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688202):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9:22:15 中财网

原标题:美迪西: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5号楼)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690,355股
2、发行价格:78.8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74.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5,290,674.59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5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 22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4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4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 28
二、联席主承销商 .................................................................................................. 28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8
四、审计机构 .......................................................................................................... 29
五、验资机构 .......................................................................................................... 29
第五节 上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备查文件存放点 .............................................................................................. 32
三、查询时间 .......................................................................................................... 32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美迪西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保荐人、广 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Medicilon Inc.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迪西
股票代码688202
法定代表人陈金章
股本总额12,182.3386万股(本次发行前)
成立日期2004年 2月 2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 9月 21日
上市日期2019年 11月 5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弄 5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 585号
互联网网址http://www.medicilon.com.cn/
电话号码021-58591500
传真号码021-585963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爱滋病药物、抗癌药增敏剂、基因工程疫苗及生物医药中间体的研 发,转让自有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自有技 术的进出口,药用化合物、精细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批发及进 出口。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 CRO,为全球的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符合国内及国际申报标准的一站式新药研发服务。公司服务涵盖医药临床前新药研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药物发现研发服务项目包括蛋白靶标验证、结构生物学、化学合成、化合物活性筛选及优化;药学研究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临床前研究包括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研究等。

公司立足创新药物研发的关键环节,构建涵盖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以及临床前研究关键技术的综合性技术平台,是国内较早对外提供临床前 CRO服务的企业之一,具有丰富的国际医药企业临床前 CRO服务经验的一体化研发平台。公司立足于国内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运用服务国际制药公司所积累的经验,为国内大型制药企业及众多新兴的知名创新生物技术企业提供全方位新药临床前研发服务。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2年 2月 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 2月 28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 2月 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3年 2月 27日经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 2月 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则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同意注册过程
2022年 6月 29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 2月 13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注册生效日为 2023年 2月 7日)。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年 7月 13日向上交所报送《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203名,具体包括:66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明确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剔除关联方后发行人前 20名股东(截至 2023年7月 10日)、6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4家证券公司和 19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9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北京银网信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山东同信同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6重庆沐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济南历城控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Jane Street Hong Kong Limited
9Jump Trading Pacific Pte Ltd
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共向 212名投资者特定对象发送《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75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明确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剔除关联方后发行人前 20名股东(截至 2023年 7月 20日)、6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4家证券公司和 19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3年 7月 31日下午 13:00-16:00,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8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了保证金。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及 时、足额 缴纳保证 金是否有效 报价
1重庆沐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72.814,000.00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及 时、足额 缴纳保证 金是否有效 报价
 业(有限合伙)    
2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时间方舟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78.013,00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006,600.00不适用
4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鋆金润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2.003,000.00
5胡培杰70.203,000.00
  70.183,100.00  
  70.173,200.00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593,000.00不适用
  78.894,300.00  
  76.295,900.00  
7济南历城控股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76.8011,000.00
  74.9912,000.00  
8林少雄77.183,800.00
9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86.103,000.00
  78.003,500.00  
  72.004,000.00  
10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6.103,000.00
  78.003,100.00  
  70.173,200.00  
11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6.103,000.00
  78.004,000.00  
  72.005,000.00  
12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纯达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82.803,000.00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75.363,000.00
14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1.013,000.00
15UBS AG82.706,500.00不适用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及 时、足额 缴纳保证 金是否有效 报价
  75.2017,200.00  
  72.5019,400.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75.363,000.00
1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78.803,000.00
1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78.803,000.00
19郭伟松84.503,000.00
  79.0110,000.00  
  70.1814,400.00  
20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77.085,000.00不适用
  76.108,000.00  
  73.1010,000.00  
2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8015,500.00不适用
  78.3822,800.00  
  75.6130,800.00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5.009,600.00
  80.8012,600.00  
  77.0819,700.00  
23何慧清83.705,700.00
24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7.003,000.00
  82.003,700.00  
  77.004,600.00  
2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3111,000.00不适用
  81.0920,500.00  
  77.4029,100.00  
26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1.335,100.00不适用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2.003,000.00
  81.003,400.00  
  77.405,600.00  
28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335,1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采取“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8.80元/股,申购价格在 78.80元/股以上的 14家认购对象全额获配(投资者的申购价格有两档或以上等于或超过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以申购金额最高的一档申购确定其申购数量)。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申购价格均为 78.80元/股,对应的有效申购金额均为 3,000万元,申购价格及申购金额都相同的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申购资料的时间(接收传真时间及现场送达原件时间以律师现场见证为准)优先的原则并在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范围内进行配售,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其拟认购的30,000,000元获得部分配售,获配金额为 28,000,476.80元,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未获得配售。本次发行股数 12,690,355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74.00元,均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01,522204,999,933.60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67,005154,999,994.006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98,984125,999,939.206
4郭伟松1,269,03599,999,958.006
5UBS AG824,87364,999,992.406
6何慧清723,35056,999,980.006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5,68542,999,978.006
8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9,54336,999,988.406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1,47233,999,993.606
10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80,71029,999,948.006
11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80,71029,999,948.006
12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80,71029,999,948.006
13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 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380,71029,999,948.006
14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80,71029,999,948.006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355,33628,000,476.806
合计12,690,355999,999,974.00-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上交所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发行方案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26,105,011股(含本数)。

