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振江股份(603507):振江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19日 02:48:49 中财网
原标题:振江股份:振江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07 公司简称:振江股份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振江股份60350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袁建军巫健松
电话0510-866055080510-86605508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省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6,158,941,170.935,484,851,009.565,467,998,304.221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2,303,693,455.202,239,823,131.572,239,478,132.642.85
股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855,211,098.021,285,912,718.321,285,912,718.324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78,178,204.3839,729,276.2639,517,538.3796.78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94,735,191.4530,218,153.2130,006,415.32213.5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48,326,216.9452,805,634.6252,805,634.62-8.48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3.432.412.41增加1.02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550.320.3271.88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550.320.3271.88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61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胡震境内自 然人22.2231,697,0420质押18,300,000
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4.596,545,2980质押3,582,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境内非 国有法 人3.725,299,85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境内非 国有法 人2.533,602,39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 国有法 人2.453,5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境内非 国有法2.113,014,5860-
证券投资基金(LOF)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境内非 国有法 人1.852,644,5360-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 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612,298,31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利得碳中和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 国有法 人1.301,851,5250-
任元林境内自 然人1.161,6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报告期内上述股东胡震、朗维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公 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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