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301066):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3-067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拟继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商基金”)、杭州乐世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世利投资”)本次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11,473,265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浙商基金和乐世利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截至《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出具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浙商基金、乐世利投资的此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商基金、乐世利投资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的承诺,浙商基金、乐世利投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减持计划未履行完毕。 3、浙商基金、乐世利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浙商基金、乐世利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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