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普洛药业(000739):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普洛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15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祝方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新跃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署的半年度报告。 2、载有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原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为了会计核算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改按净额法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 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业务具体又可细分为原料药、CDMO和制剂三类子行业。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药品需求呈上升趋势,全球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将 保持稳定增长。据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为 14769亿美元,预计 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 21059亿美元。 我国人口众多,拥有巨大的医疗卫生市场需求,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医 疗技术的发展,我国医药市场规模预计仍将保持长期的增长。2022年,国家卫健委宣布:预计到 2035年全国 60岁及以 上老年人口将突破 4亿。根据相关报告,65岁以上人口医疗费用约是 65岁以下人口的 3-5倍,80岁以上人口的医疗费 用约是 65-80岁人口的 13-15倍,这预示中国未来老龄化持续加深将潜在催动医疗卫生费用加速增长,医保及医保补助 规模也将随之增长。与此同时,中国与年龄及生活方式相关的心脑血管疾病、肿瘤、代谢、神经系统疾病等慢病的死亡 率正在加速增长。国家卫健委统计数据显示,2010-2020年十年间我国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持续占据居民死亡率首位和 次位,糖尿病、帕金森、阿尔茨海默病等慢病上涨趋势显著。 报告期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政策改革,加快临床急需新药、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等上市审评,创新 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药品注册受理、审评和审批全程电子化,推动药品检 查体系规范化发展,提升监管效能。国家带量采购持续推进,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阶段,总体呈现“价降、量升、 质优”态势。上半年开展了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该批次国家药品集采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 56%。国采续签方面, 上半年已有二十余省发布续签动态,涉及多个国采批次,已成为影响药品集采准入、退出的重要一环。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深化审评审批相关配套政策相应出台,进一步规范、指导企业的研究申报。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原料药中间体、创新药研发生产服务(CDMO)、制剂等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进出口贸易业务。 原料药中间体业务包括头孢系列、青霉素系列、精神类系列、心脑血管类系列和兽药原料药中间体系列;创新药研发生 产服务(CDMO)包括研发服务、商业化人用药项目、商业化兽药项目和其他商业化;制剂业务包括抗感染类、心脑血管 类、精神类和抗肿瘤类等品类。 2023年上半年,全球政治局势愈加复杂,地缘政治问题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而国内和国外产能扩张 等原因也使得医药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种种因素给企业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在公司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全体 干部员工积极践行“科技创造、服务健康”的企业使命,坚定贯彻“做精原料、做强CDMO、做优制剂”的发展战略,推 进落实“强科技研发、高标准合规、低成本制造”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运营效率,企业各项经营指 标持续保持增长态势。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5,445.58万元,同比增长 19.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106.53万 元,同比增长37.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59,499.58万元,同比增长42.23%。 1、原料药中间体业务:公司坚持“做精原料”的业务发展战略不动摇,坚持科技为先、精益管理、深耕市场,打造 全球特色原料药标杆企业。随着原料药工艺技术的不断改进和生产装备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制造能力和运营效率持 续优化,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抗生素、抗病毒和感冒类产品年初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通过合理组织生产,有效保证了客户的需求; 同时,采购、生产和销售部门紧密联动,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保证了原料药业务上半年经营目标的良好 达成。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中间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20,441.47万元,同比增长18.50%;实现毛利77,849.83万元,同比增长25.41%,毛利率为18.52%。 2、CDMO业务:公司坚定实施“做强CDMO”的业务发展战略,致力成为国内领先的小分子CDMO服务提供商,为全球的创新药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研发生产服务。 公司CDMO业务板块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研发实力方面,CDMO研发人员已超过500人;公司不断强化“化学合成+生物发酵”的技术优势,持续完善“流体化学、合成生物学与酶催化、晶体与粉体”三个工程技术平台能力;同时,公 司PROTAC、ADC、多肽等新的技术平台也在建设中并在部分提供服务。