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奥 特 迅(002227):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奥 特 迅: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晓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云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业务经营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就此做了专门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其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 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 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电力自动化电源(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精准脱贫的基本保障。2023年电网投资将继续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新基建中发挥带动作用,电网建设也将成为工业互联网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 2023年 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3年 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 27.10亿千瓦,同比增长 10.80%,其中核电装机容量为 5,676万千瓦,同比增长 2.20%;2023年1-6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 3,319亿元,同比增长 53.80%。电力自动化电源是输变电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电源建设和电网建设的规模扩大还是技术改造都必须同时伴随电力自动化电源的建设,因此电力自动化电源设备制造企业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电动汽车充电(新能源行业) 在双碳战略的指导下,国内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因此不断推出相关政策鼓励新能源行业继续高质量发展。2023年 7月 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明确要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 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措施》明确要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措施》明确要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支持适宜地区的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 近五年来新能源汽车注册量呈高速增长趋势,带动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据公安部统计,截至 2023年 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 162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 4.90%。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 1259.4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 77.80%。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 312.80辆,同比增长41.60%,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 26.60%。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数据显示,2023年 1-6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 144.20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374.70万辆,桩车增量比为 1:2.6。新能源汽车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因此新能源汽车实际需求增加将会刺激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市场前景广阔。 (3)储能业务(储能行业) 电能是当今使用最广泛的能源,电能质量关系到各行业和人民生活用电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总体效益。电能质量产品不仅在传统的冶金、化工、通信、建筑、低压配电网等产业大量使用,随着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加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大规模使用,直流配电、储能及微网系统的推进和各种新型电子设备的出现,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电能质量问题,这些领域也逐渐成为电能质量产品发展的重点领域,电能质量治理市场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2023年上半年,中国新型储能继续高速发展,根据CNESA 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3上半年项目数量(含规划、建设中和运行项目)850个,是去年同期的2倍多。新增投运规模8.0GW/16.7GWh,超过去年新增规模水平(7.3GW/15.9GWh)。新增投运项目主要集中在6月份,单月投运规模达到3.95GW/8.31GWh,占上半年新增投运总规模的50%。下半年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预计2023年全年新增装机15-20GW。 2、公司的行业地位 (1)电力自动化电源(电力行业) 奥特迅拥有 30年工业大功率充电设备研发、制造、运行经验。始终秉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创行业换代产品”的发展理念,多项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奥特迅一直专注于高端工业电源及应用,如电力自动化电源、核安全级电源、特高压输电用取能电源等,专注于“专、精、特、新”的深耕经营,是电力自动化电源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截至 2023年 6月,累计获授权专利 147项、软件著作权 132项,负责起草 34项、参与起草 43项 IEC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累计实现交付工业电源达 50,000多套,奥特迅交付的变电站充电装置累计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稳坐国网、南网双第一,产品远销五大洲 20多个国家和地区,历经土耳其 7.7级大地震等种种考验,在全球彰显深企品质。 奥特迅一直致力于攻克高精尖技术,在核级应用和重大技术装备领域取得多项成果,成功实现国产替代。