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派克新材(60512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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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7:12: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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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派克新材: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23 公司简称:派克新材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是玉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迓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第五条其他披露事项中,描述了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派克新材 | 指 |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指 | 兆丰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
有限公司、昌硕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派克
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派克有限 | 指 | 无锡市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 |
派克贸易 | 指 | 无锡市派克贸易有限公司 |
众智恒达 | 指 | 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罗罗、RR | 指 | 罗尔斯-罗伊斯 |
GE | 指 |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
南工大 | 指 | 南京工业大学 |
上海电气 | 指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 | 指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中船集团 | 指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中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日本三菱电机 | 指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德国西门子 | 指 | 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 |
乾丰投资 | 指 | 安吉乾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
万、万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派克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uxi Paike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PAIK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是玉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北区联合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北区联合路3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161 |
公司网址 | www.wuxipaike.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派克新材 | 605123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
100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柏荣甲、姜铭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孙在福、孙轩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04.25—2023.06.20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号中建大
厦 22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苗涛、艾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06.21—2024.12.31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80,913,411.22 | 1,257,454,749.41 | 5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8,130,304.02 | 229,261,445.53 | 3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274,731,054.39 | 219,611,383.16 | 25.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52,187.26 | -174,158,275.48 | 47.0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097,522,034.75 | 3,862,022,992.76 | 6.10 |
总资产 | 6,684,499,246.53 | 5,991,620,724.34 | 11.5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4604 | 2.1228 | 15.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4604 | 2.1228 | 15.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2.2673 | 2.0334 | 11.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3 | 11.89 | 减少4.4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6.87 | 11.42 | 减少4.5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主要是得益于订单较充足,电力及石化用锻件业务增长所致.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增加 47.0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业务增长,增加回款所致; 3、 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业务增长导致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增长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776.1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 6,652,404.95 | |
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599,288.9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 -1,014,192.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12,475.29 | |
合计 | 23,399,249.63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锻造业务,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核电和新能源等行业。
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确保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因此,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加快武器装备自主化和现代化,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未来将大大增加国内航空、航天锻件在数量和质量上的需求,航空锻造市场将进入更兴旺的时期。近年来我国对装备制造业日益重视,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的产业政策落地和市场需求推进,锻造行业作为装备制造业的基础和支柱,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了行业的整体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了产品升级和技术换代,提高了行业的整体水平,国产化水平逐步提高,缩短了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目前国内锻造行业的装备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锻造能力位于世界前列,在重大关键铸锻件领域也取得了突破,部分产品已打破国外垄断。
1、航空航天领域
在军机领域,我国现役军机数量和结构与世界空军强国差距较大,升级换装需求强烈。
在民用航空领域,根据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中国商飞公司市场预测年报(2022-2041)》,预计未来20年将有9,284架飞机交付中国市场,占全球交付飞机数量的21.9%,总价值约1.47万亿美元。预计到2041年我国民用航空市场机队规模将达到10,007架,占全球客机机队比例将增长到21.1%。因此,我国民用航空市场未来增长空间巨大。
在航天领域,未来将加快卫星通信建设、加速北斗应用推广、加强卫星频率与轨道资源管理和利用,鼓励卫星通信应用创新,促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信息通信领域规模化应用,在航空、航海、公共安全和应急、交通能源等领域推广应用,未来将拉动航天材料和锻件的增长。
