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双一科技(300690):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19日 02:29:53 中财网

原标题:双一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23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庆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光景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三、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双一科技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庆华
双一总部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双一路的山 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所在地
陵县双一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陵县分公 司
盐城双一双一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 公司
武城双一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城分公 司
双一游艇山东双一游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 公司
双一产研产研新材料研究院(德州)有限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南双一双一游艇(海南)有限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
汕尾双一双一科技(汕尾)有限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
双一衡润海南双一衡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上会所、公司会计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6月30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先进复合材料以环氧树脂、聚酰亚胺树脂等高性能 树脂为基体,以碳纤维、芳纶纤维等 高性能纤维增强的复合材料,力学性 能相当于或超过铝合金
复合材料由基体材料和增强材料通过物理或化 学方法复合而成的一种多相固体材 料,本文特指以不饱和聚脂树脂、环 氧树脂、聚丙烯树脂等树脂为基体, 以玻璃纤维、碳纤维、芳纶纤维等纤 维为增强材料的复合材料
玻璃纤维、玻纤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 类繁多,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 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但缺 点是性脆,耐磨性较差。它是以二氧 化硅等无机原料经高温熔化、拉丝、 络丝等工艺制程,其单丝的直径为几 个微米到二十几个微米,每束纤维原 丝都由数千根单丝组成。
风电机舱罩以复合材料部件与其它附件按一定结 构形式组合而成,用于保护风力发电 主机的罩体
风电轮毂罩以复合材料部件与其它附件按一定结 构形式组合而成,用于保护风力发电 机轮毂的罩体
叶片根风电叶片的组成部件,将载荷从叶片 传递到轮毂上的承力结构件
车罩以复合材料部件与其它附件按一定结 构形式组合而成,用于保护车辆或工 程机械内部设备的罩体
车辆覆盖件用复合材料制造用于覆盖车辆表面和 内部的薄壳部件
车辆结构件用复合材料制造的车身、支架等承受 载荷的车辆部件
非金属模具用复合材料做为型腔主体与其它辅助 机构组合而成的、用于生产模塑部件 的装备
钓鱼艇用复合材料制作,用于游钓为使用目 的,在内河、湖泊及近海水域航行的 游艇。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双一科技股票代码30069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双一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ANDONGSHUANGYI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SHUANGYI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庆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首扬 
联系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1号 
电话0534-2267768 
传真0534-260083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17,717,179.91397,696,147.35-2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44,618,957.3921,262,927.09109.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46,875,092.9126,725,078.2675.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110,883,814.8717,061,563.53549.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1310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13107.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4%1.60%1.6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711,122,421.361,739,557,022.25-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1,376,505,746.791,357,594,787.471.3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51,211.7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30,915.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4,100,385.12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71,728.0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817,239.87 
减:所得税影响额196,852.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4,486.90 
合计-2,256,135.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一)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集复合材料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涵盖大型非金属模具、风力发电、车辆轻量化部件、游艇及船舶、先进复合材料等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为风电机舱罩类产品(产品规格涵盖750KW-16MW级别)、大型非金属模具产品、工程及农用机械设备覆盖件产品、新能源大巴车内外饰件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上壳体产品、车辆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钓鱼艇等,客户覆盖风电新能源领域、工程与农用机械领域、游艇与船舶领域、轨道交通与公共交通领域、电动新能源汽车领域以及航空航天领域。经过多年的专业化经营,公司已与Vestas(丹麦维斯塔斯)、SiemensGamesa(西门子歌美飒)、金风科技、运达股份、南车株州时代、三一重能、东方电气、Caterpillar(美国卡特彼勒)、维特根、徐工机械、比亚迪、宇通汽车、蜂巢能源等国内外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目前公司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产品用途产品图例
风电机舱罩是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外壳,覆盖风力发电机组的内部的设备 和电气组件,安装在位于高空的塔筒顶部,保护内部的设备不 受外部环境因素的侵害。 
风电轮毂罩是大型风力发电机轮毂的外壳,覆盖轮毂及附属部件,安装在 三支叶片的旋转中心,同时有保护内部的设备和导流的作用。 
叶片根风电叶片的组成部件,位于叶片的根部,是将载荷从叶片传递 到轮毂上的承力结构件。 
大型非金属模 具是制造风电叶片、游艇、车辆部件等大型复合材料产品的主要 装备。公司已生产销售的风电叶片模具长度达120余m。 
工程机械农用 机械车罩用于保护车辆内部设备,如发动机罩、驾驶室顶棚等。 
游艇一种复合材料游艇,长度在24米之内。国内、国外均有销 售。外销澳洲、新西兰、北美、东南亚等地区。用于离岸200 海里以内的的海钓娱乐。 
车辆覆盖件用于车辆的车身、顶盖等外部覆盖件和顶板、侧板、操控台等 内装部件。 用于新能源车电池箱上盖。 
先进复合材料 制品主要以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为主,用于飞艇骨架、无人机机身 等结构件。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超市管理的模式,从供应商评价和选择方面着手采取价格管理、质量管理、运输风险管控等管理措施,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合理控制生产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从订单到交付实现全程计划管理,合同评审、采购计划(ERP系统)、生产计划、详细作业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实现表单化管理,有序的生产管理模式使产品交付可预期、可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关注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搜集、汇总、分析这些异常并采取措施,不断实施改进。同时,公司对各个生产环节实行标准化绩效考核,根据搜集到的数据分清责任,落实奖惩。

