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万辰生物(30097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9日 02:19:35 中财网
原标题:万辰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2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冬娜王宇宁 
电话0596-63128890596-6312889 
办公地址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2,216,503,276.92201,518,676.94201,518,676.9499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73,213.731,775,439.711,775,439.71-41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8,765,631.65-7,270,402.86-7,270,402.86-20.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241,565.3930,078,204.1530,078,204.15-134.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630.01160.0116-412.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630.01160.0116-412.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4%0.27%0.27%-1.1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119,220,041.231,189,244,509.351,201,148,068.587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01,982,433.11668,183,074.98668,153,938.515.0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第三条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准则。

(一)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
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
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新旧衔接。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
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
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3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未调整2022年、2021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变更对
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11,903,559.23 
递延所得税负债11,930,321.49 
未分配利润-29,136.47 
少数股东权益2,374.21 
所得税费用26,762.26 
少数股东损益2,374.2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7,514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 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6.68%40,949,00040,949,000  
漳州金万辰投资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9.50%29,935,00029,935,000  
王泽宁境内自然人5.08%7,800,0007,8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邮核 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2.80%4,300,000   
朱梦星境内自然人1.58%2,419,29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创金合信数 字经济主题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1.48%2,264,97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邮核 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14%1,750,000   
深圳鼎信金融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其他1.14%1,744,815   
#陈波境内自然人0.97%1,486,631   
上海冲积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其他0.83%1,273,200   
-冲积积极成长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系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王泽宁持有福建含 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80.00%的股权,陈文柱持有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 司19.00%的股权,王丽卿持有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王泽 宁持有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53.33%的股权,王丽卿持有漳州金万辰投资有 限公司37.67%的股权;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陈波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99531.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9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
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
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3年3月17日,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3、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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