作为我国目前唯一具有核安全级资质的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供应商,奥特迅打破完全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国产化,大幅降低了建设成本。公司产品运用于秦山核电、大亚湾核电等全国核电站,还守护着三峡大坝、全国重点机构和各大赛事的用电安全。公司已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IE)设计及制造许可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的配套产品于 2015年通过产品鉴定,并陆续完成了多个项目配套产品的交付及验收,依托“一带一路”深入新的市场疆域。 公司首创将高频开关技术引入直流操作电源,成果广泛应用于三峡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田湾核 电站、南水北调和西电东送等数百个大型国内外水电、变电及核电项目。2021年投产发电的重点工程 ——“乌东德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四个梯级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的第一梯级,是 中国第四座、世界第七座跨入千万千瓦级行列的巨型水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和向家坝电站共 同组成 21世纪标志性的世界最大绿色能源工程基地。其“白鹤滩水电站”是装机规模全球第二、在建规 模全球第一的水电工程。国内单体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如东 800MW海上风电项目;世界 上电压等级最高、输送容量最大、功能最全的柔性直流背靠背工程——渝鄂柔性直流工程;近年来新开 建的核电工程——辽宁徐大堡核电站、浙江三澳核电站、海南昌江核站……在这些重点工程中,都少不 了奥特迅的踪迹。 (2)电动汽车充电(新能源行业) 奥特迅自 2009年起进入电动汽车充电业务领域,作为国内最早研发制造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企业, 始终聚焦电动汽车快充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目前是深圳最大的公共充电运营商,也是全国唯一拥有 成熟的兆瓦级充电堆运行经验的设备供应商。奥特迅早在 2014年即推出了“兼容现在、达济未来”的兆 瓦级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产品,2015年 6月取得了新产品鉴定证书(中电联鉴字【2015】第 38号),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产品性能可靠,技术指标先进,并且矩阵式柔性充电堆的设 计填补了国内空白,总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注:图为矩阵式柔性充电堆——发明专利号(ZL201510124712.9) 奥特迅在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同时,还结合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家和行 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从 2009年开始,先后负责或参与制定了 70余项电动汽 车充电相关标准,是 IEC/TC69/MT5工作组成员,是电动汽车充电标准的制定者和先行者,不断推动并 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在充电时间提升方面,奥特迅是国内最早开展大功率充电技术研究的企业之一,是 国家能源局批准的三家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试点单位之一和四家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示范运营单位之一。 从 2017年 1月奥特迅就作为发起单位参与了中国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预研工作组,于 2018年底在全国 率先建成了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试点。每套兆瓦级系统均可升级配置两台 600kW大功率液冷充电终端。 奥特迅作为拥有 8年以上的兆瓦级充电堆运行经验的设备供应商,同时也是国内兆瓦级充电堆系统应用 案例规模最大的。奥特迅的 600kW大功率液冷充电接口具备两个接口标准(GB接口及 ChaoJi接口), 是全国唯一及首创,已在国内 10个城市上线使用。奥特迅作为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直流电源装置标委会成员单位、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参 与了国家 863项目和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等可研项目,有力地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 注:图为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示范站 (3)储能业务(储能行业) 该业务包括电能质量治理和储能业务。 奥特迅自 2010年开始研究储能产品,是国内最早推出储能产品的厂家之一。积累的技术和产品有: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池 PACK集成(PACK产线正在规划中)、储能系统集成等。公司研制的功率范围覆盖 30kW ~ 3.4MW的储能变流器(PCS),可并网、离网运行,并可多台设备并联组成更大功率的系统,广泛应用于智能微网和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各个环节的储能系统。 子公司西安奥特迅从 2011年起进入电能质量设备领域,以电能质量产品为基础,依托在电力电 子功率变换和控制领域的雄厚研发实力,积极拓展特种电源产品、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电力电子变 压器、微电网等相关领域的业务。 经过多年研发与技术储备,已完成包括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高低压 SVG、APF、电容补偿柜、配电台区电能质量优化装置、铁路功率融通装置等完善的产品系列,可广泛应用于变电站、发电厂、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化铁道、楼宇、企业等多种领域。其中,高压取能电源已交付国内多个重大工程使用,累计已为多个重大柔直工程提供 2万余套换流阀取能电源,至今一直安全运行在国内各重大工程中。 级最高、容量最大、功能最全的柔直背靠背工程。工程于 2019年 6月投运,是国家电网公司首个商业 运行的柔直输电工程。 2018年奥特迅完成张北柔直工程的高压取能电源交付。该工程是世界首个柔性直流电网工程, 也是当时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输送容量最大的柔直工程。工程于 2020年 6月投运,是国家电网服务 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重大工程。 2020年奥特迅完成如东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的高压取能电源交付。该工程是世界在建的电压 等级最高的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是亚洲首个柔直海上输电工程。工程于 2021年 12月投运,标志 着我国成功打破了国外对远海风电经柔性直流送出的技术垄断。 在铁路功率融通装置设计上,奥特迅构建的安全高效牵引供电系统成为行业的先行者。