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信宇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信宇人:信宇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信宇人 股票代码:68857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Xinyuren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 2号厂房一楼、二楼、三楼、四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特别提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8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8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或 36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个月,信宇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锁定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有限售条件股份数合计 78,232,067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80.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9,522,321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19.9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水平的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 2023年 8月 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44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2022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23年 8月 2日(T-3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发行价格为 23.68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对应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1、26.0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6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4.6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6.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23.6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6.1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下文“报告期”是指 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一)锂电池行业增速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电生产设备,收入与锂电池行业发展高度相关。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设备领域,报告期各期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9,141.60万元、49,676.21万元和 64,354.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90%、93.35%和 100.00%。未来,如果锂电池行业增速放缓或下滑,同时公司不能拓展其他行业的业务,公司将存在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当前,国内从事锂电设备制造的企业数量众多,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主要从事中、低端半自动化或自动化设备的制造,其中提供中端锂电设备的企业最多。 随着锂电设备市场领域的竞争逐步从过去的价格竞争过渡向性能、技术竞争,国内市场出现了一批锂电设备代表企业,引导国内锂电设备生产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主要代表企业为先导智能、赢合科技、利元亨等上市公司。在行业领先企业的推动下,锂电设备产业加速进行多元化的兼并整合,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产业结构,锂电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为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投产速度、降低成本、提升设备生产良率,未来锂电池生产设备将向着整线设备方向转变。 与先导智能、赢合科技、利元亨等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业务规模较小,市场份额仍存在差距。与此同时,下游行业的智能制造需求不断增长,随着专机向整线及数字化车间发展,对于公司的产品研发及产品更新迭代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研发及技术能力的先进性,无法有效应对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带来的多方面竞争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都将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发行人在锂电干燥设备和锂电涂布设备领域主推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产品线体式烘烤设备和 SDC涂布机,未来若上述产品无法持续获得客户信赖,将存在竞争地位恶化的风险。 (三)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对人才的需求较大,高端人才储备更是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未来公司为实现快速发展并保持核心竞争力,将不断加大行业高端人才储备,公司员工人数将呈持续增加趋势。随着高端人才的不断引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将导致公司进一步提高员工薪酬待遇,公司人力成本将相应上升。若未来人均产出不能相应增长,则人力成本的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6.69%、69.15%和62.65%。2021年和2022年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42.38%和28.13%。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且由于公司现阶段业务规模较小,易出现单一客户收入和毛利贡献较高的情形。 2021年,公司新增客户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该客户系公司当年第一大客户,形成销售收入 2.2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42.38%,占当期毛利比例为 54.35%,占比较高,对公司 2021年的业绩具有重大影响。2022年,公司对江苏益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营业收入约 1.88亿元,系公司当年第一大客户,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约 28.13%,占当期毛利比例约 57.32%,较 2021年单一客户收入贡献占比有所下降,但对公司 2022年整体业绩影响仍然较大。 未来如公司无法持续拓展客户以保持业务规模扩张态势,则可能将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甚至经营困难,进而对公司盈利增长的可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未来公司的主要客户由于产业政策、行业洗牌、突发事件等原因出现自身出现业绩下滑甚至经营困难,会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降低,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五)SDC涂布机业务可持续性风险 SDC涂布机系公司在涂布领域主推的新产品,行业尚无相同原理的涂布产品。2021年和 2022年,公司 SDC涂布机实现营业收入 9,460.18万元和 9,592.92万元,分别主要来自于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益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订单,大额订单较少。 若未来公司 SDC涂布机产品未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尤其是头部锂电池厂商的认可,无法持续获取大额订单,SDC涂布机收入将较难维持增长,甚至可能出现收入下滑态势;此外,若其他公司突破发行人专利壁垒,采用其他技术路线研发出 SDC涂布机,公司竞争地位将存在恶化的风险。 (六)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4,038.11万元、53,665.69万元和 66,947.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16.32万元、4,983.19万元和 5,013.02万元。随着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并将此作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受此影响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进而带动了上游动力锂电池和锂电池生产设备行业的快速增长。 市场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公司的研发优势、技术优势以及产品优势可能将受到影响。若公司无法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并保持竞争优势,或受到竞争对手低价策略的影响,公司未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七)技术风险 1、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智能制造装备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必须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开发,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判断市场对技术和产品的新需求,或者未能及时跟上智能制造装备技术迭代节奏,公司产品将面临竞争力下降甚至被替代、淘汰的风险。 2、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设备,对研发人员的方案设计能力要求较高,产品在适应下游客户生产工艺的同时,还需要满足客户个性化应用需求,研发人员是公司保持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可能面临关键人才流失,进而导致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下降的风险。 3、关键技术被侵权风险 公司在长期科研实践过程中,经过反复的论证与实验,掌握了多项关键技术,公司存在关键技术被侵权的风险。 (八)财务风险 1、锂电干燥设备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2022年,公司锂电干燥设备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基于拓展龙头客户宁德时代和比亚迪业务量的目的,向其销售的锂电干燥设备价格较低,进而导致锂电干燥设备毛利率较低。通过此策略进入龙头客户供应商体系,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获得行业优质客户背书、形成规模效应。若公司对龙头客户业务拓展失败或未来动力电池厂商的盈利能力修复后未给予上游设备厂商利润空间,公司锂电干燥设备的毛利率存在仍处于较低水平的风险。 2、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620.54万元、19,193.42万元和37,036.3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84%、22.86%和 38.08%,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中 2-3年账龄占其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01%、15.26%和 0.78%,3年以上账龄占其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7.90%、1.15%和 0.15%。2021年末,2-3年的应收账款占比提升,主要系部分客户受资金安排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回收缓慢所致。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在未来公司业务规模高速增长的趋势下,公司应收账款将保持同步增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受到客户资金周转安排因素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收回时间较长,账龄上升,甚至无法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余额较高、存在亏损合同及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910.53万元、22,823.89万元和 25,175.