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聚力文化(002247):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8:58:02 中财网

原标题:聚力文化:2023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 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炳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锡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锡琦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关于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天津点我、美生元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损失 3.97亿元。公司目前的资金不足以偿还支付本案所涉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需要支付的款项,如后期北京腾讯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可能面临主要经营资产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公司及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公司财务体系和年度审计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每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均可证明公司财产独立性。公司为证明与美生元之间的款项往来清晰、独立,已向法院提交了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银行流水、会计原始凭证等,足以证明公司与美生元之间不存在财产混同、人格混同。且公司前期为支持美生元发展向其提供了大量资金和担保支持,公司自身已承担了巨额的资金损失,并不存在损害美生元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北京腾讯案件的二审判决并未纠正一审判决的错误逻辑,且将有损公司和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期间不影响该判决的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对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了陈述,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聚力文化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帝龙新材料、帝龙新材料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临沂帝龙、临沂帝龙公司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为帝龙新材料全资子公司
海宁帝龙、海宁帝龙公司海宁帝龙永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帝龙新材料全资子公司
北京帝龙文化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 6月 18日起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美生元、苏州美生元公司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帝龙全资子公司
天津点我、天津点我公司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美生元全资子公司
苏州齐思妙想苏州齐思妙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美生元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聚力文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Zhejiang Juli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Juli Cultur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炳毅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魏晓静胡宇霆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工业 区环南路 1958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工业 区环南路 1958号
电话057163818733057163818733
传真05716381860305716381860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35,671,352.97473,268,539.14-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53,355,309.2322,153,622.76-1,69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28,409,132.0418,877,019.9650.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261,398.31-36,411,318.500.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0.03-1,5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20.03-1,5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62%3.17%-65.7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04,163,169.821,058,966,421.94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87,564,634.44740,919,943.67-47.6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977,259.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981,994.4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382,121,101.16根据腾讯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按 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相关损失, 并冲回前期预估的风险代理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0,867.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499,239.95 
减:所得税影响额394,222.04 
合计-381,764,441.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中高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三聚氰胺装饰纸(印刷装饰纸和浸渍纸)、高性能装饰板(装饰纸饰面板)、PVC装饰材料(PVC家具膜和 PVC地板膜)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地板、家具、橱卫、门业、装饰装潢等领域并能满足客户同一领域不同材质、不同环境的建筑装潢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公司所需大宗原材料根据经营情况实际的需求进行采购,临时用料和特殊用途的物资按照实际需求采购。各下属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由新材料业务总公司直接参与,统一进行投标、议价。由于客户需求的个性化,生产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公司产品的生产模式基本为“以销定产”方式。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装饰纸、PVC装饰材料采用直销模式,高性能装饰板产品针对不同销售对象,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大部分产品针对下游生产厂商,采用直销模式;少量针对终端消费市场,一般采用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装饰纸细分产业的龙头企业,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品牌影响力、设计研发能力、产品品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被评为国家林业龙头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同时公司装饰纸系列产品被浙江省经信厅列为“浙江制造精品”。建筑装饰贴面材料是建筑装饰行业的细分行业,房地产、家具、木门、地板、厨柜等行业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上游原纸、三聚氰胺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也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建筑装饰贴面材料行业在经过前期多年快速增长后,逐步进入到成熟期。目前,建筑装饰贴面材料行业集中度偏低,未来行业整合、优胜劣汰会加速,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是未来最可能的发展趋势。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追求舒适感、美感同时对住宅装修在设计创意、智能化、现代化上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档次、个性化装饰需求占比会逐步扩大;根据《“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低碳、绿色、环保、高性能也是装饰装修材料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7月 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适应中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随着房地产政策和刺激居民消费政策的不断出台,未来有可能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是装饰纸细分产业的龙头企业,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未来将努力抓住产业整合与集中的大趋势,不断夯实产业龙头地位,持续提升经营业绩。

