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30035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9:32:02 中财网

原标题:东土科技: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东土科技 股票代码:300353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YLAND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号院 2号楼 8层 90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81,775,700股
2、发行股票价格:10.7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74,999,99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859,822,843.1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81,775,70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8月 15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年 8月 15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发行时间 .................................................................................................. 11
(四)发行方式 .................................................................................................. 11
(五)发行数量 .................................................................................................. 12
(六)发行价格 .................................................................................................. 12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2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3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3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3
(十一)发行对象 .............................................................................................. 13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 20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1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2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6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26 (三)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7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8
九、备查文件 .......................................................................................................... 29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东土科技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东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国金证券、保荐人、主 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交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 9月 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 9月 2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 12月 5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 1月 1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过《关于公司 2022年 9月 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 3月 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 4月 6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 4月 2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 6月 19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 10月 10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 12月 21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3、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年 5月 17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2023年 6月 1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4、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年 7月 11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97名(未剔除重复)。

前述 97名投资者包括:①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 2023年 7月 11日 15时前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28名投资者;②公司前 20名股东中的 16名股东(不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8家、证券公司 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0家,其他投资者 3家。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年 7月 17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自 2023年 7月 11日 15时后至 2023年 7月 19日(含,询价前一日),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8名投资者新增提交的认购意向函。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核核查后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市亿纬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投资者名称
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王喜荣
6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综上,本次发行共向 105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等规定;《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主体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确定发行对象、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及申购保证金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3年 7月 20日上午 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14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除 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 1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其余 8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申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金额(元)保证金
1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22L-CT001深10.50100,000,000.00
2UBS AG10.20100,000,000.00无需
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14140,000,000.00无需
4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 9 号资产管理产品12.88102,000,000.00
  12.38103,000,000.00 
  11.98104,500,000.00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70101,900,000.00无需
6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80100,000,000.00无需
  11.50120,000,000.00 
  10.86150,000,000.00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86121,600,000.00无需
  10.32218,850,000.00 
  10.20250,850,000.00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4100,000,000.00无需
  10.21158,700,000.00 
  10.15171,300,000.00 
9王喜荣15.00100,000,000.00
10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96100,000,000.00
  10.78110,000,000.00 
  10.65120,000,000.00 
11- - 安联保险资管兴业银行安联裕远 瑞汇 1号资产管理产品10.33100,000,000.00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6109,000,000.00
  10.22144,000,000.00 
  10.14145,000,000.00 
13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70100,000,000.00
  10.40200,000,000.00 
  10.20500,000,000.00 
14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 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0.72100,000,000.00
  10.45150,000,000.00 
  10.13200,000,000.00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70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发行 价格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王喜荣10.70 元/ 股9,345,79499,999,995.806个月
2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 安联裕远 9号资产管理产 品    
   9,766,355104,499,998.506个月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018,691149,999,993.70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364,467121,599,796.906个月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10,280,373109,999,991.106 个月
6- 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 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45,79499,999,995.806个月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9,523,349101,899,834.306 个月
8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8,130,87787,000,383.906个月
合计81,775,700874,999,990.00-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 8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亦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资者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 7月 20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86,377,097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87,5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10.13元/股,且不超过159,935,154股(含 159,935,154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775,70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7月 18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0.13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10.13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70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5.63%。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7,500.00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999,990.00元,扣除相关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5,177,146.8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9,822,843.11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7月 27日出具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 0048号),截至 2023年 7月 26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账户已收到东土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874,999,990.00元。

2023年 7月 27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XYZH/2023BJAG1B0235),截至 2023年 7月 27日止,东土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81,775,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999,99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5,177,146.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9,822,843.1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1,775,7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778,047,143.11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 81,775,700股预登记手续已于 2023年 8月 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十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70元/股,发行股数为 81,775,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74,999,990.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家,不超过 35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发行 价格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王喜荣10.70 元/股9,345,79499,999,995.806个月
2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 9 安联裕远 号资产管理产 品    
   9,766,355104,499,998.506 个月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018,691149,999,993.70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364,467121,599,796.906个月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10,280,373109,999,991.106个月
6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345,79499,999,995.806 个月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9,523,349101,899,834.306个月
8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8,130,87787,000,383.906个月
合计81,775,700874,999,990.00-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王喜荣

