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康美(600518):康美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9日 02:47:01 中财网
原标题:ST康美:康美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ST康美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康美60051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云峰李敏
电话0755-331877770755-3318777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4,587,349,688.8015,111,759,138.19-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25,462,029.686,947,130,703.24-1.7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377,001,837.341,778,866,938.3933.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858,164.21-195,645,914.6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124,059.53-234,885,432.25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179,871.80-316,747,838.8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3-1.99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9-0.01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9-0.014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00,44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 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25.313,509,413,788--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 非国 有法 人5.21723,176,677-质 押715,509,7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其他4.71653,206,909209,424,08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 置专用账户其他2.98413,734,278--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 质精选上市公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其他1.67231,901,48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其他1.34186,349,99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其他1.32183,387,921--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广 发兴财康1号单一资金信托其他1.31181,818,181--
华安未来资产-民生银行-深圳市前海 重明万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其他1.18163,612,565-质 押163,612,565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宁- 康美药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其他1.07148,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15康美债”,2018年分别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18康美0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18康美04”。根据重整计划,债券持有人申报债权经确认后,已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申报的,由公司负责审查,后期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康美药业关于公司债券终止上市交易并摘牌的公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公司所发行的债券进行摘牌,公司债券“15康美债”“18康美01”“18康美04”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终止上市交易并摘牌。

公司于2017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于2018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根据重整计划,债券持有人申报债权经确认后,已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申报的,由公司负责审查,后期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公司经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上述中期票据的注销。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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