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菱电电控(688667):菱电电控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8:53:09 中财网
原标题:菱电电控:菱电电控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7 公司简称:菱电电控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科创板菱电电控688667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龚本新刘文娟
电话027-81822580027-81822580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 特8号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 特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970,607,993.491,919,460,402.90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61,115,609.731,518,456,613.692.8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71,997,189.73360,663,426.773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94,791.6958,517,151.23-4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748,140.8842,747,874.10-53.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365,222.231,671,795.66-4,428.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84.03减少2.0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1.13-47.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1.11-47.7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6.1823.73减少7.55个百分点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60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王和平境内自然人25.8613,397,36913,397,36913,397,369 
龚本和境内自然人23.7712,313,57912,313,57912,313,57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灵 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其他5.222,706,0002,706,0002,706,000 
吴章华境内自然人5.222,703,47400 
谭纯境内自然人3.131,621,9690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 组合其他2.321,200,02100 
北京禹源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31679,85000 
余俊法境内自然人1.02526,78900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 北)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0.97502,06300 
王姣英境内自然人0.8946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王和平与龚本和为一致行动人;王和平为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灵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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