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30079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减持股份进展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 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湖南 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持有公司股份 23,229,9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6%)的股东许江波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4%),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 27,428,0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57%)的股东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亨”)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49,630,4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88%)的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大靖”)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53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1.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许江波通过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兆亨 54.5423%的股份,为上海兆亨的实际控制人,许江波与上海兆亨互为一致行动人; 3.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4.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5.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自公司上市以来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8.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3%; 6.珠海大靖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84.606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计算总股本以2023年08月14日下午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417,750,916股为基准; 2.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5.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减持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减持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持有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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