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黄金(600916):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9:27:0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黄金: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公司代码:600916 公司简称:中国黄金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黄金600916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军-
电话010-8411562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249 号北计大楼(南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2,349,971,076.7611,630,272,806.24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6,951,763,069.356,917,885,753.450.4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9,567,492,864.6725,330,817,998.571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37,021,101.11439,071,150.922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502,968,143.83424,756,485.4118.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842,635,065.67-750,678,487.6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7.476.55增加0.9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20.26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20.2623.08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6,56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38.46646,050,000646,050,0000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5.8898,700,00098,700,0000
龙口彩凤聚鑫商贸中心(有 限合伙)(曾用名:北京彩 凤金鑫商贸中心(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5.7696,750,00000
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5843,338,4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2.1035,243,42500
泉州君融信息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曾用名:北京黄 金君融信息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9733,150,00033,150,0000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1.8631,180,40000
      
泉州东创信息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曾用名:北京黄 金东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7829,850,00029,850,0000
泉州玮业信息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曾用名:北京黄 金玮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6127,000,00027,000,0000
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1.3823,100,00023,1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黄金集团及其控股的中金黄金、黄金科技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份45.72%,中国黄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泉州君融、泉州玮业和泉州东创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 计持有本公司5.36%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前 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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