2、新能源领域
2021年,中国提出了“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将减少碳排放、发展新能源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新能源行业的重大锻件生产与应用将得到快速增长。除了传统的太阳能和风能之外,其他新能源领域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例如水能、生物质能和氢能等。
在新能源发展过程中,特种设备的使用也成了关键之处,大中型异型环锻件的生产及应用将在新能源行业关键设备中广泛出现。公司将着力于新能源行业设备环形件的重点研发,推进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实现差异化生产;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开拓新能源市场。
3、石化领域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石化行业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期,面对新情况、新形势,国内石化产业迫切需要加强科学规划、政策引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政府部门开始高度重视化学工业带来的环境污染,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并先后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鼓励环保型石化产业的发展,鼓励石油化工行业加大末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回收利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为石油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未来石化行业会逐步向绿色清洁能源转型。
作为锻造行业的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各类环形锻件轧制、自由锻件以及模锻件的生产,涉及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不锈钢等等各种材料类型,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和新能源等多个行业领域。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锻造行业,经过自身不断的资金投入、开拓创新、生产经验积累、技术储备,以及客户资源的不断开拓与储备,同时在装备、工艺、技术、质量等关键优势的共同推动下,目前已成为行业内生产环锻件的高端高新技术企业之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装备优势
锻造行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锻造装备的更新换代,只有高精尖的设备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设备,使公司具备了大型、异形、高端、大规模工业金属锻件生产能力。目前已拥有1250T、2000T、3150T、3600T、7000T快锻机等多台压力机,0.6m、1.2m、2.5m、5m、8m和10m等多台精密数控辗环机,同时拥有符合业界标准认证的加热炉、热处理炉、以及理化检测设备,并且各事业部设备在不断增加及更新中。在此条件下,可满足对普通碳钢、合金钢、不锈钢、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和镁合金等多种材质的加工生产,公司具备生产直径200-10000mm、高度30-1600mm各种规格环形锻件及异形锻件的能力。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通过多年的研发与积累,公司已掌握了异形截面环件整体精密轧制技术、特种合金形性协同制造技术、残余应力均匀化技术、超大直径环件轧制技术和全流程数值模拟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制造能力,针对研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共性问题或行业难题提出自主课题,通过针对性研发解决共性问题或行业难题。目前,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82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名列行业前茅。
公司与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技术合作与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相关高校、研究所科研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研发实力,在与多所高校开展合作课题时,充分发挥公司的自主能动性,使得公司的研发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公司的努力下,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紧密联系高校或科研院所,加大对人才的培养。近年来,公司参与起草并已实施的标准达6项,其中国家军用标准《航天用镁合金环形件毛坯规范》(GJB9907-2020)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公司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与南工大共建“轻量化材料与构件”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入驻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科创中心”。
凭借在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方面的能力与优势,公司近年来先后承担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信部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专项、科工局能力建设项目、大飞机材料专项、军品配套科研项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科技及产业化项目,科技研发能力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
3、质量体系、供应商资格认证优势
行业资质和认证是锻造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客户选择合作供应商的重要依据。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新产品开发和导入、工艺研发、生产管理、检验试验、风险管理等全过程均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确保公司产品符合相关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及客户要求。质量体系认证方面,公司陆续取得了ISO9001、AS9100D、ISO14001、ISO18001、DNV、BV、ABS等国际标准质量体系或者三方认证;取得了军品承制资格认证、核电、国家压力管道资质认证等国内标准质量体系或者三方认证。除了以上基本的行业准入资质外,高端客户为保证产品性能、质量和稳定性,通常会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应商认定,通过对供应商的人员资质、设备水平、生产条件、检验检测水平、质量控制流程等进行严格的检验,直至全部合格后,发放认证证书或纳入其供应商目录。
4、市场和客户群优势
公司一直秉承“科学管理、精益求精、顾客至上、持续改进”的发展理念,力求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及服务。经过多年培育发展,公司研发能力、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及时交付能力等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已进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上海电气、东方电气、中船集团、中石油、中石化等国内各领域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的供应链体系,并已通过美国GE航空、英国罗罗(Rolls-Royce)、日本三菱电机和德国西门子等国际高端装备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认证,公司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工艺、交期、服务响应能力等得到了行业主要客户广泛认可,与国内外众多大型优质客户形成了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有能力根据下游行业的不同景气周期,灵活布局产品的市场主攻方向,进而不存在过度依赖某一行业或某一产品的情形,因此,公司可以根据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调整销售策略,以最大限度地防范市场波动风险,不会因下游某一行业发生不利变化而遭受重大影响。
5、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成员均是技术、研发、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资深专业人士,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磨合,该团队已凝聚成为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配置合理、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精诚合作的实战型管理团队。同时,经过多年的探索与积累,公司在生产制造、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和市场营销等经营管理全流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制度,使公司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交付能力、综合成本等方面在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制度保障。同时,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人才团队的培养方面也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每年都在不断调整人才队伍的年龄和学历层次,目前已基本建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知识过硬、高绩效、年轻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保证公司稳定有序地运行。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继续坚持对外拓展市场,对内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强化自身发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81亿元,同比增长57.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长30.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5亿元,同比增长25.1%。