2023年上半年,公司订单量下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量减少,各产品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567.14万元,较 2022年同期下降 7.94%。2023年上半年,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较 2022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公司采取的降本增效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使得毛利率同比上升 3.8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40.91万元,较 2022年上半年增长 50.50%。由于公司根据北京腾讯诉讼案件二审判决、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损失 39,721.54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5,335.53万元。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装饰纸细分产业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在品牌、技术、装备、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

(一)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长期以来将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市场认可度高;近年来,随着“TOP”等高端系列产品的持续推广,公司中高端产品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的装饰纸系列产品被浙江省经信厅列为“浙江制造精品”。

(二)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研发团队,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每年充足的研发投入确保公司持续拥有核心技术,公司的设计能力、技术工艺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均居领先地位,为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对生产线和质量检测设备进行持续更新和完善、生产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一直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品质及稳定性不断提升。

(四)公司设立行政、人资、财务、品质、研发、供应链、营销、审计等八大职能中心,持续强化各业务模块专业技能,不断优化管理和运营的水平,为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的稳定。

(五)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沉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各相关业务中心联合联动,从订单签订、合同履行、回款管理等各环节强化监查及管控,保障了公司合同履约效率,确保公司销售回款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自公司上市以来从未出现过亏损,已保持了多年的稳定经营。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435,671,352.97473,268,539.14-7.94%主要原因系本期市场需求减少,订单量下 降所致。
营业成本340,667,940.41388,346,322.18-12.2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入下降及原材料成本下 降导致营业成本相应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14,972,635.5713,349,393.6012.16%主要原因系公司拓展市场引起展览费和差 旅费开支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20,487,839.5134,102,759.22-39.92%主要原因系冲回前期预估的风险代理费所 致。
财务费用-4,411,621.80-960,349.22-359.38%主要原因系本年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880,352.63-3,350,285.2673.72%主要原因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冲销额减 少所致。
研发投入18,043,436.8918,419,389.87-2.04%无重大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6,261,398.31-36,411,318.500.41%无重大变化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719,376.10133,721,352.95-100.5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 金额较大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35,956,832.1498,150,964.00-136.63%主要原因系是随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变动所致。
税金及附加4,641,220.453,559,456.2230.39%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土地使用税享受优惠 政策所致。
投资收益 2,277,608.34-100.00%主要原因系本年未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886,123.38-71,986.561,330.96%主要原因系本年专用设备处置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553,684.64388,697.5042.45%主要原因系应付不付款转营业外收入所 致。
营业外支出397,387,121.3264,569.48615,341.11%主要原因系根据腾讯案件的二审判决结 果,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相关损失所 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5,335.53万元,较 2022年上半年下降 1,695.02%。主要是根据
广东高院关于北京腾讯诉讼案件二审终审判决,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损失 39,721.54万元所致。2023年上半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40.91万元,较 2022年上半年增长 50.50%。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435,671,352.97100%473,268,539.14100%-7.94%
分行业     
建材行业435,671,352.97100.00%473,268,539.14100.00%-7.94%
分产品     
装饰纸205,424,364.3747.15%218,277,845.0346.12%-5.89%
浸渍纸101,667,214.9323.34%110,816,888.3623.42%-8.26%
PVC装饰材料62,326,493.5114.31%67,583,865.4814.28%-7.78%
装饰纸饰面板61,586,526.5814.14%70,004,026.7214.79%-12.02%
