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泽新能(601619):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20:06:55 中财网
原标题: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19 公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嘉泽新能601619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宁刘伟盛
电话0951-51005320951-5100532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 路1号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 路1号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8,974,789,920.4919,090,486,863.7318,966,542,713.84-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6,235,187,860.245,859,401,845.515,859,401,845.516.4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291,776,699.68753,734,489.09753,734,489.097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518,778,735.00270,730,563.95222,343,010.499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526,140,320.19230,242,549.75190,373,689.16128.52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707,166,741.68151,111,948.06151,111,948.06367.98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8.514.964.14增加3.55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1810.11320.092892.67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21200.11050.090991.86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9,60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15393,209,04300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70333,591,23700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境外法人10.34251,780,00000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81190,000,0000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自营境内非国有法人4.0498,305,94400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068,109,33800
陈波境内自然人1.1026,746,78800
杨列军境内自然人1.0726,054,98600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417,977,50000
陈玉华境内自然人0.7217,5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陈波(实际控制人)控制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 有限公司及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杨列 军控制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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