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引擎 (519183):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0:36:38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家引擎 :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16号文核准募集,于2008年6月27日生效。2015年5月25日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投资比例、收益分配方式、及基金合同其他内容修订等事项。自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旧版《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新版《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2018年3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7〕12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收益分配条款等事项。自2023年8月18日起,修改后《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拟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95%,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灵活配置股票、债券资产比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基金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比例可能与股票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在牛市中股票投资比例较低或者在熊市中股票投资比例较高,从而可能使本基金收益率落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08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第一部分 绪言........................................................4第二部分 释义........................................................5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9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0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3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38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39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40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1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53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67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69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70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5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7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9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80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86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88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4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6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9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5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37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9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140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指《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2、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新版《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旧版《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认购:指在基金合同修改前,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3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3、元:指人民币元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4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1、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5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目前管理132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享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战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陆家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悦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招瑞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全球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万家沪港深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鼎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恒纯债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兴恒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聚优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万家新能源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匠心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远均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欣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万家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优享平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洞见进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万家元贞量化选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万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万家欣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远见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集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曾祥龙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山东龙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山东鲁华能源集团外派财务总监、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2005年3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独立董事范洪义先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山东潍坊盐化集团、山东海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任职,在山东求是律师事务所、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山东普瑞德律师事务所、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上海杰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等职。现任上海尚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林彦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马文波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在中国电子进出口山东公司、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在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部长。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起加入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尹超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07年7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监。

监事姜楠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2013年3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司。2015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2016年7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6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莫海波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分析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等职务。2015年3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研究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2022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叶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2015年3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股权投资部副总监、权益投资二部总监、投资经理等职。现任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欧庆铃,自本基金成立时至2009年8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鞠英利,自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印,自2010年7月至2013年8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颖,自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华光磊,自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高翰昆,自2015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佳昀,自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研究副总监。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委 员:苏谋东、周潜玮、郅元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债券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郅元先生,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办理或者委托经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依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年 8月 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 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 2月 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 207.74亿元。截至2022年 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9.27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223.74亿元,同比增长0.51%,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3.77亿元。

开业三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托管业务部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基金证券业务处、信托保险业务处、理财私募业务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投资监督管理处、运行管理处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 4月 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23年 6月 30日,兴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655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23528.89亿元,基金份额合计22640.37亿份。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5、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等进行监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2、代销机构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7
网址:www.cfzq.com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1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1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1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gs.com
(1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6505 1166
网址:www.cicc.com
(15)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16)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1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8)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ciccwmweb/
(1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2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21)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
(2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2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4)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26)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2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fund.sinosig.com
(2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080 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3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32)北京懒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85965822
网址:www.lanmao.com
(3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35)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19)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c/jnrcb/
(36)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37)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 www.taixincf.com
(38)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700
网址:www.zocaifu.com
(3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40)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http://www.jzsec.com
(4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4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6312
网址:www.qzccbank.com
(43)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4
网址:www.webank.com
(44)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https://www.tl50.com/
(45)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4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4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4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5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5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5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5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6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转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6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6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6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xinlande.com.cn
(6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66)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6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6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6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70)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7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7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7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996699
网址:www.snjijin.com
(80)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zzfund.com
(8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8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8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8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8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8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8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8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9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91)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9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weonefunds.com
(9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9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9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9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97)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9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9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100)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0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0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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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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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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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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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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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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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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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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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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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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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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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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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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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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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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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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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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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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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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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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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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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2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3、场内代销机构
除上述销售机构外,投资者亦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本基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与赎回(基金简称:万家引擎;基金代码:519183),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开通“上证基金通”业务的上交所会员均可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电话:010-58598888
传真:010-58598824
(三)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15层、16层
电话:(021)3872 2416
执行主任:陈峰
经办律师:华涛
电话:(021)3872 241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一、基金的历史沿革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16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8年5月7日至2008年6月20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27日生效。