已通过CNAS认证的工艺安全实验室和分析测试中 心也为CDMO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公司不断强化生产端的优势,CDMO多功能中试车间已于今年5月投入使用, 总共有14个独立单元区,满足CDMO项目的快速切换;高活化合物车间已于2023年投入使用,配有两条中间体大线,和 两条API小线,目前已经有若干个高活项目和客户形成合作,持续增加的CDMO先进生产能力,可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更加 全面优质的服务,不断强化CDMO业务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报价项目484个。进行中项目610个,同比增长51%,其中,商业化阶段项目247个,同比增长18%,包括人用药项目171个,兽药项目43个,其他项目33个;研发阶段项目363个,同比增长79%。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从“起始原料药+注册中间体”到“起始原料药+注册中间体+API+制剂”的业务转型升级。报告期内,API项目总共 69个,同比增长25%;其中17个已经进入生产商业化,8个正在验证阶段,还有44个API项目处于研发阶段。 公司在快速拓展国内客户的同时,也加快了深度国际化战略步伐。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和264家国内创新药企业签订保密协议。CDMO国内外客户占比情况:国外客户占比64%,国内客户占比36%。 报告期内,公司CDMO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3,943.30万元,同比增长23.70%;实现毛利51,013.47万元,同比增长3、制剂业务:公司坚持以临床价值和市场价值为导向,充分发挥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依托高技术壁垒制剂技 术平台,实现“做优制剂”的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现有制剂品种120多个,涉及抗感染类、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中枢神经系统类、中成药等;主要有头孢克肟系列、乌苯美司胶囊、注射用氟氯西林钠、左乙拉西坦片、盐酸金刚乙胺片、左氧氟沙星片、辛芩颗粒等品种,15个 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与此同时,公司确立了“多产品化”的制剂业务发展策略,现已立项18个项目,并在持续增加中, 涉及抗感染抗病毒类、心脑血管类、中枢神经系统类、化痰利胆类等多个领域。2023年,公司预计还将新增5个品种, 以持续优化制剂产品结构,为公司制剂品牌建设、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拥有天立威、巨泰、立安、百士欣等多个知名制剂品牌,并持续打造制剂品牌优势,在米内网联合发布的2023 中国医药·品牌榜中,公司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获“2023中国连锁药店最具合作价值单品”,巨泰@阿莫西林克拉维 酸“2023中国医药品牌榜基层终端抗感染用药”。 报告期内,公司制剂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7,407.91万元,同比增长17.80%;实现毛利28,922.35万元,同比增长14.29%,毛利率为50.38%。 (二)业绩驱动因素 1、研发投入方面 公司现有研发人员1,074名,其中博士47名,硕士233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35,179.44万元,同比增长24.59%,占营业收入的 5.91%。机构设置上,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均设有研发中心:其中原料药事业部有原料药技术中心, 下设生物技术部、合成技术部和工程项目部,每家子公司也都配备一定数量的研发和技术人员;CDMO事业部在横店、上 海、美国都设有研发中心;制剂方面,公司在杭州设有药物研究院;公司现有三大工程技术平台包括流体化学技术平台、 晶体和粉体技术平台、合成生物学及酶催化技术平台,各技术平台研究工作有序开展,有利于企业建立自身优势,高效 推进各项目从研发端到制造端的商业化落地;公司还配备两大支持平台:安全实验室和分析测试中心。各平台高效运营, 为公司研发和制造端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也为产品研发和注册提供强大的技术和体系支撑。 2、项目申报和专利获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2个国内API注册获批;1个品种EU获批,1个兽药品种获批;MPP制剂项目包装注册通过WHO技术审评;递交了3项国内制剂的注册申请和5项原料药国内外DMF,完成了20个品种注册官方缺陷回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递交专利申请323件,拥有有效专利147件,其中发明129件,实用新型18件。 3、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公司稳步推进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产业布局,努力提升在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对战略品种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高标准合规改造、企业研发和制造能力提升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API 方面,为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对战略品种07110实施了新工艺改进,降低生产成本,新建AH22081生产线,计划8月 CDMO研发楼建设基本完成,预计2023年8月底投入使用;高端药物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平台CDMO多功能车间已于5月份 投入使用;AS21608生产线已于4月份投入生产;首个高活化合物车间已于今年年初投入使用;制剂方面,制剂七车间 扩建项目已完成,正在等待现场审计;为满足后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注射用头孢粉针产品生产需要,公司新建了一条年 产1亿瓶头孢粉针剂生产线,2023年4月投入生产;为满足市场需求,新建一条头孢固体制剂生产线,现已完成设计, 计划8月份开工。 4、运营效率提升工作 公司持续推进“连续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四化建设,运营效率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在连续化、自动化 方面,挖掘自动化系统潜能,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系统的效能,运营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在数字化方面,研发实验室管理 信息系统(RDMS)在各子公司技术部开展二期建设并接近尾声,完成OQ工作;制剂车间生产执行信息系统(MES)建设 接近尾声,完成OQ工作;普洛康裕制药检测(QC)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LIMS)建设接近尾声,完成OQ工作;自主开 发了人力资源招聘HRM系统和CDMO车间人员培训矩阵信息系统、CDMO车间人员管理信息系统、CDMO安全实验室分析平 台信息系统等;通过大力提升信息管理能力,经营管理效率得到不断提升。