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鑫回报 (001682):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8月19日 03:18:36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鑫回报 :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8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鑫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 001682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9-0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12-30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基础 投资目标 上,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权证、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10-90%,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权证 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为基础,采取稳健的债 主要投资策略 券投资策略和股票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4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净值增长率7.20%‐0.09%9.01%‐23.17%48.08%14.69%6.33%
业绩基准收益率 6.57% ‐5.62% 6.82% ‐8.84% 16.13% 12.10% ‐0.75%
注:1、本基金于2015年09月02日成立,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50万元 1.50% 50万元≤M<200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80% 500万元≤M<1000万元 0.30% M ≥1000万元 1000元/笔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30天 ≤ N < 180天 0.50% 赎回费 180天 ≤ N < 365天 0.10% 365天 ≤ N < 730天 0.05% N ≥ 7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10-90%,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比例容易造成收益波动率大幅提升的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对这些条款研究不足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可转换债券的价格明显高于其赎回价格时,若本基金未能在可转换债券被赎回前转股或卖出,则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2)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本基金在选择投资标的时,将充分考虑上述风险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投资比例和标的选择上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最大程度降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本基金整体运作的影响。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4008198866]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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