其他业务收入4,666,753.581.06%6,585,913.551.39%-29.14%
分地区     
内销357,878,967.3482.14%396,727,985.3983.83%-9.79%
外销77,792,385.6317.86%76,540,553.7516.17%1.64%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建材行业435,671,352.97340,667,940.4121.81%-7.94%-12.28%3.87%
分产品      
装饰纸205,424,364.37149,118,989.0127.41%-5.89%-11.69%4.77%
浸渍纸101,667,214.9385,605,016.4215.80%-8.26%-12.04%3.63%
PVC装饰材料62,326,493.5146,991,887.5724.60%-7.78%-15.54%6.93%
装饰纸饰面板61,586,526.5857,663,714.466.37%-12.02%-8.74%-3.37%
分地区      
内销357,878,967.34283,625,328.8520.75%-9.79%-13.04%2.96%
外销77,792,385.6357,042,611.5626.67%1.64%-8.29%7.9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外收入553,684.64-0.16%应付未付款转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397,387,121.32-112.18%根据腾讯案件的二审判决结 果,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 认相关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8,019,708.082.26%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坏账随资产变化而变化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 例金额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351,953,880.1931.88%386,005,672.3536.45%-4.5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 减少及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继续 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导 致收到的货款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210,650,529.8819.08%91,112,074.468.60%10.48%主要原因系公司按惯例于年末 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催收清 理,年初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继 续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所 致。
存货102,580,005.599.29%105,646,792.499.98%-0.69%无重大变化。
投资性房地产32,573,121.032.95%27,239,928.932.57%0.38%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临沂厂房 出租所致。
固定资产281,867,950.3025.53%295,653,408.6527.92%-2.39%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10,534,342.540.95%6,487,182.750.61%0.34%主要原因是本期帝龙新材料公 司投建光伏发电项目所致。
合同负债6,150,482.650.56%5,565,014.820.53%0.03%无重大变化。
其他应付款424,250,407.8938.42%34,241,013.213.23%35.19%主要原因是根据腾讯案件的二 审判决结果及宁夏高院的二审 判决结果,按照会计准则的规 定确认相关损失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6,338,029.06银行存款被冻结 571,076.41元,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5,766,952.65元,使用受限。
固定资产87,960,092.46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34,039,514.49抵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13,074,138.95抵押担保
合计161,411,774.96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名称公 司 类 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帝龙 新材 料子 公 司三聚氰胺装饰 纸、高性能装 饰板、装饰材 料印花的生 产、销售等60,000,000.001,409,131,746.231,112,837,094.28435,671,352.9735,915,986.1937,178,342.9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帝龙新材料主要经营建筑装饰贴面材料。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诉讼风险
(1)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天津点我、美生元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 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截至2023年 6月 30日的损失 3.97亿元。公司目前的资金不足以偿还支付本案所涉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需要支付的款项,如后期北京腾讯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可能面临主要经营资产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公司及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公司财务体系和年度审计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每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均可证明公司财产独立性。公司为证明与美生元之间的款项往来清晰、独立,已向法院提交了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银行流水、会计原始凭证等,足以证明公司与美生元之间不存在财产混同、人格混同。且公司前期为支持美生元发展向其提供了大量资金和担保支持,公司自身已承担了巨额的资金损失,并不存在损害美生元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二审判决的理由特别是公司与美生元构成混同、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说理显然过于简略,其理由也不能成立,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针对一审判决关于公司未提供原始记账凭证的理由,公司提交了相关年度的财务凭证、交易文件等资料并在庭后与北京腾讯进行原件核对,北京腾讯也发表了质证意见。这些证据足以反映相关各公司特别是聚力文化经营与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对此,二审判决也认定“公司的财务制度规范”。