姓名王喜荣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
身份证号码6127221975********
获配数量9,345,794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2、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 9号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 8号
法定代表人甄庆哲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20C431A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 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年 2 月 7日核准筹建登记;2021年 7月 27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 号))
获配数量9,766,355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注: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 9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号 3212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注册资本5102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018,691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364,467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 359号 1601室
法定代表人董竞博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03427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计算机、网 络信息、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 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销售金银饰品(毛钻、裸钻除外),钢材,金属材料, 矿产品,焦炭,橡胶制品,石油制品,润滑油,燃料油,针纺织品, 玻璃制品,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煤炭经营,化肥经营,成品 油经营,食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不 带储存设施)(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280,373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6、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号 2001、2002、2008房
法定代表人刘葆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5573903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345,794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注: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523,349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8、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号院 3号科研办公楼 6层
法定代表人肖勇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7788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8,130,877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经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 8月 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东土科技;证券代码为:300353;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年 8月 15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年 8月 15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 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 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
1李平109,569,51720.55
2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549,0454.79
3深圳中航产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 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00,0002.31
4吴作佳11,623,3222.18
5薛百华6,632,7001.24
6吉林省融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悦消 费升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474,3361.21
7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481,0161.03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4,980,0000.93
9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3,777,7000.71
10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 景晟 8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49,2200.61
合计189,636,85635.57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3年 8月 4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
1李平109,569,51717.82
2金鹰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鹰优选 8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018,6912.28
3深圳中航产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00,0002.00
4吴作佳11,623,3221.89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369,6731.69
6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 9号资产管 理产品9,766,3551.59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
7王喜荣9,345,7941.52
8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45,7941.52
9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130,8771.32
10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549,0451.23
合计202,019,06832.85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33,117,181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1,775,7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14,892,881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3,190,33417.48%174,966,03428.4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39,926,84782.52%439,926,84771.55%
三、股份总数533,117,181100.00%614,892,881100.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本次发行前后,李平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股本增加而被摊薄。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3年 1-3月 /2023年 3月 31日2022年/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3月/2023 年 3月 31日2022年/2022 年 12月 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11400.0378-0.09890.0328
每股净资产1.78471.89352.94573.0400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 2023年 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发行人 2020年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63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1年及 2022年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2TJAA10129号、XYZH/2023BJAG1B00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3年 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产总计278,549.25275,975.55235,727.11248,704.26
负债总计174,333.95165,502.68128,403.47166,007.25
股东权益合计104,215.30110,472.86107,323.6482,697.01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95,147.56100,947.0397,027.7580,664.4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7,435.35110,472.1794,100.2853,496.00
营业利润-6,632.612,753.19-2,186.16-95,795.92
利润总额-6,640.762,734.67-1,078.95-94,556.61
净利润-6,538.231,425.04-101.20-92,05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6,080.132,017.45518.78-91,305.1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10,483.48-8,821.7612,896.72-3,928.19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2,202.93-13,859.381,329.85-620.70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8,409.9916,739.26-20,214.34-3,638.29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4,282.98-5,841.14-6,107.43-8,259.04
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22,651.0626,935.8232,776.9538,884.38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 1-3月 /2023-3-312022年度 /2022-12-312021年 /2021-12-312020年 /2020-12-31
毛利率40.64%37.60%43.56%23.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6.82%-11.16%-9.79%-78.10%
流动比率(倍)1.301.381.661.63
速动比率(倍)0.951.031.351.42
利息保障倍数(倍)-5.621.790.80-13.03
资产负债率(合并)62.59%59.97%54.47%66.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72%31.86%30.41%30.19%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0.251.811.790.78
存货周转率(倍)0.242.032.342.19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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