2023年 4月 2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经发行人于 2023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3年 6月 2日。由于权益分派已于 2023年 6月 2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数由不超过 26,105,01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36,547,015股(含本数)。

万元(含本数),股票数量不超过 14,251,104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100,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70.17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股),且不超过36,547,015股(含本数,为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 121,823,386股的 30%)。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2,690,35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74.0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7月 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70.17元/股。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8.8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比率为 112.3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7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290,674.59元。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8月 4日出具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3]23006680016号),截至 2023年 8月 3日下午 16:00时止,广发证券指定的投资者缴存款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74.00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8月 4日出具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977号),截至2023年 8月 4日止,美迪西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7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290,674.5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2,690,35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972,600,319.59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3年 8月 16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12,690,355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5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01,522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967,005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资本890,667.163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598,984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4)郭伟松

姓名郭伟松
身份证号码350524******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获配数量1,269,035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5)UBS AG

企业名称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824,873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6)何慧清

姓名何慧清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H608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获配数量723,350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45,685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8)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路 18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8Q6JAP8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获配数量469,543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注册资本461,078.763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19382F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 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431,472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0)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号 1648办公
法定代表人刘卓锋
注册资本3,46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8328137X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80,710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1)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号 1648办公
法定代表人刘卓锋
注册资本3,46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8328137X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80,710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2)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号 1648办公
法定代表人刘卓锋
注册资本3,46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8328137X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80,710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3)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 158号 2层 F区 268室
法定代表人薄地阔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5UT2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获配数量380,710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4)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号
法定代表人沈群
注册资本479,771.4843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71576K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房地 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自 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商品批发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投资咨 询服务
获配数量380,710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55,336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我方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需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美迪西
证券代码:688202.SH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5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39,4489.88%24,729,80318.38%
无限售条件股份109,783,93890.12%109,783,93881.62%
股份总数121,823,386100%134,513,7411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2,690,35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 CHUN-LIN CHEN和陈金章。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1陈金章境内自然人15.64%19,056,272-
2陈建煌境内自然人9.88%12,039,44812,039,448
3陈春来境内自然人6.53%7,957,120-
4王国林境内自然人5.25%6,391,611-
5林长青境内自然人4.49%5,473,654-
6陈国兴境内自然人4.00%4,875,154-
7CHUN-LIN CHEN境外自然人3.30%4,018,690-
8MEDICILON INCORPORATED境外法人2.91%3,540,842-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 法人1.73%2,108,013-
10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其他1.60%1,952,635-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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