在智能化方面,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多个工厂 部署,并在平台上开发了智慧能源管理信息体系、智慧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关键设备预测性维护APP、发酵罐关键工序 控制自学习APP等,视觉学习技术在各生产线得到推广应用,智能排程技术在离散制造环节得到开发应用,工业大数据 分析技术持续推广应用,有效提升了管理、工艺水平、能源效率、质量效率,产生了良好经济效益。公司积极推进精益 生产工作,开展TOC、OEE、TPM、工序改善、质量改善等方面共46个课题,通过上述精益改善进一步降低成本,不断提 升运营效率,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 5、质量和EHS审计 质量管理方面,持续推进项目认证审计和产品注册工作。随着公司各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四化”工作的逐步推 进,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极大的优化和提升。质量审计方面,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共接受111次审计, 其中国外官方审计1次(FDA),国内官方17次,国外客户23次,国内客户70次。 EHS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已建立符合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符合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优化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温室气体审核 和安全标准化评审等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水平的稳步提升。 公司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持续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已建设运行的环保设施,也及时积极投入提升改造。截止目前,公司已投资了15套RTO废气 处理设施,总有机废气处理量达到30万m3/h。 6、人才招聘与引进 公司围绕企业发展战略,为满足研发创新和新产能所需人才,持续加大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2023年上半年公司引 进关键人才8名,其中化学博士2名,有机化学方向专业人才4名,制药工程技术方向专业人才2名。共招录化学、药 学、生物、自动化等专业的大学生726人。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地位:公司在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中位列第44位;获评国家发改委“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单位和国家级“绿色工厂”荣誉称号;荣获 “中国上市公司百强 高成长企业奖”;入选浙江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荣登药智网“2023中国医药CDMO企业20强”;2023中国医药健 康领袖峰会上,荣获行业标杆奖“最佳医药工业”;在米内网联合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单"中,荣登 “2022年度中国化药企业TOP100”第20位和“2022年度中国CXO企业TOP20”榜单第12位。 2、产品管线: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涉及人用药和兽用药,其中人用药包括抗感染类、抗肿瘤类、心脑血管类以 及精神类等多个领域,拥有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其中头孢克肟、盐酸金刚烷胺、(伪)麻黄碱等原料药占有重要市场 地位;盐酸安非他酮、阿莫西林侧链系列、沙坦联苯母核、氟苯尼考母核、AE活性酯、吉他霉素等具有市场主导地位。 公司自有品牌制剂的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并逐步开拓国际市场。主要产品有左乙拉西坦片、乌苯美司胶囊、头孢克肟 系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胶囊、左氧氟沙星片、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以及注射用氟氯西林钠等。 3、研发实力:公司目前共拥有研发技术人员1,074人,其中博士47人,硕士233人。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引领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现拥有一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家手性药物及 中间体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两家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两家企业研究院及五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设有原 料药技术中心、CDMO研发中心(横店、上海、美国波士顿)、药物研究院,各子公司均设有技术部。公司拥有流体化学、 晶体与粉体和合成生物学及酶催化三个工程技术平台,还有安全实验室和分析测试中心两大技术支持平台,另外, PROTAC、ADC和多肽等新的技术平台也在建设中并在部分提供服务。 4、生产能力:公司生产基地主要在浙江东阳本部,并在浙江衢州、山东潍坊和安徽池州等地设有生产子公司,具备 满足原料药中间体、CDMO和制剂三大业务板块的生产服务能力。公司坚定实施“低成本制造”的理念,持续强化精益生 产管理,并大力推行“连续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四化”建设,加快先进产能建设,逐步提升老车间升级 改造,并加快MES、SCADA和1%工程等项目实施,持续赋能制造端的核心竞争力。 5、运营效率:公司始终将运营效率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实行以“人均毛利”为主要绩效指标的考核方 式;并设立项目运营部,优化内部流程,统筹推进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全链条运营效率;还通过引进了国际知名的 咨询公司,为公司提供运营效率方面的科学诊断和专业服务。 6、体系认证标准:公司各项管理规范,各药品生产、流通子公司均通过NMPA认证,拥有多个通过FDA和欧盟EDQM体系认证。公司先后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FDA、欧盟EDQM、德国EUGMP及日本PMDA认证。公司与美国药典委 员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多个产品和杂质标准品被批准为USP标准品,有多个产品进行了美国药典标准的申报和采 纳。 7、质量管理:公司坚定践行“高标准合规”的发展理念,倡导“全员参与”和“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理念,持 续加强质量体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常态化开展 GMP知识培训和技能比武,形成了良好的质量文化;同时, 与浙江省药化审评中心签约共建了“政企服务空间站”,不断深化政企合作,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沟通交流机制、 信息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公司质量管理能力。 