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48:53 中财网
原标题:高澜股份: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并更新了相关申报文件,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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