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61%、27.18%和 25.89%,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85%、20.43%和 19.08%,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发出商品、在制品和原材料,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为定制化设备,生产销售周期较长。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设计、零部件制造、组装及调试,生产周期普遍为 6个月以内。设备交付客户后,公司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达到量产状态后,客户对设备进行验收,从发货到验收时间普遍为 6个月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1,374.68万元、1,489.15万元和 1,400.91万元。如果未来客户因市场环境恶化、自身经营恶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出现违约撤销订单,或者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原材料积压、在产品和产成品出现贬值,公司将面临合同亏损及存货跌价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05.96万元、18,339.48万元和-4,875.81万元,波动较大。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原因为公司向高邮建设销售的设备金额较大,并且根据合同约定在当年度收回 90%的货款。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购原材料支出增加。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回笼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能出现负数或处于较低的水平,同时若公司不能及时获取融资,将导致业务运营资金不足,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政府补贴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含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分别 1,144.95万元、1,439.64万元和 2,908.52万元,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分别为 978.30万元、704.63万元和 1,591.39万元。报告期计入当期非经常损益的政府补贴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如未来公司的科技创新不能持续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持续支持或者公司所在行业不再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致使公司未来不能受到相关政府补贴或导致受到政府补贴的金额大幅下滑,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申报的“动力锂离子电池极片自动化产线成套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通过中期考核。整体项目已取得预期成果,完成专项资金审计,但尚未验收,存在验收不通过、发行人退还已获得的省级财政经费并承担违约金的风险。 6、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26%、28.74%和 20.26%,整体呈上升趋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比发行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的效益短期内难以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九)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2,992.50万元、-6,947.19万元和-274.1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759.42万元、-5,673.29万元和-2,361.18万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416.32万元、4,983.19万元和 5,013.02万元。如果公司收入未能继续增长,或出现研发失败、新产品未得到客户认同的情况,公司的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果未来公司不再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则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将减少,从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如果未来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公司不能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公司的所得税会上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落款日期为 2023年 6月 27日的证监许可〔2023〕1408号文,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0号批准。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775.4388万股。本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信宇人”,证券代码“688573”;其中1,952.2321万股股票将于 2023年 8月 17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8月 17日 (三)股票简称:信宇人 (四)股票扩位简称:信宇人 (五)股票代码:688573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7,754,388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4,438,597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9,522,321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8,232,067股 (十)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计获配 3,665,788股,具体情况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121.3321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25.0488万股。 3、战略配售部分:民生证券信宇人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宇人专项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保荐人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信宇人专项资管计划所持的 244.3859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民生投资所持的 122.1929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本次发行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的第一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23.15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518号),发行人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045.31万元、6,673.0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983.19万元、5,013.02万元,均为正数;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718.35万元,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96.21万元,均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66,947.65万元,不低于 1亿元,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一)项的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杨志明直接持有公司 39.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志明与曾芳。本次发行前,杨志明直接持有公司 39.69%的股份,曾芳直接持有公司 14.44%的股份,杨志明与曾芳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54.13%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曾芳通过智慧树控制公司 6.6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通过直接、间接控制公司 60.75%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杨志明,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8年 7月至 2000年 4月,任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计组组长;2000年 5月至 2002年 7月,筹备深圳市信字人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 8月创立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历任信宇人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 3月至,任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曾芳 曾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毕业于湖南省长沙师范学校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2001年 9月至 2003年 7月,任汉寿县崔家桥学校教师;2003年 8月至 2016年 12月,任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出纳;2017年 1月至 2021年 1月,任职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年 3月至今任职公司董事;2019年 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本次上市前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杨志明,实际控制人为杨志明与曾芳, 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独立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名。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现有 4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共 4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债券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公司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智慧树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智慧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85.0382万股,持股比例为 6.62%。智慧树的基本情况如下:
智慧树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具体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部分内容。 (三)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智慧树除持有公司股权外,并无投资或参与经营其他经营性实体的情形,亦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情形,其自身不存在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或出资或接受委托管理其他投资人出资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331.5791万股,本次发行新股 2,443.8597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发行后总股本 9,775.4388万股。本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