8、EHS管理:公司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学习国内外先进EHS管理理念,提高EHS管理能力,完善EHS管理流程建设。公司成立了安全环保委员会,策划和指导公司安全环境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提升安全 环保本质水平,开展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公司非常注重降碳减排工作,持续开展设施节能改造、余热利用,持续开展清 洁生产、碳排放核查,不断完善水、电、蒸汽等计量仪表及智能化改造等工作,保持能源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 效运行,先后荣获节水节能型企业、“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公司还高度重视员工职业健康保护工作,从科学管理理 念、健康服务保障和健康快乐的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落实,获评浙江省健康促进企业和国家,入选国家卫健委 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名单。 9、全球营销网络:公司加快推进深度国际化战略步伐,具有一支非常优秀的商务发展团队,并在美国波士顿、德国 法兰克福和日本东京均设立了BD办公室;营销网络覆盖北美洲、欧洲、亚洲、南美洲、非洲以及国内各大中型城市,产 品远销70余个国家和地区。原料药的国内市场除青海、西藏外已覆盖其他所有的省份,国外市场主要分布于欧洲、俄罗 斯、北美、东亚日韩、南亚印巴、东南亚、南美等区域;CDMO国外市场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制 剂业务主要市场在国内,正逐步拓展海外市场。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管愈加严格,新《药品管理法》,对制药企业 的监管重点将渗透到药品生产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研发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将密切关注医药产业政策变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创新力度,促进产品转型升级,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实 现平稳发展。 (2)药品研发风险 医药行业药品研发周期长、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同时可能受国家政策、市场因素、成本超预算等造成研发缓慢或 失败等风险,给企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目前在上海、杭州、横店和美国波士顿都设有研发中心,积极引进高端研 发人才,强化公司研发能力,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及同行业公司的合作,完善研发项目风险管理机制,提高研发 成果转化。 (3)环保相关的风险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同时在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 标的推动下,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从而要求医药企业必须持续加大环保 投入,保障绿色生产。公司将积极推进EHS体系建设,建立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能源管理体系、安全标准化等体系,开展EHS科学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水平的提升。 (4)外汇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收入主要以外币结算。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 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汇率的波动会产生汇兑损益,可能会给公司收益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 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的变化走势,完善汇率风险预警及管理机制,适当运用远期结售汇等工具,最大限度减少汇率波动 的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无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 无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三大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遵守以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 业标准。 主要遵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发布);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公布,2022.1.1 实施);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21年第24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部令第16号);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保部令第11号)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环固体[2019]92 号);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2020〕33 号)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 号)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 号); 主要执行的行业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DB33/310005—202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 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中排放污水指标由 GB 21904-2008代替GB 8978-1996)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DB33/ 923—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7-201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2019年);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新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 表1: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行政许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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