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安保优选混合 (006366): 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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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19日 03:47: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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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业安保优选混合 : 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8月16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兴业安保优选混合 | 基金代码 | 006366 |
基金管理人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12月07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 |
徐玉良 | 2022年11月24日 | 2011年02月01日 |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应当按《基金
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该部分内容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重点投资于与安保优选主题相关行业的上
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带来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
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 |
| 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其中投资于安保优选主题相关行业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
上而下配置资产,有限分散风险,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国防安全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4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申购费(前
收费) | M<50万 | 1.50% | |
| 50万≤M<100万 | 0.10% | |
| 100万≤M<500万 | 0.60% | |
| M≥500万 | 1000.00元/笔 | |
赎回费: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赎回份额的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按每笔赎回申请单独计算。N为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7日:1.5%;7日≤N<30日:0.75%;30日≤N<1年 0.5%;N≥1年: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1.20% |
托管费 | 0.20% |
销售服务费 | 0.00% |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承担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安保优选主题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
由于这类公司的经营运作将受到经济运行情况、国家政策、居民收入水平、人口结构多重因素的影响,
上述因素的变化将影响本基金重点投资标的的收益水平,进而影响基金业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或拨打客服热线4000095561咨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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