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远兴能源(00068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在建项目一期第一条生产线投料试车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在建的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一期第一条 150万吨/年纯碱生产线,于 2023年 6月 28日投料,顺利打通工艺流程并产出产品。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投料试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银根矿业正对生产装置进行调试、优化和完善。后续公司将按照项目整体建设安排,对一期其余生产线逐条投料试车。 2.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2022年1月中旬,蒙大矿业取得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蒙大矿业应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人民币 22.24亿元,案件受理费 1,115.00万元。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023年 1月 12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内民终 216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1.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 06民初 300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公司了解案件的情况与进展,并单独公告进行了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年 5月 24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3)内民初 20号),判决为“1.确认原告乌审旗国资与被告蒙大矿业 2008年 12月 25日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价格条款无效;2.被告蒙大矿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乌审旗国资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 222,252.38万元;3.驳回原告乌审旗国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1,159,419元,由蒙大矿业负担 11,154,419元,由乌审旗国资负担 5000元。”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6月,蒙大矿业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内民初20号),已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通知,尚无最新进展。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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