②针对一审判决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与 2019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公司不但向二审法官解释了所谓保留意见是针对游戏业务收入与利润的确认事宜,与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混同毫无关系,而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美生元、天津点我的财务独立性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有鉴于此,二审判决未再坚持将审计报告保留意见问题作为其二审理由。

③公司存在拆借和往来挂账,这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正常且普遍现象,更何况公司已充分举证和说明往来款不但记账而且正常计息、付息,这显然不应再成为认定财务混同的事实依据。

④关联公司之间代付、代垫房租水电等费用、代发工资等,以及相关人员在关联公司之间交叉任职,这也属于关联公司之间的常规做法。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也不应据此就认为公司之间构成了人格混同。

⑤公司委托相关领域权威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经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书》。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书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代理律师认为公司与美生元之间不构成财产混同。
⑥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人格混同案件中,对于一人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一人公司需自己证明不存在混同,但北京腾讯作为提出主张的一方,也需要承担基本的初始证明责任。我们认为,本案中北京腾讯连最基本的初始举证标准都没有达到,法院却反过来对公司提出苛刻的举证要求,也构成举证责任分配不当。

综上,公司及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北京腾讯案件的二审判决并未纠正一审判决的错误逻辑, 且将有损公司和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期间不影响该判决的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2023年 2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原告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导致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尚未做出判决。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对本案进行会计处理;本案及后期可能新增的同类诉讼需要计提预计负债,将相应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及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妥善处理本案及同类诉讼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地板、家具、橱卫、门业、建筑工程等装饰装潢领域,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国家行业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建筑装饰行业与政府的投资力度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房地产行业调整等将影响到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进而影响收入和盈利能力的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相关行业政策的变化情况,努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纸、三聚氰胺等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的显著变化将加大公司存货管理、采购管理及成本控制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经营和盈利的稳定。公司将持续提升综合实力,努力保持行业龙头地位,通过与上下游建立和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努力保持经营和盈利稳定。

4、市场竞争的风险
装饰纸行业部分产品投资起点不高、同质化竞争明显,市场竞争激烈。装饰纸行业集中度偏低,未来行业整合、优胜劣汰会加速。公司将以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改投入、管理提升等夯实内功为基础,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在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过程中努力增大存量市场份额;努力提升市场敏感度和机制灵活度,通过准确判断和把握行业、产品的发展方向,抢占个性化定制和住宅精装修带来的增量市场。

5、国际形势变化对产品出口影响的风险
前期受国外疫情等影响,汇率变化、海运费上涨等对公司出口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了影响。当前国际形势不稳定因素增多,出口业务风险加大,公司将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关注形势变化情况,谨慎决策,做好风险应对。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 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28.67%2023年 05月 09日2023年 05月 10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2023-013)刊登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魏晓静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2023年 07月 31日公司董事会聘任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环保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收集新出台的
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合规性评价转化,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始终合法合规。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等相关
标准要求,建设了完善的“三废”处理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力争将生产经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有项目均进行环境评价并通过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新
版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实行重点管理。

帝龙新材料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 自 2020年 8月 25日 至 至 2025年 8月 24日止 ; 临沂帝龙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 2022年 5月 18日至 2027年 5月 17日 ; 海宁帝龙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 2023年 7月 24日至 2028年 7月 23日。



公司或 子公司 名称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种类主要污染 物及特征 污染物的 名称排放方 式排放 口数 量排放口分 布情况排放浓度/强 度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排放总 量核定的排放 总量超标 排放 情况
帝龙新 材料废水、 废气非甲烷总 烃、甲 醛、颗粒 物、二氧 化硫、氮 氧化物、 化学需氧 量、氨氮废水经 污水站 处理后 纳管排 放;废 气收集 处理后 进排气 筒高空 达标排 放13装饰纸 5 个、浸胶 3个、包 覆纸 1 个、饰面 板 2个、 锅炉 1 个、废水 排放口 1 个化学需氧量 100mg/L、 氨氮 8mg/L、二 氧化硫 20 mg/Nm3、氮 氧化物 35mg/Nm3、 非甲烷总烃 25mg/Nm3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3271- 2014;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小于核 定的排 放总量化学需氧量 2.094t/a,氨 氮 0.102t/a, 二氧化硫 0.399t/a,氮 氧化物 0.997t/a、 VOCs31.11t/a
临沂帝 龙废气非甲烷总 烃、甲 醛、颗粒 物、化学 需氧量、废气经 处理后 经 15 米排气 筒高空4浸渍纸 2 个、制胶 1个、装 饰纸 1个氧化硫 4.8mg/m3、 氮氧化物 70mg/m3、 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37/2801.4- 2017、 GB16297-1996小于核 定的排 放总量二氧化硫 5.107t/a,氮 氧化物 6.12t/a, VOCs33t/a
  氨氮达标排 放  12.71mg/m3    
海宁帝 龙生活废 水、废 气非甲烷总 烃、丁 酮、丙 酮、乙酸 乙酯、乙 酸丁酯、 化学需氧 量、氨氮生活废 水经隔 油池和 化粪池 处理后 纳管排 放;废 气收集 处理后 进排气 筒高空 达标排 放4印刷工艺 2个、贴 合工艺 1 个、生活 污水排放 口 1个化学需氧量 50mg/L、氨 氮 5mg/L、 非甲烷总烃 30.3mg/Nm3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3271- 2014;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小于核 定的排 放总量废水量、 3720t/a,化 学需氧量、 0.184t/a,氨 氮、 0.0184t/a,非 甲烷总烃、 1.02t/a, VOCs 45t/a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设立行政中心环安部,由部门经理统一负责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建立二级污水处理站,经过化学沉淀和生化处理,达标纳管排放;车间废气科学收集,集中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利用生物法喷淋和 RCO处理工艺
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并安装废气在线监控,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废气排放情况。同时公司制定了完善环保安全
管理和考核制度,各污染防治设施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巡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安全相关台账。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部门登记备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中和工作意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公司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新建 4.2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 2023年 7
月全面竣工。该项目是利用公司现有厂内建筑物屋顶建设的清洁能源光伏发电项目,既节省土地资源、又利用太阳能资
源,有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推广也有较好的引导作用。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工作,实施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清洁管理,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
山银山”理念,持续完善环保管理体制并加强监督考核,认真贯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坚持通过清洁生产等项目做
到持续节能减排,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做
出积极贡献。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缴纳了环保税。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与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照要求
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完成后,2023年 7月公司光伏发电合计375,257度,其中公司自用 279,962度,余电上网 95,295度。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做到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积极创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