在市场开发方面,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和市场环境,公司在保持现有行业客户的持续跟进外,加大对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专业化的服务。在航空航天业务方面,公司加强同各个主机厂的联系,参与了多个新型号的开发和试制,模锻业务也完成新客户的开发及部分试制,与罗罗和GE的合作不断深化,部分试制产品已拿到批产订单;在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坚定落实国家“双碳”发展战略,承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协助突破技术瓶颈,上半年风电业务增长迅速。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主要模式为以销定产,围绕营销中心的市场订单组织生产。公司针对产品类型从行业、材料、尺寸进行了划分,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最终提升了产品的生产效率,提升了质量可靠性。公司上半年完成了检测中心的整体搬迁和扩建,提升检测能力的同时,减少了委外费用,契合公司降本增效的要求;各事业部在做好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的同时,加强人才盘点及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人才评估体系及人才晋升通道,增加岗位技能培训及相关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人均产值;3T(TPM、TQM、TPS)精益体系搭建逐步落地,为公司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为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保持合理数量的现货库存,以便迅速响应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80,913,411.22 | 1,257,454,749.41 | 57.53 |
营业成本 | 1,451,626,517.17 | 918,242,872.87 | 58.09 |
销售费用 | 30,287,887.43 | 19,215,763.35 | 57.62 |
管理费用 | 35,948,236.38 | 27,246,205.15 | 31.94 |
财务费用 | -10,305,130.94 | -1,206,592.68 | 754.07 |
研发费用 | 89,408,552.42 | 52,642,866.90 | 69.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52,187.26 | -174,158,275.48 | 47.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583,235.92 | 52,574,736.16 | -553.8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114,224.57 | 106,016,698.37 | -60.2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航空航天、石化和电力锻件业务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引进人才工资增加及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及折旧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持续加大对航空航天、新能源行业产品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业务增长,增加回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理财及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税金及附加 | 7,240,358.08 | 1,301,247.89 | 456.42 |
其他收益 | 7,363,223.13 | 40,208,469.81 | -81.69 |
投资收益 | 19,102,191.84 | 1,071,471.65 | 1,682.8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497,097.06 | -519,171.30 | -773.59 |
信用减值损失 | -39,237,064.02 | -15,365,691.65 | 155.36 |
资产减值损失 | -29,389,187.55 | -4,250,764.92 | 591.39 |
资产处置收益 | 471,683.67 | 4,181,371.33 | -88.72 |
营业外收入 | 20,082.16 | 46,621.83 | -56.93 |
营业外支出 | 1,531,734.76 | 264,033.82 | 480.13 |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56.42%,主要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同比减少81.69%,主要是产品免征增值税收益及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682.8%,主要是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773.59%,主要是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影响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55.36%,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91.39%,主要是存货库龄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88.72%,主要是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56.93%,主要是政府奖励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480.13%,主要是捐赠及赞助费增加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952,328.76 | 4.58 | 722,552,009.48 | 12.06 | -57.66 | 主要是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
应收票据 | 325,280,055.31 | 4.87 | 239,019,009.05 | 3.99 | 36.09 | 主要是销售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389,939,510.47 | 20.79 | 822,777,796.07 | 13.73 | 68.93 | 主要是业务增长导致未到期应收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29,536,934.69 | 6.43 | 291,185,939.32 | 4.86 | 47.51 | 主要是销售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0,798,789.54 | 0.31 | 51,240,237.13 | 0.86 | -59.41 | 主要是保证金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11,322,008.71 | 12.14 | 375,134,051.29 | 6.26 | 116.28 | 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短期借款 | 420,266,944.45 | 6.29 | 310,202,888.89 | 5.18 | 35.48 | 主要是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585,079,987.88 | 8.75 | 446,777,114.14 | 7.46 | 30.96 | 主要是业务增长导致采购应付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39,341,086.93 | 0.59 | 23,834,970.50 | 0.40 | 65.06 | 主要是业务增长导致的预收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2,636,120.29 | 0.34 | 2,304,678.75 | 0.04 | 882.18 | 主要是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300,917.44 | 0.06 | 11,315,172.03 | 0.19 | -61.99 | 主要是代收款项减少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94,668.16 | 0.00 | -40,591.87 | 0.00 | -333.22 | 主要是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785,263.3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祥见本报告第十节、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锡派克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要业务为: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工商登记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公司名
