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 (001858): 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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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0:11: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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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 : 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073),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0 日≤N<7 日 | 1.5% |
7日≤N<30日 | 0.5% |
N ≥ 30日 | 0 |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三、本基金 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我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我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https://www.noah-fund.com/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s://fund.eastmoney.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s://www.ehowbuy.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8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1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n.com/
(12)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 http://www.hcfunds.com/
(1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4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1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1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1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 https://www.ifastps.com.cn/
(1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 https://www.amcfortune.com/
(2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网址: https://www.duxiaoman.com/
(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 5369
网址: http:// www.xincai.com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2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 https://www.yibaijin.com
(2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网址: http://www.puyifund.com/
(2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s://www.hgccpb.com/
(27)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号楼 B座 13、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址: http://www.huaruisales.com/
(2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29)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网址: https://www.simuwang.com/
(3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客户服务热线:95017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3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号(写字楼)1号楼 4层 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址: https://kenterui.jd.com/
(32)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3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京汇大厦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热线:400-004-8821
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34)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热线:400-610-5568
网址: https://www.boserawealth.com/
(35)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号
法定代表人:栗旭
客户服务热线:400-168-1235
网址: https://www.luxxfund.com/
(36)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号 1008-1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客户服务热线:400-100-2666
网址: https://www.zocaifu.com/
(3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 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弄 1号 208-36室 法务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8535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10层 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65309516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4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经济日报社 A座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官网:http://www.5irich.com
(4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址: www.pytz.cn
(42)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8-5050
网址:www.tl50.com
(4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56878016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4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4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客户服务电话: 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4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4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4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富春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公司网址:www.nesc.cn
(4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http://www.dwzq.com.cn/
(5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5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http://www.gjzq.com.cn
(5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家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5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5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公司网址:http://www.gzs.com.cn
(5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 9908 826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sf.com
(5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5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0)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https://www.zts.com.cn/
(6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6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法定代表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 600 8008
公司网址:http://www.ciccwm.com/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 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8月 15日
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 原基金合同 | 修改后基金合同 |
第一部
分 前言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
第二部
分 释义 |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
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52、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3、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4、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类别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赎
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等不同将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
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 |
第三部
分 基金
的基本
情况 | 无 |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
| |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和 C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该
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以及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
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
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
第六部
分 基
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第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位,由此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
|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
募说明书。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
理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
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 |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该类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
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
明书。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 |
| 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1 个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
第七部
分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
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刘军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
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
第八部
分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不影响现有投
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法律法
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
率的除外;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在不影响
现有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
第十四 | 四、估值程序 | 四、估值程序 |
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
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按规定
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
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以公布。 |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按规定
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第十五
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
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
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
|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初 3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到由基金管
理人开立的 TA清算账户中,基金管理人根
据与销售机构签订的代销协议中约定的付
款周期分别划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第十六
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
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收益分配
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
分红方式不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
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收益分配方
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
红方式不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
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A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
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
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
|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份
额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
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份额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
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第十八
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
露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三)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
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三)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
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事项。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
|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或电子确认。 |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