2015年5月25日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收益分配方式、及基金合同其他内容修订等事项。自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旧版《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新版《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收益分配条款等事项。自2023年8月18日起,修改后《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2月29日证监许可[2008]316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永久存续。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本基金自2008年5月7日到2008年6月20日进行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353,835,521.8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737户。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和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机构。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8年7月14日起开始办理本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自2008年9月22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一)“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三)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注册登记系统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赎回份额所适用的费率;
(五)场内申购与赎回等业务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实施细则》;
(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一)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1、投资人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以书面或销售机构公布的其他方式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及注册登记机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会因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二)申购与赎回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若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影响因素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迟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二)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一)申购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2、投资人场外申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时,最低申购金额为500元。

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三)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自2008年11月24日起,本基金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调整为1.00份。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第(一)至(三)项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数额和价格
自2013年4月15日起,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一)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元0.15%
100万元≤M<500万元0.12%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本基金其他投资人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0%
100万元≤M<500万元1.20%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养老金客户/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2、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适用于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3、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5、若投资人在一个交易日内多笔申购,则根据每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每笔申购费用。

(二)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N<7日1.5%
7日≤日<30日0.75%
30日≤N<180日0.5%
180日≤N<730日0.0625%
730日≤N0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但少于730天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30天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三)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更新或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导致本基金的申购或赎回费率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可以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在各销售渠道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开展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

具体费率优惠信息详见公司网站公告。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去尾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返回给投资人。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例: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15%)=9,985.02元
申购份额=9,985.02/1.0500=9,509.54份
即该投资人(养老金客户)实得申购份额为9,509.54份。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份
如果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是场外申购,则该投资人实得申购份额为9,383.07份。

如果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是场内认购,则该投资人实得申购份额为9,383份,其余0.07份对应金额将返回给投资人。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 元
赎回费用=10,500×0.5%=52.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52.5=10,447.5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47.5元。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一)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在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扣除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三)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7、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8、9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

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基金转出时,应按照每只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具体业务规则及计算公式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可补充其他情况)。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股票、债券的有效配置,把握价值、成长风格特征,精选个股,构造风格类资产组合。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现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9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增长前景及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综合分析,结合对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上市公司利润增长情况,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等综合指标的分析,形成对各大类资产收益风险水平的前瞻性预测,以此确定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本基金对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增长前景分析中的定量指标,主要考察GDP及其增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其增幅、货币供应量M0、M1、M2等指标的变化;定性分析因素主要考察宏观经济趋势变化、宏观经济增长模式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及含义。

本基金对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分析,主要考察制度性建设和变革、证券市场政策变化、参与主体变化、上市公司数量、质量和市场估值变化。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采取自下而上的策略,以量化指标分析为基础,结合定性 分析,精选具有明显价值、成长风格特征且具备估值优势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下图是本基金股票组合 构建流程图:1、基础股票库构建 本基金对A股市场中的所有股票进行初选,以过滤掉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 票,建立本基金的基础股票库。初选过滤掉的股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 (2)流动性差的股票(由公司投研团队根据股票的交易量、换手率的研究进 行确定); (3)当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公司的股票。 2、优选股票库构建 本基金管理人利用历史财务数据,通过价值、成长因子分析,计算基础股票库 中每一上市公司的价值、成长风格指标,剔除同时不具备价值、成长风格特征的上 市公司,构建本基金的优选股票库。下图第Ⅰ、Ⅱ、Ⅲ象限构成本基金的优选股票 库:具体构建方法如下:
(1)确定价值、成长因子。本基金价值、成长因子包括:
1)价值因子:
i)市净率P/B;
ii)股息收益率;
iii)年现金流量/市值;
iv)销售收入/市值。

2)成长因子:
i)过去3年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
ii)过去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iii)ROE *(1-红利支付率)。

(2)对基础股票库中每一上市公司确定其价值、成长特征
1)计算每一上市公司的价值、成长因子;
2)利用数据标准化程序,确定该上市公司的价值、成长指标;
3)确定每一公司的风格特征;
4)风格特征的调整。

i)常规调整
每年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披露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更新数据按上述1)、2)方式计算该上市公司的风格特征。

ii)突发事件调整
上市公司由于基本面状况出现较大的转变,预期企业业绩会出现突发性增长,如:行业复苏、产业政策扶植、并购、重组、资产注入等情况。基金管理人根据对该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数值,按上述1)、2)方式计算该股票的风格特征。