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
是否
主营
投资
业务 | 投
资
方
式 | 投资金
额 | 持股比
例 | 是否
并表 | 报表科
目(如
适用) | 资金来
源 | 合作方
(如适
用) | 投资期
限(如
有) | 截至资
产负债
表日的
进展情
况 | 预计收
益(如
有) | 本期损
益影响 | 是否
涉诉 | 披露
日期
(如
有) | 披露
索引
(如
有) |
无锡派
克新能
科技发
展有限
公司 | 锻件及粉
末冶金制
品制造;
锻件及粉
末冶金制
品销售;
金属结构
销售;机
械零件、
零部件加
工;机械
零件、零
部件销售 | 是 | 新
设 | | 100 | 是 | | 募集资
金 | 不适用 | | 已完成
工商登
记 | | | 否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 | | | | 100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722,552,009.48 | 6,516,245.39 | | | 328,825,479.45 | 751,941,406.11 | | 305,952,328.76 |
应收款项融
资 | 291,185,939.32 | | | | | | | 429,536,934.69 |
合计 | 1,013,737,948.80 | 6,516,245.39 | | | 328,825,479.45 | 751,941,406.11 | | 735,489,263.4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
称 | 公司
类型 | 所
处
行
业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兆丰科
技发展
无锡有
限公司 | 全资
子公
司 | 贸
易 | 钢压延技术、铁合金冶炼技术
的开发和咨询;金属材料、化
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
品)、建材、电气机械、仪器
仪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
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的销售 | 5,500,000.00 | 63,563,969.63 | 5,164,894.88 | 178,742,925.27 | 263,601.35 | 246,404.43 |
昌硕国
际贸易
有限责
任公司 | 全资
子公
司 | 贸
易 | 金属原材料国际贸易;环锻、
自由锻、模锻锻件等国际贸
易;技术咨询服务 | 777,000.00 | 1,785,263.34 | 1,755,524.61 | | -
364,143.22 | -
364,143.22 |
无锡派
鑫航空
科技有
限公司 | 全资
子公
司 | 生
产 |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
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
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500,000,000.00 | 611,752,042.78 | 602,227,519.90 | | 2,266,148.85 | 1,999,970.06 |
| 全资
子公
司 | 生
产 |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
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
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100,000,000.00 | - | - | -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原材料风险
作为锻造企业,原材料是公司生产的基础,但目前市场上的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同时成材率与国外材料存在差距,这些都制约着公司的进一步扩大与发展。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使用碳钢、不锈钢、合金钢、高温合金、铝合金、钛合金等金属材料,对于特种合金材料公司一直选择高端原材料供应商,因此材料费用相对较高。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原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并不能通过调整相应产品的市场售价完全转嫁给下游客户,并将直接影响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
二、技术风险
公司的下游客户涉及航空、航天、新能源、石化、核电等多个领域,各个行业领域对于产品的设计要求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因此对于技术研发的要求也各不相同,随着市场需求的升级换代,对技术能力迅速提升跟进的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对公司在技术研发能力建设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大。针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产品的快速发展,公司应制定针对性的研发路线,并与其他行业研发技术相辅相成,不断开拓创新,以保证产品持续具备市场竞争优势。如果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无法与下游客户对锻件产品的设计需求相匹配,如无法及时攻克技术难点,无法满足客户对产品高性能、高质量、高稳定性的要求,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风险,将对公司营业规模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境风险
2023年全球经济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各国政府的政策变化会直接影响到中国企业的国际业务。同时在国际市场中,知识产权侵权、抄袭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些风险会影响到中国企业的品牌声誉和商业利益。国际市场中也存在汇率风险、国际支付和结算风险等,这些风险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和投资决策。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 | 2023年 5月 18
日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
2023-023) | 2023年 5月 19
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
通过19项议案,
不存在否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公告 |
| | | | |
|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不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经厂内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气经厂内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生活污水按规定接入园区市政管网,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83.5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
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2023 年上半年使用光伏发电
785928kwh,节省标煤约 96.59吨 |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
与首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
承诺 | 股份限
售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 自公司
上市之
日起
36个
月 | 是 | 是 | | |
| | |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
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
定期限的承诺。 | | | | | |
| 股份限
售 | 控股股东、
实控人是玉
丰控制的企
业派克贸易 | 作为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玉丰控制的企业,派克贸易关
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
(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
整。 | 自公司
上市之
日起
36个
月 | 是 | 是 | | |
| | |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
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公
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 | | | |
| 股份限
售 | 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
高管是小
平、宗伟、
刘波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是小平、宗
伟、刘波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
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自公司
上市之
日起
36个
月 | 是 | 是 | | |
| | | (4)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
定期限的承诺。 | | | | | |
| 股份限
售 | 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股
东许朝辉、
单璟僖、殷
文云 | 通过众智恒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许朝辉、单璟僖、殷文云关