3、销售模式
(1)风电配套类产品、非金属模具产品及车辆覆盖件类产品主要采用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的直销模式,综合运用多种销售渠道获得客户信息,通过与行业内知名企业合作的契机,从而在整个行业形成良好的的知名度与品牌效应。不断扩大市场,创造良好的业绩。

(2)钓鱼艇产品主要采用经销方式,公司通过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由经销商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

现阶段采用经销商模式,可以提高游艇公司的整体销售效率。

4、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有两种研发模式,一是根据对市场趋势的判断而进行的自主研发,二是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需要进行的定制研发。公司设立了技术中心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开展研发任务。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改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的项目研发、技术积累,目前拥有授权专利174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149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专利20项;参与起草国家标准6项,参与起草团体标准1项;在《内燃机与配件》、《科技咨询》等国内期刊发表科技论文、技术报告14篇。

2020年4月25日,公司已取得高新企业证书,公司于2022年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另外,公司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等一系列研发平台,在以前年度,公司自主研发的分体风力发电叶片模具、全复合材料客车车身、风电叶片根等高新技术产品,均填补国内空白,并率先在国内形成了产业化,被列为省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通过多年研发活动的开展,公司形成了贯穿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实施一代、试制一代、研发一代、构思一代的自主创新研发体系,既有当前MW级风电复合材料部件、大型非金属精密模具等多个高新技术产品,又拥有汽车车身轻量化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全复合材料客车车身等即将形成产业化的储备产品,还有HP-RTM工艺的汽车零部件等后续研发产品。

公司在复合材料应用领域拥有复合材料产品研发、工艺设计、模具制造、产品制造、试验验证等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拥有专业化的生产设备,始终重视生产技术的专业性和创新性。公司拥有一批自2000年以来一直从事复合材料制品生产、技术经验丰富的生产团队,具备多年的一线操作经验,针对不同的产品开发出了不同的专有生产工艺技术,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近年来,公司先后引进LFI工艺自动化生产线、DCPD-RIM工艺设备、SMC工艺成型设备、PCM工艺成型设备等自动化设备,完善公司复合材料制品生产工艺门类,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复合材料专业化生产的优势。

3、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具备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内部控制为策略,实现公司长久的成本竞争优势。

采购成本控制体系优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控制体系,采购成本控制的基础工作从建立供应商档案和准入制度,建立价格档案和价格评价体系,建立材料的标准采购价格,到对采购人员根据工作业绩进行奖惩,实行战略成本管理来指导采购成本控制,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完善的生产成本控制体系优势:公司建立了包括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于一体的闭环成本管理体系,通过事前的成本标准建立、事中信息实时反馈与执行控制、精细化核算成本、事后全面的分析考核,构建起完善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实现成本精细化管理。同时,随着生产工艺的不断创新,各项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提高了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和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而且保证了原料的供应及质量。

