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洪城环境(60046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9:12:14 中财网
原标题: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洪城环境600461洪城水业


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邓勋元桂蕾
电话0791-852347080791-85234708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2,682,596,706.3820,961,150,911.6220,899,441,823.988.2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7,237,244,273.457,153,221,663.327,107,996,382.441.1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3,872,350,441.733,843,055,262.393,738,592,201.460.7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584,818,137.54536,794,490.35513,959,551.888.9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545,760,633.67453,902,278.84455,529,011.6120.24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818,232,582.26781,328,287.37805,742,105.714.72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7.957.837.56增加0.12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540.520.503.85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450.430.414.65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86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3.4217365,431,17286,471,621质押122,303,745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0173175,132,822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960554,237,567 未知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国有法人3.610239,473,385  
有限公司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2.267624,793,388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融通内 需驱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771119,364,948 未知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 公司国有法人1.113612,175,8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弘永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85311,867,00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融通成 长30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33211,296,668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富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5158,216,47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南昌水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 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前十大股东(除上述以外)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