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 自公司
上市之
日起
36个
月 | 是 | 是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
股东、实控
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 |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
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
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 | 自公司
上市之
日起
36个
月 | 是 | 是 | | |
| | | 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 | |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
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减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
(2)减持数量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满足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情形下,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数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3)减持方式
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 | 锁定期
满后两
年内 | 是 | 是 | | |
| | |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
月。公司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做除权除息处理。
(5)其他事项
①本人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
未来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
规定比本减持计划更为严格,本人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
改减持计划。
②本人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对公
司股票进行减持。
③本人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
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④本人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若本人
违反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 | | | | | |
| | | 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
损失。
(6)自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本人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 | | | | |
| 其他 | 直接持有5%
以上股份股
东臧洪涛及
其一致行动
人俞强 | 2022年2月14日,原持股5%以上股东乾丰投资完成非交易过
户,其股份由其合伙人臧洪涛、俞强按照各自实际出资比例进
行分配,并承诺继续严格遵守乾丰投资在公司首发上市时作出
的有关承诺,承诺如下:
持股5%以上股东乾丰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企业就减持
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减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减持数量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本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减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
(3)减持方式
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
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 | 锁定期
满后两
年内 | 是 | 是 | | |
| | |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5)其他事项
①本企业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证监会、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
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
持计划更为严格,本企业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持计
划。
②本企业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对
公司股票进行减持。
③本企业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
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④本企业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
若本企业违反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 | | | | | |
| | | 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
者带来的损失。
(6)自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
本企业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 | |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
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
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
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 | | |
| 解决同
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本人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派克新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派克新材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
派克新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企业。
本人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派克新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派克新材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
与派克新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
如派克新材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将不与派克
新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派克新材拓展后的产品
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派克新材经营的方
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
免同业竞争。
本人将对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按本承诺进行监督,
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人保证本人不会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派克新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在派克新材审议是否与本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上,本人承诺,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派克
新材认定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
务与派克新材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将在派克新材提出异议后
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派克新材进
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
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予派克
新材。 | | | | | |
与再融资相
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至非公
开发行
A股股
票实施
完毕 | 是 | 是 | | |
| | |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
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 | |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
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 | 至非公
开发行
A股股
票实施
完毕 | 是 | 是 | | |
| | | 的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