公司研制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 27.5KV/5MVA多重化并联型大功率铁路功率融通装置已在铁路现场挂网,成为国内第二套正式投运的重载铁路功率融通装置,并已经持续、稳定运行了 5年,大大提高了所在区间段的铁路运力;以小体积、低功耗、低噪音 mini型 25A模块为核心的配电台区电能质量优化装置在供电局台区运行稳定,治理效果显著。基于扎实的电力电子技术,解决了复杂工况下电力电子装置运行的稳定性等诸多行业难点问题,消除了之前频繁出现的过负荷报警等现象,有效提升铁路运力 15%以上,降低铁路能耗 4%以上,在轨道交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为我国建设智能电网、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受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及国内能源转型的影响,传统火电项目投资审批受到限制,其他业务多点突破;继续推进了与国网、南网、三峡集团、中核、中国电建、国内大型发电集团等企业的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山东、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海南、北京、重庆等地均有项目中标,如中标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扩建项目、中核田湾核电等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推广新产品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公司强化订单风险控制,采用多项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持续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截至2023年6月,公司已在深圳、上海、广州、成都、东莞、福州、厦门、佛山、肇庆、南宁、乌兰察布等城市的集约式公共超充站上线液冷超充系统63套,依托兆瓦级柔性充电堆天然的优势,轻松将充电接口的最大输出功率提升到了600kW(1000V/600A),同时兼容ChaoJi和GB2015+双充电接口,实现充电5分钟续航400公里,并曾与奥迪、比亚迪、戴姆勒、东风、北汽、埃安、日产、保时捷等多个车企实现了大功率充电的实车调试,已在深圳建成了规模最大的电动汽车超充网络。 备注:图为兼容 ChaoJi和 GB2015+双充电接口的大功率充电终端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区域性经济发展的差异化,分梯度、有序的进行投资与建设。公司充分发挥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示范站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像加油站一样“安全、便利、高效、兼容”的充电网络形成,构筑良好的电动汽车充电生态,引领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的发展,同时以更高的充电功率、更快的充电速度、更高的运营效率和更低的充电成本,给电动车主以良好的充电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态势较优地区积极开拓,布局产品,形成产品使用效应,区域联合效应,打造品牌影响力。拓展及搭建了多个营销团队,继续开拓西南、西北、华东、华南等区域的销售及投建市场,开发战略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与深圳供电局开展虚拟电厂对接试验。奥特迅的每一座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都将作为一座虚拟电厂,成为城市的一个智慧能源节点,通过迅充网云平台,可统一管理进站的充电车辆,实现城市级规模的负荷侧可调资源,参与电网削峰填谷、调频、调压,为电网提供灵活的调节手段,与电网良好的互动,支撑电网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为我国建设智能电网、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100kW/200kWh液冷储能系统的研制,完成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 27.5kV 5MVA液冷型铁路功率融通装置的研制,并展开了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集成及关键设备的研发,为积极拓展储能及微网领域业务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持续创新优势 奥特迅秉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创行业换代产品”之理念,以创新作为企业的发展动力,奥特迅研发的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系统、核安全级直流电源系统及电动汽车矩阵式柔性充电堆、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等多项产品均填补了国内空白,极大地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奥特迅同时建立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取得了大量国内领先的研究成果,参与了大量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奥特迅以建成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引擎,整合“系统实验室”、“电源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环境实验室”、“深圳市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通实验室”五大工程实验室的资源,加强新一代智能化电源、电动汽车充电、电能质量、储能及智能微网关键设备研发,精确识别并积极引领用户需求,按照“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规划一代”进行新产品布局,积极探索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模式等新模式。同时积极开展与高校、研究机构及企业的协同研发,带动产业链的全面发展,不断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不断推动技术向产品、产品向市场的转移;公司的研发策略不但可以适度保持行业技术的先进性,而且能将用户的要求快速转化为产品,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在电力电子功率变换和控制领域拥有雄厚研发实力,并成功应用于电能质量监测及治理、储能及特种电源领域。 2020年 6月,国家电网联合中电联、日本 CHAdeMO协议会、日本东京电力共同发布《电动汽车ChaoJi传导充电技术白皮书》,全面阐述 ChaoJi充电系统设计思路、通信协议及连接组件技术方案,启动中国国家标准制定、修订与 ChaoJi产业发展路线研究,标志着新一代充电技术迈向标准制定和产业应用新阶段。ChaoJi充电技术自 2016年起由国家电网主导研究,目前已形成完整快捷、安全兼容、经济高效的充电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支持高达 500千瓦的充电功率,可实现充电 5分钟续航 400公里的快速充电目标。 2、标准制定优势 奥特迅十分重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多项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并引领行业发展。