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三星新材(603578):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7:36:16 中财网
原标题: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78 公司简称:三星新材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星新材60357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敏杨琦
电话0572-83705570572-8370557
办公地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号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368,164,987.571,208,530,512.031,208,530,512.031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1,036,364,227.02960,952,442.63960,954,219.347.85
股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623,751,448.39481,142,267.77481,142,267.772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07,033,573.2970,271,882.7570,271,882.755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102,304,761.4063,465,560.0163,465,560.0161.2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45,132,796.13-51,121,295.58-51,121,295.58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10.617.327.32增加3.29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610.390.3956.41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610.390.3956.41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51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杨敏境内自然人31.0956,072,0160质押30,821,700
杨阿永境内自然人25.5246,029,9840质押21,060,000
杨金毛境内自然人1.843,320,1220未知 
石亚君境内自然人0.45819,9000未知 
汪燕境内自然人0.31564,1000未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8512,8740未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8504,0880未知 
董彩丽境内自然人0.26460,0000未知 
李佳境内自然人0.23408,8000未知 
周秋华境内自然人0.22400,0580未知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 放弃表决权的说明2023年3月22日,杨敏、杨阿永与金玺泰有限公司 签订了《放弃表决权协议》,不可撤销 地放弃其合计持有 的目标公司 66,030,594 股股份表决权(表决权包括但不 限于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 权等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其中,杨敏放弃其持有的三 星新材36,262,449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阿永放弃其     

 持有的三星新材29,768,145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杨阿永、杨敏为父子关系。 2、公司未知其他股 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拟进行控制权转让。

2023年 3月 22日,公司控股股东杨敏、杨阿永与金玺泰有限公司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杨敏、杨阿永拟将其持有的三星新材 25,525,5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5%)转让给金玺泰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21元/股。其中,杨敏转让14,018,004股股份,杨阿永转让 11,507,496股股份。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杨敏、杨阿永与金玺泰有限公司签订了《放弃表决权协议》,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计持有的三星新材 66,030,594 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6.61%),其中,杨敏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6,262,449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阿永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9,768,145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权等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

同日,杨敏、杨阿永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承诺自协议转让完成之日起,不可撤销的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2023年 8月 1日,三星新材公告,近日收到金玺泰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464 号)。

(2)公司拟针对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2023年 3月 22日,三星新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金玺泰拟采用锁价发行认购本次新增全部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三星新材拟向特定对象金玺泰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不超过 54,107,109股,发行价格为 11.0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假设三星新材 14.15%比例股份转让完成,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金玺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79,632,609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33.96%),最终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3)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获得国华金泰 80%股权。

三星新材于 2023年 6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向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现金 4,000 万元对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三星新材将持有国华金泰 80%的股权,国华金泰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国华金泰已经获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未来拟从事光伏玻璃生产制造及深加工项目。

2023年 7月 13日,三星新材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向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次对国华金泰的增资事项的交割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三星新材实际控制人杨敏、杨阿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金玺泰转让合计持有的 25,525,500 股股份的交易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确认函;该 25,525,500 股股份的交易所对应的股份转让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如以上事项未来能够得到相应审批并实施,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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