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9:46:50 中财网
原标题: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3-56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727,289,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3%;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89,4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1.05%。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2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09,9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3.5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589,4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1.0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210,579,441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8.2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 为控 股股 东本次质押股数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补充 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 融资 资金 用途
深圳市东 阳光实业 发展有限 公司30,000,000股2023年8 月16日办理完股票 解除质押登 记之日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4.12%1.00%用于 生产 经营
宜昌东阳 光药业股 份有限公 司9,700,000股2023年8 月17日办理完股票 解除质押登 记之日华建国际 实业(深 圳)有限 公司1.78%0.32%用于 生产 经营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已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未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未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深圳市东阳 光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727,289,88924.13559,498,354589,498,35481.0519.560000
宜昌东阳光 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545,023,35018.08500,200,000509,900,00093.5616.920000
乳源阳之光 铝业发展有 限公司128,058,8194.2546,181,08746,181,08736.061.530000
乳源瑶族自 治县东阳光 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91,049,1603.0265,000,00065,000,00071.392.160000
深圳纽富斯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纽 富斯雪宝3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55,605,0001.84000.000.000000
合计1,547,026,21851.331,170,879,4411,210,579,44178.2540.17000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
13,127.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8.05%,占公司总股本的4.36%,对应融资余额182,8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6,336.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9.96%,占公司总股本的12.06%,对应融资余额439,700.00万元。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宜昌东阳光药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0,24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7.14%,占公司总股本的6.72%,对应融资余额267,760.78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 31,52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7.83%,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对应融资余额418,054.3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东阳光药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东阳光药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东阳光药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东阳光药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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