公司负责起草了 34项、参与起草了 43项 IEC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奥特迅正在参与制修订的标准包括:IEC61851-23: 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 - Part 23 DC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NB/T XXXXX 电动汽车大功率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NB/T XXXXX 电动汽车大功率非车载充电机检验试验规范、GB/T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的通信协议、GB/T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 1部分通用要求等。 3、产品优势 奥特迅持续聚焦于新一代电力自动化电源、电动汽车充电和电能质量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先后成功研制了多项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引领了行业发展,如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微机控制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核电站 1E级高频开关电源及配电柜、电动汽车矩阵式柔性充电堆、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等。奥特迅研制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 27.5kV大功率铁路功率融通装置已在铁路现场持续稳定运行 5年。奥特迅研制和生产的高压取能电源已应用于渝鄂柔直背靠背联网工程、张北柔性直流输电工程、如东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工程等多个柔性直流输电领域国家重大工程。2022年 1月,公司研制的“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产品进行了技术鉴定,取得了新产品技术鉴定证书,该产品是在不改变现有电力用直流电源系统的主接线方式、运行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引入蓄电池分组管理技术和充电模块高、低电压穿越技术,有效地提高了直流电源系统的智能化程度和供电可靠性。在核安全级电源方面,奥特迅是国内唯一拥有核安全级高频开关直流电源供货资质的企业,公司的核安全级电源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大亚湾、田湾、岭澳等核电站。 奥特迅在 2014年推出的兼容现在、达济未来的专利产品——矩阵式柔性充电堆(奥堆),具有“功率融合 动态分配”特点,其将充电站所有功率融合在一起,能自动适应不同车型和同一车型在不同充电阶段的差异化充电需求,大幅提升充电设备利用率,并能解决随着电池技术不断进步带来的超大功率充电需求,可避免充电设施因充电平均功率的上升而重复撤建。中电联团体标准 T/CEC 365-2020《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已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告于 2020年 10月 1日开始实施。奥堆的主要竞争优势在于:1、充电堆实际融合功率超过了 1MW(兆瓦),能够达到更好的运行效果;2、一百多套充电堆产 品已经在现场长期稳定运行,验证了充电堆产品的技术成熟度;3、已经建成了基于充电堆技术的大功 率充电试点,单充电口最大输出功率达到了 600kW。 备注:图为兆瓦级奥堆 4. 品牌和质量优势 业内领先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为公司产品赢得了良好口碑。奥特迅已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奥特迅”已成为行业知名品牌,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微机控制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是填补国内空白产品,在我国 500kV及以上变电站、大型发电厂、三峡工程等高端市场已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全国首个特高压 1000kV变电站(国家电网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示范工程)、全国首个特高压 750kV变电站(青海官亭变电站)均采用了该产品。公司产品交付的变电站充电装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网、南网第一。“奥特迅”已成为行业主导品牌。“奥特迅”的品牌优势,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品质控制方面,公司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建立了完善的中试、老化及试验验证体系,具有较强的产品性能及可靠性验证能力,是产品质量保障的重要方面。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为办理兴业银行项目贷款,公司将奥特迅工业园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宗土地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工业区(邦凯路与汇业路交汇处南侧),面积 29,206.83 平方米,使用年限 50年。 截至报告期末,该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6,108,057.53 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因土地使用权抵押导致地上建筑物资产受限,截止本报告期末涉及金额 387,267,726.71 元,其中在建工程 296,646,463.46 元,固定资产 90,621,263.25 元。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为扶持南山区优质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合作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以五项专利权质押担保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五项专利分别是矩阵式柔性充电堆及动态分配功率的充电方法(专利号:201510124712.9)、一种直流电源系统(专利号: 201720728029.0)、具有宽输入电压范围的电路、高频开关电源(专利号:201821065989.4)、一种电池相对健康状况的判断方法及电池组供电系统(专利号:ZL201710147184.8)、蓄电池组在线维护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202010101042.X)。截至报告期末,五项专利权账面价值为 721,236.63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5号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截止报告期末银行保函保证金为 310,194.19 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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