4、质量与品牌优势
公司专注于复合材料制品主业,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是双一产品的核心优势,其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公司生产的机舱罩远销北美及欧洲市场,满足甚至超过了当地严苛的技术及环保要求,充分说明了双一产品的优质。公司产品质量始终居于全国同行业前列。公司拥有一套严格完整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从原材料品质标准到严格的过程控制,再到高于客户要求的出厂检验标准,保证了公司产品的优良质量,得到国内外知名风电企业的广泛认可。公司于2015年6月通过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于2016年20月26日通过ISO/TS16949:2009认证,2018年11月06日取得再认证;于2018年5月23日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管理体系认证,2021年5月12日取得再认证。

5、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长期市场积累,公司累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管理及销售经验,已与众多国内外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西门子歌美飒、维斯塔斯、金风科技、南车株洲时代、三一重能、运达股份、卡特彼勒、维特根等国内外知名大企业,与上述优质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重要基础。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稳定的市场供应和较为完整的生产体系,公司在以上客户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中始终保有着重要的地位。

复合材料应用产品具有多品种、多规格的特点,制造高质量大型复合材料制品和大型非金属模具等产品需要非常专业的生产经验,包括装备使用、现场管理、长期技术积累。因此,客户对供应商方面都会有严格的审核制度,顺利通过后方可进入供应商名录,且能够稳定、持续地满足用户的质量要求。对客户而言,更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客户倾向于选择与规模化复合材料制品生产企业达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从而对新进入者形成制约。

公司秉承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产品质量高标准,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工艺,有效地保证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不断进步,在客户供应商体系内的地位不断提升。

6、经验和管理优势
多年专注于复合材料应用行业为公司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不断健全管理控制系统和必要制度,确保公司战略、政策和文化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高管团队以及高管团队对各级主管充分授权,营造一种既有目标牵引和利益驱动,又有程序可依和制度保证的高效稳定的企业管理环境。具体安排上,公司在年初制定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及考核机制,根据当年情况灵活制定员工激励机制,提高人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7.1亿千瓦,同比增长10.8%,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22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其中,风电3.9亿千瓦,同比增长13.7%。2023年上半年,风电新增装机2,299万千瓦。

1、风电行业主要政策回顾
2023年01月0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引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电力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市、县(区)层面电力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落实海上风电等新业态管理主题。持续强化许可证功效发挥,完善水电、风电、光伏等发电项目及涉网工程施工企业许可管理,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2023年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设备生产规模居世界第一。我国要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发展海上风电,积极推广城镇、农村屋顶光伏,鼓励发展乡村分散式风电。

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引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2、国内外风电装机空间仍较大
近年,受益于国家双碳战略以及风电投资成本下降、经济性提升的推动,风电各类应用场景快速发展,2022年国内陆上风电招标规模达到83.8GW,2023年一季度国内陆上风电招标量达到24.9GW,风电招标量持续增长。另外,截至2022年底,国内沿海11省市都出台了海上风电装机目标相关规划,各省规划的十四五期间拟建成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规模超过53GW,按照当前海风推进节奏,预计十四五期间国内新增的海上风电装机超过60GW。国内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未来仍有较大的装机空间。

受经济政治环境及供应链、物流等因素,2022年海外主要市场(欧洲、美国、巴西、印度等)风电装机(含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也受到负面影响,根据全球风能协会的统计,2022年中国以外区域陆上风电新增装机约38.7GW,同比有所下滑。但欧盟REpowerEU计划、美国IRA法案等都利好新能源发展和海外风电主机厂家订单的增长,海外风电主机龙头维斯塔斯预测,欧美陆上和海上风电建设高峰期预计分别在2024和2025年来临。

(数据来源:CWEA、平安证券研究所、WINDEUROPE、vestas)
3、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771.72万元,同比下降20.1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61.9万元,同比增长109.84%。

