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30104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6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家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157,7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00%)的股东王家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94,3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99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家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094,3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997%)。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家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8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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