(1)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按照监管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关于北京腾讯起诉公司、美生元及天津点我合同纠纷一案, 广
东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认为广东高院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且将有损公司和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怀员工,重视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才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之一,尊重和依法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公司不断改进人事管
理制度,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竞争机
制,选择符合岗位胜任条件、具备实干精神的各层次人才,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进行人才培育,通过
持续的内外部结合的方式开展员工发展与深造计划,提升员工素质、能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增加企业凝聚力。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关注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持续改善员工工
作环境。公司在员工通勤、住宿、用餐等方面努力为员工提供便利,根据企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持续提升员工的
满意度。公司关注员工生活,在员工遇到困难之际会及时提供帮助,公司工会定期慰问员工及家属,让员工感受到集体
的关怀和温暖,共同构建和谐企业氛围。

(3)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权益保护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
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客户和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公司与供应
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了公司平稳、可持续发展。

(4)环境保护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清洁管理,努力实现绿色发展,不断完善环保制度并
加强监督考核,认真贯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深入贯彻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环境和谐的发展理念。报告期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中和工作意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的目标,公司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新建 4.2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 2023年 7月全面竣工。该项目
是利用公司现有厂内建筑物屋顶建设的清洁能源光伏发电项目,既节省土地资源、又利用太阳能资源,有助于经济可持
续发展,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推广也有较好的引导作用。