(1)风电配套类产品
2023年上半年,公司风电配套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4,767.48万元,同比下降20.76%,主要受国内风电整机招标价格继续小浮下探、海外装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国内风电配套类产品即风电机舱罩、导流罩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另外,风机大型化趋势在风电配套类产品上反应明显,但风机大型化也导致在同等装机量下,风机台数有所降,影响了公司风电配套类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风电配套类产品毛利率28.32%,较上年同期增加5.03%,除受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影响外,公司在目前市场、行业环境下,积极推动的降本提效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对毛利率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2)非金属模具产品
2023年上半年,公司风电配套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0,797.87万元,同比下降32.10%。2022年,受益进入2023年,公司大部分迭代的风电叶片模具产品已经交付下游叶片厂和主机厂用于风电叶片的生产。新型号的大兆瓦风电主机已有招标,但各大主机厂尚未集中批量采购风电叶片模具。报告期内,公司非金属模具产品毛利率37.84%,较上年同期增加18.64%,除受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及公司降本增效工作影响外,公司海外叶片模具订单交付,对毛利率有积极影响。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317,717,179.91397,696,147.35-20.11% 
营业成本224,983,495.07318,878,245.34-29.45% 
销售费用9,020,396.136,710,645.0234.42%主要系本报告期差旅 费和售后服务费等增 加所致
管理费用30,020,258.7324,831,291.9320.90% 
财务费用-10,537,486.17-9,830,386.34  
所得税费用8,634,377.447,184,483.292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0,883,814.8717,061,563.53549.90%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56,241,838.87-61,262,397.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5,659,419.31-39,274,798.25 主要系本报告期分配 股利支付的现金减少 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36,368,565.15-73,721,714.76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 商品和分配股利支付 的现金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风电配套类147,674,800. 09105,852,415. 9328.32%-20.76%-25.95%5.03%
非金属模具类107,978,675. 3367,123,959.7 837.84%-32.10%-47.76%18.64%
车辆覆盖件类47,089,862.8 241,304,735.9 712.29%30.84%16.85%10.50%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426,823.270.80%主要是购买理财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96,292.93-7.70%被控制企业海南双一 衡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股票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资产减值0.00  
营业外收入71,728.050.13% 
营业外支出817,439.871.54%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74,865,878.8 216.06%243,511,080.7514.00%2.06% 
应收账款363,907,119.7 321.27%363,254,930.6620.88%0.39% 
存货179,113,812.5 310.47%149,586,763.608.60%1.87% 
投资性房地产41,881,616.972.45%42,169,393.692.42%0.03% 
固定资产374,875,143.1 821.91%347,557,732.4319.98%1.93% 
在建工程66,098,141.133.86%86,217,134.524.96%-1.10% 
使用权资产3,298,519.210.19%3,852,217.030.22%-0.03% 
短期借款20,000,000.001.17%20,000,000.001.15%0.02% 
合同负债5,909,520.170.35%13,029,592.770.75%-0.40% 
租赁负债2,939,455.720.17%1,646,867.110.09%0.08%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本期计提 的减值本期购买 金额本期出售 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122,115,8 15.20- 4,096,292 .93  179,704,6 09.37164,424,4 36.27- 477,194.2 3132,822,5 01.14
金融资产 小计122,115,8 15.20- 4,096,292 .93  179,704,6 09.37164,424,4 36.27- 477,194.2 3132,822,5 01.14
上述合计122,115,8 15.20- 4,096,292 .93  179,704,6 09.37164,424,4 36.27- 477,194.2 3132,822,5 01.14
金融负债0.000.00  0.000.00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初始投资 成本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累计投资 收益其他变动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股票80,000,0 00.00- 4,096,29- 14,446,512,694,6 09.3712,369,5 73.26- 6,203,700.0055,578,4 71.41自有资金
  2.9362.89  8.88   
合计80,000,0 00.00- 4,096,29 2.93- 14,446,5 62.8912,694,6 09.3712,369,5 73.26- 6,203,70 8.880.0055,578,4 71.41--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26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446.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737.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4.68%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 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12元,共计募集资金55,696.0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50.00万元及 增值税进项税额339.00万元(合计6,139.00万元,已支付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07.08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年 8月 3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 37050184610100000452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3.0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6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型机舱罩及非金 属产业化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及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投资项 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大型机舱罩及非金属产业化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 品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8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2,415,869.61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3- 00015号)。2018年 1月 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为 32,415,869.61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 3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4月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年产十 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79.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调整后 投资总 额(1)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更)    (2)/(1 )  
承诺投资项目           
机舱罩 及大型 非金属 模具产 业化项 目23,18815,888 18,641 .38117.33 %2022年 08月 27日768.3315,959 .35
年产十 万件车 辆用复 合材料 制品项 目12,0583,221. 17 3,221. 17100.00 %2019年 04月 03日290.481,287. 11
复合材 料应用 研发中 心项目5,01812,31813.29,146. 4974.25%2023年 12月 31日  不适用
结余募 集资金 永久补 充流动 资金 9,437. 45 9,437. 45100.00 %   不适用
补充流 动资金8,0008,000 8,000100.00 %   不适用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48,26448,864 .6213.248,446 .49----1,058. 8117,246 .46----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48,26448,864 .6213.248,446 .49----1,058. 8117,246 .46----
分项目 说明未 达到计 划进 度、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含 “是否 达到预 计效 益”选 择“不 适用” 的原 因)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延期具体原因:“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因置换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时间长等问题导致建设项目开工时间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2、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延期具体原因:受2022年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施工 方人员调动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呈非连续状态,致使工期大幅延长。截止2023年上半年“复合材料应用研 发中心项目”投入进度已达到74.25%。 3、“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目的为技术研发、创新及实验、测试,不产生实际经营性业务,不涉 及收益,因此选择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 途及使 用进展 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募投项目“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在山东省武城县四女寺镇蔡西村,德商路北 侧本公司武城分公司内新建车间厂房和设备。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变更为:原在武城分公司实施的机舱罩产业化项目继 续实施,预计总投资3,188.00万元,其余20,000.00万元将用于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及部分机舱罩产业化 项目,并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风电产业园内实施。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适用
 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先期投入820.98万元、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先期投入 2,420.60万元,合计3,241.59万元。上述先期投入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 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3-00015号)。 2018年1月17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8年1月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20.98万元,剩余资金于2018年3月8日置换转出。
用闲置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适用
 1、2019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已建设完成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约9,379.43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427.69万元。 2、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 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进入结算阶段,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模具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12月6日,公司将用于该项目的银行专户销户,节余金额96,679.76元。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用途及 去向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 额逾期未收回理财 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5,0001,50000
券商理财产品募集资金3,6003,60000
合计8,6005,1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受风电行业波动影响的风险
目前国内、国外风电行业的调整周期存在不确定性,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培养产业工人、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新的国内风电客户,提高国内机舱罩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推进风电叶片模具的出口,拓展模具产品的销售渠道,稳固市场地位。

