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世茂能源(605028):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7:21:29 中财网
原标题: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世茂能源60502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吴建刚
电话0574-62087887
办公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384,339,933.761,329,560,000.21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210,979,927.581,159,382,680.014.4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78,110,264.89200,788,120.02-1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99,597,247.5795,673,968.53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94,060,520.4191,176,751.76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29,864,842.2398,582,434.1431.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8.358.98减少0.6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620.60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620.603.3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98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60.0096,000,00096,000,0000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7.5012,000,00012,000,0000
李春华境内自 然人3.756,000,0006,000,0000
李思铭境内自 然人3.756,000,0006,000,0000
唐红菊境内自 然人0.25406,50000
陈元峰境内自 然人0.23362,40000
岳杰境内自 然人0.17279,50000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境外法 人0.14231,00000
俞雅君境内自 然人0.13210,44800
刘文胜境内自0.13208,3000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世茂投资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 娟、李春华、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 33.33%股权,李象高持有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 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10.00%股权,郑建红持有 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与周 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 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 控制的企业。2、世茂铜业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 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 中李象高持有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29.46%股权,世 茂投资持有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8.93%股权,李春 华持有8.93%股权,郑建红持有8.93%股权。即世茂铜业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3、公司自然人股东李 春华为李立峰之胞妹,李象高、周巧娟夫妻的成年子女。 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夫妻的成年 子女。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 思铭6名自然人合计控制公司75.00%的股份,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 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 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为李立峰、 郑建红的女儿,上述6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1 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