(5)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严格履行纳税人义务,依法合规纳税。公司与注册地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队保持着持续的沟通互动,努力
创造良好的公共关系。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创造条件为社会残疾人士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公司坚持每年向慈
善机构进行捐赠,为社会慈善事业做出贡献。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 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余海峰、苏 州聚力互盈 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火凤天 翔科技(北 京)有限公 司股份限售 承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 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 锁定期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解除限售:①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 36个月;②上市 公司委托的审计机构在盈利 预测补偿期满后就标的公司 出具减值测试专项报告;③ 按《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相关 利润补偿义务(如有)。2015年 12月 18 日 余海峰尚未完成利润补 偿义务,其持有的 116,436,363股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已被司法拍 卖并完成过户。苏州聚 力互盈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尚未完成 利润补偿义务,其所持 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尚未解除限售。火凤天 翔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尚未完成利润补偿义 务,其持有的全部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已被司法 拍卖并完成过户。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余海峰、苏 州聚力互盈 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火凤天 翔科技(北 京)有限公 司、天津乐 橙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业绩承诺 及补偿安 排美生元在 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美生元因股份支 付而产生的损益[包括:A. 美生元已实施管理层激励确 认的股份支付费用;B.美生 元对火凤天翔、杭州哲信的 股份支付处理产生的无形资 产摊销,即利润补偿期间每 年摊销金额 433.33万元])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8,000万 元、人民币 32,000万元、人 民币 46,800万元。如未能完 成,需按《现金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履行相 关利润补偿义务。2015年 12月 18 日 超期未履行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公司股东浙 江帝龙控股 有限公司、 姜飞雄、姜 祖功、姜丽 琴避免同业 竞争方面 的承诺公司股东浙江帝龙控股有限 公司、姜飞雄、姜祖功、姜 丽琴在公司上市前签署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2007年 10月 25 日 正常履行中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姜超阳;姜 飞雄;姜丽 琴;姜筱 雯;姜祖 功;浙江帝 龙控股有限 公司股东一致 行动承诺公司股东姜飞雄、姜祖功、 姜丽琴、姜筱雯、姜超阳及 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签署 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2016年 05月 12 日2018年 05月 12 日承诺到期,根据相关规 定,目前姜飞雄、卜静 静、姜祖功、姜丽琴、 姜筱雯及帝龙控股仍互 为一致行动人。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 计划余海峰、天津乐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力互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聚力互盈")、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情况,公司在 2021年年度 报告中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余海峰、天津乐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聚力互盈、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1.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聚力文化公司应承担
26,413.05万元本金及违约金。年审会计师无法获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故对聚力文化公司 2020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截至 2022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仍在审理中,年审会计师仍然无法获知该事
项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东高院(2021)粤民终 312号《民事判决书》,广东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损失 3.97亿元。公司认为广东高
院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且将有损公司和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涉案金额 (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 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北京腾讯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起诉 公司、美生元及 天津点我合同纠 纷一案26,413.05公司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计提损 失。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已 出具二审判 决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 26,103.25万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 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聚力文化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判决维持 原判。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损失 3.97亿元。已出具二审 判决,目前 尚未执行。2023年 06月 17日《关于收到诉讼事项二审 (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2023-014)刊登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石嘴山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川分 行起诉苏州齐思 妙想及公司、余 海峰金融借款纠 纷一案3,000自 2020年 6月 18 日起,公司不再将 北京帝龙文化纳入 合并范围,并根据 估计的可能承担的 损失、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计提 了预计负债。宁夏回族自 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已做 出二审判 决。一审判决苏州齐思妙想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石嘴山银行银川分 行借款本金 3000万元及利息;聚力 文化、余海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聚力文化、余海峰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苏州齐思妙想信 息追偿;驳回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的 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已出具二审 判决,目前 尚未执行。2022年 07月 06日《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告》(2022-022)刊登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80.09已开庭尚未出具一审判决暂无2023年 02月 03日《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3-002)刊登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聚力文化仲裁案件2,183.53已出具仲裁结果裁决对方向公司支付 1941.02万元及违约金、律 师费、利息。尚未执行到款项。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 象名称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担保额 度实际发 生日期实际担 保金额担保类 型担保物 (如 有)反担保 情况 (如 有)担保期是否 履行 完毕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苏州齐 思妙想2019年 06月 25 日3,0002019年 06月 26 日3,000连带责 任担保  自主合同项 下的借款期 限届满或借 款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 两年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A3)3,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 担保余额合计 (A4)4,069.83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 额度合计 (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 (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3,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 (A4+B4+C4)4,069.83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 资产的比例10.50%         
其中: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4,069.83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4,069.83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 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的情况说明(如有)公司前期将为苏州齐思妙想提供的担保作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进行披露。 自 2020年 6月 18日起,公司不再将北京帝龙文化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将为 苏州齐思妙想提供的担保转为公司对外担保进行披露,并根据估计的可能承 担的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失。         
3、委托理财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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