2、政策性风险
风电产业的发展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政策的影响,相关政策的调整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生影响。

3、客户需求下降的风险
受风电行业发展及政策和国际政治等因素影响,若主要客户需求有所下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车辆部件领域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推进游/钓艇领域新型号、新客户的开发,多元化发展,以应对风电行业主要客户需求下降的风险。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玻纤、树脂,采购价格受国际形势、大宗交易、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影响较大,公司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内部挖潜、工艺优化,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降低原材料波动对公司产品毛利率的不利影响。若未来由于各方面因素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年度股东大会44.24%2023年05月05 日2023年05月05 日详见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 )《2022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 号:2023-020)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
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保持实行符合标准的环保措施,使用先进的生产设备;采购安装环保设备,废气、废水均达
标排放,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专门堆放、统一处理,废材回收利用;2、公司始终秉承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深耕复合材料行业,为风电主机厂配套,助力绿色能源的发展;3、为减少碳排放,2023年上半年,公司直接采购绿色电力817,630KWH,以实际行动支持绿色能源的发展;4、厂区照明灯具做到人走灯灭,减少电能的浪费,中午休息时、下班后关闭办公室和作业场所的灯具和用电设备。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的生产及运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将持续加强环保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发展符合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股东、
员工、合作伙伴、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一)规范运作、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
发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的
规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能够实现公司、股东、员工长期和谐发展。另外,公
司上市后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确保股东投资回报。

(二)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贯彻“人人都是人才,关注每个员工的发展”的人才理念,为员工提供基本住房需求,并为员工解决子女当地
的就学问题,以鼓励员工在公司长期发展。公司尊重员工,积极听取员工意见,培养员工经营者意识,制定了较为完善
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持续为员工提供在职培训,全方位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保证了产品质
量的稳定,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架
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三)客户、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满足客户需求,超越客户期望”的服务理念以及遵循“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对质量的需求,及时准
确判断顾客对质量的潜在需求,并持续改进;遵纪守法,节能降耗,预防污染,持续改进,还人类应有的碧水蓝天白云”

的质量、环境方针,旨在共同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产业链与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诚信经营,通过高质量管理、
精益生产等系统性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同时,与供应商、客户携手共进,
互相监督持续改善,切实履行公司对客户、供应商的社会责任。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第一大股东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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