3、核心股票库构建
在优选股票库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对企业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分析、估值分析,结合实地调研,构建成核心股票库。

(1)企业发展的内部因素:
1)制度因素: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的管理制度;
2)管理团队因素:管理团队团结高效、经验丰富、富有协作、进取精神;3)财务因素:财务清晰透明,财务政策合理,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合理的资本结构,突出的成本控制能力;
4)生产因素:企业在资源配置、产能扩张等方面具有优势;
5)技术因素:具有技术竞争优势,且具有持续性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学习能力,可以使企业所掌握的技术不断地转化为新产品或新服务,从而为企业成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6)市场因素:良好的市场品牌、市场扩张和保护能力。

(2)企业发展的外部因素:
1)法律环境:包括权益保护、商业规范以及市场制度等;
2)政策环境: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扶持性的地区和产业政策、优惠的税费政策以及宽松的信用政策等;
3)市场环境:合理的行业集中度、有利的竞争态势以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等;
(3)估值分析
根据企业和行业的不同特点,选择较适合的指标进行估值,这些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市盈率(P/E)、PEG、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

4、股票组合的构建
基金经理通过对市场估值水平的分析,结合公司投研团队对行业景气度、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合理配置价值、成长股票的权重。充分权衡行业集中度、资产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对投资组合风险收益水平的影响,审慎精选,构建本基金的股票组合。。

5、持续跟踪和风险评估
对所投资的企业进行密切跟踪,关注发展变化,动态评估企业的价值、成长风格及估值水平,同时由风险控制小组通过VAR分析等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风险评估。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三)债券投资策略
配置型基金中债券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分散股票投资的市场风险,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1、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市场结构变化和资金供给等因素的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依此调整组合的期限和品种配置。

2、久期控制策略
在利率变化方向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久期控制目标。在预期利率整体上升时,缩短组合的平均久期;在预期利率整体下降时,延长组合的平均久期。

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基准利率的变化对短中长期债券收益率的影响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同等幅度的。

根据对债券市场期限结构变动特征的历史分析和现阶段期限结构特征的分析,结合市场运行、持有人结构、债券供求等因素,形成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对不同期限结构的债券应用不同的买卖策略。

4、类属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形成差异,有必要采用类属配置策略,使债券组合资产配置于不同的债券品种(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在不同的市场上进行配置(交易所和银行间)。

本基金将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市场成员结构等综合因素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属配置策略,在保证流动性和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谋求收益的最大化。

5、杠杆放大策略和换券策略
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还将利用换券操作、放大操作等多种策略,提高组合的超额收益。

6、套利策略
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场回购套利、跨市场债券套利、结合远期的债券跨期限套利、可转债套利等。本基金充分利用市场出现的机会,为持有人带来无风险或低风险的超额利润。

7、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含可分离转债)是债券和复杂权证的混合体,兼具股性和债性,是可攻可守的投资品种。投资可转债需要更多的技巧。在牛市中,本基金更多地投资股性强的可转债;熊市中,本基金更多地考虑债性强的可转债。同时结合可转债的条款,时刻关注赎回风险、回售机会、转股价可能下调带来的额外机会和溢价率为负时的套利机会。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类别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利差定价管理等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本基金将特别注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管理,本着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类资产的合理配置比例,保证本金相对安全和资产流动性,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将评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同时密切关注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价值的因素,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深入研究,由债券研究员根据公司内部《信用债券库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并给予内部信用评分和投资评级。本基金可投资于内部评级界定为可配置类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于内部评级界定为风险规避类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禁止进行投资。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10、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特点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考察利率水平、票息率、付息频率、信用风险及流动性等因素判断其债券价值;采用多种定价模型以及研究人员对证券公司基本面等不同变量的研究确定其投资价值。投资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持有单只短期公司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控制投资风险和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期下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本基金的权证投资策略包括:
1、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
2、在产品定价时,主要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以及研究人员对包括对应公司基本面等不同变量的预测对权证确定合理定价;
3、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本基金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4、本基金投资权证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等。

(五)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在充分考虑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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