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300019):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及公司增资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9:33:01 中财网
原标题:硅宝科技: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及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及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及公司增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技”或“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正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基”)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硅宝(深圳)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研发”)。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研发作为被合并方将注销法人主体资格,深圳正基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继承和承接深圳研发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深圳正基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及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及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正基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
3、成立时间:2002年1月25日
4、法定代表人:王昊苏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海松大厦A-1205A
7、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8、股权结构:
8.1增资完成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的子公司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正基100%股份。

8.2增资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的子公司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正基9.09%股份,公司直接持有深圳正基90.91%股份。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0,925,895.5821,808,009.11
负债总额13,036,679.5614,667,031.46
净资产7,889,216.027,140,977.65
项目2023年1-6月(未经审计)2022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24,403,999.9647,125,986.91
净利润748,238.372,196,613.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2,305.11847,864.82
(二)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硅宝(深圳)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8日
4、法定代表人:罗晓锋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
6、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松白路创维数字大厦写字楼601 7、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粘接密封材料、电子元器件用包封灌封材料、电池材料、其它合成材料新材料产品的开发、销售、以上相关技术及信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试验评价技术服务;检测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153,706.631,288,316.76
负债总额2,616,502.67729,873.63
净资产-1,462,796.04558,443.13
项目2023年1-6月(未经审计)2022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021,239.17-3,637,291.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4,449.31-3,472,792.46
(三)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有治
注册资本:391,064,7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13042497M
经营范围: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消防器材、安防产品;技术及信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国家限制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设备安装、工程安装(凭资质许可证经营);环保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深圳正基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深圳研发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深圳正基持续经营,深圳研发独立的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2023年6月30日。

3、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深圳正基承担。

4、合并双方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的告知程序。

5、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深圳研发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6、本次合并完成后,深圳研发的员工安置按照公司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7、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授权深圳正基管理层负责处理吸收合并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助于优化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和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增强竞争 力。本次涉及吸收合并的主体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吸收合并后 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向深圳正基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将有利于提升深圳正基的资金实力,助力深圳正基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吸收合并及增资对象均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但受行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并强化执行、监督,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正基实业有限公司、硅宝(深圳)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后,有利于公司整合并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向深圳正基础增资人民币 1000万元,是为满足深圳正基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将有利于提升深圳正基的资金实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深圳正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可控,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深圳正基增资1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8月1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