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透景生命(30064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06月30日违规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的价格客观,交易条件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方华 Yu Wei 赵家祥 2023年0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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