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气候变化混合A (016635): 国联安气候变化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8月19日 03:57:05 中财网
原标题:国联安气候变化混合A : 国联安气候变化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联安气候变化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8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气候变化混合 基金代码 016635
下属基金简称 国联安气候变化混合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6635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9月28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年9月28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潘明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8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主要通过投资于因致力适应或限制全球气候变化带来之影响而受惠的上市公司,以投资目标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气候变化责任投资主题相关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聚焦于责任投资中的气候变化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受益于为适应全球气 候变化而导致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的行业及相关上市公司,包括:清 洁能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节能减排行业、环保行业等。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甄选其中公司治理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基于利率期限结构及债券的信用级别,在综合 考虑流动性、息票率、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评估债券投资价值,选择定价 合理或者价值被低估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组合进行优化。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碳中和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注:1.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28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500万元 1.50%
申购费
500万元≤M<1000万元 1.20%
(前收费)
M≥1000万元 1,000元/笔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赎回费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00%
注: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了解详细情况。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其他费用
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而证券期货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使基金运作客观上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等信用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3.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同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5.操作风险: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或者技术系统的故障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构等。

6.合规性风险:合规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7.其他风险:因本基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因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严重影响证券/期货市场运行,导致本基金资产损失;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8.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合计投资比例的上限较高,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投资者面临无法获得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无法平仓风险、强行减仓风险、政策变化份风险、连带风险及合作方风险等。

(4)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保证金管理风险、价差风险、研判失误风险、执行风险、基差风险、CTD券对应的国债品种发生变化的风险、展期风险及杠杆风险等。

(5)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7)实施侧袋机制的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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