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元科技(30047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清投智能与陈尧签订的《关于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陈尧先生承诺:邦威思创 2019 年、2020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00 万元、1,300万元,2019-2021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 若邦威思创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则陈尧应对未完成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完成情况,陈尧应补偿清投智能4,000万元,2021年5月已补偿600万元。鉴于陈尧一直未做补偿,清投智能向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 2022年9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陈尧与王展、胡静及清投智能(第三人)合同纠纷事宜作出(2022)京01民终7307号判决:2020 年3月3日陈尧与王展及清投智能签订《关于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运营管理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即王展同意认同并无条件接受代替陈尧履行陈尧与清投智能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陈尧所有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陈尧与清投智能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业绩承诺及相应对赌惩罚责任。 2023年4月12日,追加王展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王展向清投智能支付业绩补偿款 3400万元,并支付业绩补偿款逾期付款利息至实际支付完成之日,被告陈尧对业绩补偿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陈尧、王展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截至目前,尚在审理。 (2)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发行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5,330.7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 10.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对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2年 10月 14日与国联大成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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