产品类销售和工程类销售两种方式,并通过专业销售队伍销售和全员销售相结合的手段拓展营销渠道,打造设计、施工、装饰机电集成及装配式建筑产品销售于一体的装配式总承包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类销售主要采用线上产品品牌宣传,线下全员拓客的商业模式。线上建立“中铁装配自媒体矩阵”线上营销渠道,利用知名互联网平台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销售。线下以超高层、厂房、框架结构为装配式建筑新材料主要销售方向,逐步开发体育场馆、大型公建、火车站等业务,向建筑业上游拓展。 同时,公司通过主动寻找中国中铁系统内如铁路站房、场馆等项目,大力推进公司钢结构产品、打包箱房、墙体材料等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营销,逐步打开系统内建筑产品市场。 2)工程类销售主要采用区域经营带动周边市场的模式。为完善区域经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成立四大经营中心,包括北京经营中心立足北京和雄安新区,辐射京津冀区域;济南经营中心立足山东市场,辐射周边市场;武汉经营中心立足武汉市场,辐射武汉周边地市及长沙区域;昆明经营中心立足昆明市场,辐射成渝经济圈及贵阳市场。根据业务拓展情况,逐步向大湾区、长三角区域开拓。在依法依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开拓中国中铁系统内部市场,通过与系统内企业建立战略协同联盟,积极开拓EPC业务,为客户提供从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移交以及投融资建设的EPC业务。 (2)经销模式 公司按照合作伙伴的不同需求以及合作伙伴的性质,采用代理商、渠道经理 2种不同的合作方式。 代理商是指具备一定经营实力、行业经验、商业信誉好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由代理商负责该区域的市场开发、销售推广和销售管理,公司不直接向该区域的客户销售产品,而是按照代理价格将产品销售给代理商,再由代理商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渠道经理指从事公司所有产品销售的社会人员(非公司雇员),渠道经理按区域应接受区域经营中心业务指导,区域经营中心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已有代理商的区域不再接受渠道经理的申请。 2.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销售装配式智能制造产品和提供装配式智慧建造服务两个方面。 在装配式智能制造产品销售方面,公司针对客户需求,有能力为客户实现个性化设计并生产。核心产品包括钢结构、集成打包箱房以及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纤维增强水泥挤出成型中空墙板、生态外墙挂板、装修一体化墙板、轻质水泥墙板、SPC地板、室内外装饰材料、园林景观材料等新型环保建材。收取相应的材料费和服务费,主要销售对象有建筑公司、地产商、装饰装修公司、政府机关等。 在提供装配式建筑智慧建造服务方面,全力实施装配式建筑 EPC总承包发展战略,实现技术系统集成和管理高效协同。公司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通过前端建筑图纸设计,装配式建筑产品生产供应,到后期建筑主体施工,内外部装饰装修一体化,提供装配式建筑从研发到施工直至维管服务的全链条综合解决方案,并收取相关费用。 (五)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装配式建筑解决方案提供商,自 2006年起即专注于装配式建筑产品与技术研发,目前已形成了集技术咨询、产品研发、规划设计、智能制造、智慧建造、信息管理、运营维护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能够为客户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具有先发优势,更有综合优势。 (六)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一体两翼”战略布局,不断推进公司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抢抓市场机遇,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持续推进公司向好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229.20万元,同比增长 34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48.07万元,同比减亏18.63%。 1.战略区域布局坚决有力。公司以装配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为基石,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深耕细作区域经营,紧抓重点区域经营,并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武汉、昆明、山东、成渝、广西等地持续发力,取得经营成果,逐步构建较为有效的经营网络,搭建较为高端的经营平台。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施工等包含装配式业务的项目,先后承接了润实嘉园项目、昆明西山区书林小学项目、御龙国际项目二期、和达山语城项目、青岛上合国际会议中心项目等一批较为优质的项目,新签合同额共计约27.62亿元,同比增加170.52%。公司通过不断强化精品意识,持续提高项目管控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润实嘉园项目获得了桂林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荣誉,为公司提升品牌知名度打下基础。 2.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报告期内,联合成立中国中铁装配式与绿色建筑研发分中心,后期将聚焦装配式建造和绿色建造领域,开展亟需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发挥高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与多家高校、企业组建联合创新体,开展联合创新研发;确定研发项目立项 18个,授权《墙体单元和墙体》1项发明专利、《组装式墙板和预制墙体》等 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墙体安装用装饰线条》1项外观设计专利。此外,公司参编装配式建筑相关的1项国家标准和1项团体标准。 3.以人为本凝聚发展合力。公司秉承“终身成长,自我革新”的员工发展理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部门轮训、专项业务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各类培训24期,培训人数达到1756人次,员工业务水平、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工会组织开展了女职工读书活动、职工健步走活动、儿童节亲子绘画等系列文体活动。开展员工年度体检、重点节日慰问活动,将组织关怀送到一线员工的手上、心中,增强了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提升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主题演讲、职工篮球赛等文体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青年员工的技能水平和思想认识,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平台资源优势。 公司是中国中铁唯一的高科技创新型装配式建筑业务平台,中国中铁作为全球最大的建筑工程承包商之一,始终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国资控股有利于增强公司规模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也有利于整合公司所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发挥好产业协同效应,更快更好推动公司向前发展。 (二)区域布局优势。 公司坚持“区域经营”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完善布局范围和布局结构,在综合考虑各区域发展阶段、市场特点、战略需要的基础上,深耕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武汉、昆明、山东、成渝、广西等区域市场,致力打造出一批引领当地行业发展的优质项目。未来将紧跟国家战略步伐,积极参与京津冀、长三角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发展区域。 (三)综合服务优势 作为国内较早进入装配式建筑领域的企业,经过十几年的潜心研发和技术积累,目前拥有了装配式建筑全套产品体系。同时,为完善公司产业链,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建立了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体系,形成了从前端建筑图纸设计,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供应,到后期建筑主体搭建,内外部装饰装修为一体的装配式建筑全套服务的业务模式,可以提供装配式建筑综合解决方案。相比其他单一生产部品部件的企业或提供装配式建筑服务的企业,能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优化的服务,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具有较明显的综合优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因冻结受限的货币资金 9,757,070.52元;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19,586,445.50元;作为抵押借款抵押物的固定资产38,812,568.01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一)中铁装配科技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 6月 1日 法定代表人:单国权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万兴路 86-5号 1幢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日用杂货、五金、交电、电器设备、钢材、木材;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的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情况 中铁装配科技主营业务为装配式建筑服务。 (二)中铁装配科技(宿迁)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7年 1月 6日 法定代表人:汪平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住所:运河宿迁港产业园黄河南路七里加油站对面 2.经营范围: 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墙体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模具、活动房屋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制装配式部品部件的生产与销售;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自3.主营业务情况 主要从事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组装,以及预制装配式部品部件的生产与销售。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公司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供应商和集成商,客户主要为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价款结算手续复杂、耗时较长,往往存在回款不及时的情况。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影响公司资金的周转,导致公司的运营能力下降。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会继续通过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合同管理、客户信用管理等方式提前控制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争取做到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事中分析、事后追踪,加强对业务部门回款的考核,做到应收账款的及时清理;第三方面提高项目承接质量,充分挖掘内部、外部优质市场,坚守底线,提高经营质量,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生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及提供集成服务,主要原材料是钢材、水泥、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报告期内,钢材采购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较大,随着大宗商品市场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公司的生产成本也相应发生变化。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一是加强材料价格波动监测和预测能力,落实采购成本控制,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运营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二是根据订单及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物料需求,形成中短期采购计划,按照计划锁价备货,最大限度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三是建立产品调价机制,根据市场材料波动情况,建立产品联动调价机制。 3.安全生产、质量风险:公司经营生产工作主要包括工厂车间和施工现场,涵盖产品制造、道路运输、工程施工、维管服务等领域,涉及车间管理、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施工技术管理、分包对外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公司业务存在涉及面广,跨地区、人员多的特点,在整个工业生产和现场施工过程当中可能出现一些影响安全或质量的因素,造成工程产品瑕疵,甚至危害品质安全或发生安全事故,这些瑕疵或安全事故,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甚至会影响公司声誉,或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应对措施:全面落实安全质量系统提升方案,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严格从零工作法,严格时间轴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重点风险全过程管控力度,加大标准化工地和智慧工地建设,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集成服务,可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是住建部认定的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筑节能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低碳住宅产业化科技示范基地,公司坚持“创新、低碳、绿色、节能”的发展理念,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生产的装配式部品部件具有轻质高强、保温隔热、安装简便、不释放甲醛等有害气体的特点,并且可以回收再加工,不产生建筑垃圾,是环境友好型产品。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进行产业整合布局,普及绿色建筑,不断推进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工作,追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本着“崇德精业,至善唯勤”的核心价值观,围绕“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丽中国”的企业使命,在实现企业稳步发展和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承担对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持续推进公司、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推动产业发展。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装配式建筑领域的企业,多年来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为用户提供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报告期内,联合成立中国中铁装配式与绿色建筑研发分中心,后期将聚焦装配式建造和绿色建造领域,开展亟需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发挥高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与多家高校、企业组建联合创新体,开展联合创新研发;确定研发项目立项 18个,授权《墙体单元和墙体》1项发明专利、《组装式墙板和预制墙体》等 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墙体安装用装饰线条》1项外观设计专利。此外,公司参编装配式建筑相关的1项国家标准和1项团体标准。 (二)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要求,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的实现;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和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三)维护职工权益 作为混改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全力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员工享有平等、多元的发展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出台《员工手册》《薪酬管理规定》等制度,为公司民主管理提供完善的体系支持;切实发挥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在推进公司改革中维护了职工民主权益。通过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签订《集体合同》等措施来确保民主管理执行规范。2023年上半年,校园招聘共招录80余人,引进社会成熟人才40余人。同时,公司坚持“为基层、为生产一线、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方针,上半年公司群团组织开展了女职工读书活动、职工健步走活动、职工篮球赛、儿童节亲子绘画、青年员工主题演讲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的技能水平和思想认识,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开展员工年度体检,针对一线项目开展重点节日慰问、夏送清凉等活动,将组织关怀送到一线员工的手上、心中。 (四)保护供应商和客户的权益 公司积极构建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遵循依法合规、互利共赢的原则,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保护各方应有的权益。公司为供应商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竞争环境,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拥有一批稳定、可靠的合格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在质量、成本、准时交货等方面符合公司的要求。同时,公司严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为客户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提高客户对产品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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