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吉峰科技(300022):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吉峰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汪辉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兴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披露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及内容予以特别关注,并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者权益金额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有两大业务板块,包括:农机连锁销售服务板块(农机流通板块)、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板块(农机制造板块)。 1、农机连锁销售服务板块 公司以“服务创造新价值”为经营理念,始终贯穿“买放心农机到吉峰连锁”的指导思想。 农机连锁销售服务板块的主营业务主要有两种销售模式:直营连锁销售模式和代理销售模式。 直营销售模式:公司以地级市为区域中心,依据单店投资规模大小、经营种类范围、培训服务功能等经营要素的定位不同,开设直营卖场店和直营专业店两种直营连锁销售店。直营连锁销售店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各区域连锁直营连锁销售店通过代理国内外各种耕、种、收、储、管、后加工等各品类、多品牌的农业机械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并为用户提供维修、安装、调试、操作与技术培训以及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以及为终端用户提供全程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并配置各类农机。代理销售模式:为了充分发挥中心门店的管理能力,使供应链深入到县城和乡镇,发行人在具有一定农机需求的县城或乡镇,选择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经销商作为合作对象。经销商与公司不具有控制或投资关系,属于业务合作关系。各区域连锁直营店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终端用户,由区域连锁直营店指导培训经销商,由经销商为终端用户提供维修、安装、调试、操作与技术培训以及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 2、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板块 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板块主要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主要研发生产制造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免耕气吸、气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多功能精密播种机、深松整地机、圆盘耙地机等产品,拥有生产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公司生产的保护性耕作系列产品直接销售给授权代理一级经销商,同时为一级经销商提供产品使用及维修保养技术培训,维修服务由吉林康达对一级经销商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日常维修保养由一级经销商完成。 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板块主要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吉林康达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商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以吉林康达自主推广为主,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吉林康达组织销售及推广人员,与各省、市、县级农机推广站进行对接,向农机推广站推广及宣传产品质量、用途、可靠性、适用性;同时,与各农机推广部门沟通并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吉林康达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在推广基础上,吉林康达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有实力、有能力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实现农机产品销售,并开展开拓市场、报销补贴、售后服务等工作。 此外,吉林康达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春播时间段调配生产、销售、售后相关人员去一线服务,春检主要为提供操作指导、产品使用调试,侧重于保证新机器合理、正常使用为主;春播结束后,吉林康达组织对出售机器进行检修,保证使用者第二年可以正常使用,主要包括针对终端用户进行用后调试、防锈处理、更换易损件(三包期内)、征求意见及建议等,原则上实现对最新一季销售整机 100%覆盖。售后服务过程中,吉林康达收集整理购机者使用意见或建议,持续完善播种机器设计,提高部件装配和整机装配的工艺质量,形成产销之间相互促进提高。 (二)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在国家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机需求将快速增长,并向技术创新、智能化升级、精准农业和特色农业转型。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由2018年的4,286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5,61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4%。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作出九方面部署,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成为其中重点之一。2023年是农机升级国四的首年,农机升级国四,对农机行业来说,不单是排放标准的一次升级,也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迫切需要,农机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三)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积极顺应国家三农工作“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公司积极应对产业升级带来的市场阶段性调整和传统农机领域市场下滑的影响,适时调整主营业务品类品牌组合。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企业管理,进行全系统的挖潜降耗,着力提升主营业务收益和内部管控环节的增收节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4,412,363.6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1%;实现营业利润45,867,330.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9%;利润总额为46,208,401.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4%;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7,702,028.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510,007,926.45元,较期初增长456.62%。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向特驱教育全资子公司五月花拓展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共发行股票11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16,100,000.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得到大幅幅度增加,由2022年底 91,626,473.71元增加至报告期末的510,007,926.45元,增强抗风险能力;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由2022年底 75.86%下降至报告期末的59.05%,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公司的资产结构更加合理,资金实力将有效提升,给公司在银行的授信评级和信贷额度带来积极的影响,提高了公司财务弹性;同时,此次募集资金用于归还有息负债,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力,降低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为完善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范围涵盖了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关键人员,有效实现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公司以人为本,通过奖励机制、股权激励、子公司农机事业合伙人计划等措施,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深度绑定人才团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2023年下半年,公司将依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与计划继续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部分调整。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调整风险 (1)国三升级国四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自2022年12月1日起,农业机械产品的排放标准国三升级为国四,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等全产业链和供应链,我国农机全面进入国四时代。2023年是国四切换后的第一年,受国四农机产品整机价格、使用成本、保养维护等因素影响,以及过去两年用户提前购机、行业需求前移,一定程度上透支国四切换后的市场需求,因此,农机市场需求将呈现一定程度调整。农机国四的全面实施将给2023年的农机市场带来一定的阵痛。 (2)行业补贴政策调整的风险 随着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不断增加,农民购置农机的积极性也逐渐提高,农机装备的市场需求持续上升。如果未来国家对农业机械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被取消、补贴金额出现大幅退坡、农机产品的单机补贴限额下调或补贴形式发生改变,或未来中央及各地方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补贴范围进行调整,将可能导致农业装备行业整体波动或公司部分产品补贴申请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结构调整对业务拓展带来的阻力 近年,在国家重视、强调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背景下,农机行业出现较大增长,我国农机市场将继续向结构性调整迈进,从中长期来看,发展呈现5大趋势。一是低速发展成为新常态;二是市场需求呈现碎片化、细分化;三是在3大粮食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之时,经济类作物的机械化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四是大型化与小型化并存;五是高端智能化成为主导方向。如果公司的业务结构调整跟不上行业的结构性调整步伐,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阻力。 公司从创办至今,利用自身网络布局,将产品销售给用户,并提供各种增值综合服务。公司将按照制定的经营计划,抓住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实施带来的全程全面机械化重点项目大幅增加的机遇,加大新业务拓展力度,抢占乡村建设项目及专精特新、高新特色农机业务市场。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3年 6月 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2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 5,70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1,500万份股票期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预留权益。 (2)2023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2023年6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 6月 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3年 6月 29日,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6月 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5,697万份,授予人数358人,行权价格为5.02元/份。 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万股,授予人数 3人。由于激励对象唐勇先生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近亲属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暂缓授予唐勇先生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授予日。 (6)2023年7月14日,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至激励计划登记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共计2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95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356人。 (7)2023年 7月13日,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向 3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公开、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为目标,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长期信任与共赢关系,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追求财富创造的同时,积极回馈社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公司的治理与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和议事规则,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并有效地增加了公司决策的公正性,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够以公司的发展实现股东受益、员工成长、客户满意。 (2)与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注重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股东有效的沟通渠道。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研究机构的来电来访,对公司业务发展方面的咨询在已公开披露信息条件下认真答复,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都有知情权,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3)保障债权人权益 公司一贯奉行稳健的经营策略,与所有债权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关注员工的综合能力提升和个人职业发展,根据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努力实现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公司的广阔平台上充分体现自我价值,达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发展目标的最大契合,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所有员工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将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共生共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之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社会责任各方面努力,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大化的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进步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良性互动,创造共享价值,推动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